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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爱跪多久就跪多久吧!我不管了!”我不想多费唇舌,纵身一跃,跨上追风,无可奈何地冲着后面的人喊道“我赶着要去办事,你们也早早散了吧。”
黑衣男子起身快跑几步,拦在马前:“我们不求其他,只求公子能够收容我们。”
“收容你们?”我哭笑不得,我自己都险些无处可去,哪还有能力去收容别人?“你们年纪尚轻,不要老想着谋夺天下之事,还是专心学门手艺,老实回家去过日子吧。”
“先前隋室残暴不仁,致使天下离乱,民不聊生,而后宇文化及杀了炀帝,炀帝一死,天下百姓本想应该可以转祸为福,改辱为荣,不料这宇文化及也是一个暴戾之人,”黑衣男子说道“他逼勒少帝,残虐不堪,后宫,各路反王纷纷扯义旗起兵除暴,四处拉寻壮丁以广大队伍,中原烽烟再起,杀戮丛生,我们依然无法过上好日子,留在家里也是生计四绝,横竖都是没有活路,不如狠下心,拼着性命去做盗贼,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我先是点头,而后摇头:“这倒也是条出路,那你们去便去,跟着我做什么?”
“我们这些人虽然有些力气,但聚集在一起怕也只是乌合之众,难成大器,”黑衣男子走近我身旁说道“而公子有勇有谋,众兄弟都是服你的,愿意誓死跟随,倘若你肯做我们的首领,何愁大事不成?”
“不行!我不能这样做!”我断然拒绝,看他们还想再劝解,不由厉声道:“你们若再苦苦相逼,就不要怪我翻脸无情,拍马离去了!”没错,如今天下是大乱了,百姓苦无活路,这里成群,那里结党,渐渐地聚集起来,有几个乱世英雄,便把乱民搜集成队,割据一方称王称霸,像李家父子占据了长安,窦建德在漳南作乱,罗艺总管北方,王世充在洛阳猖狂,瓦岗寨有李密聚义,西北有刘武周称雄但这些人里最终统一天下取得江山的却只有李家,其余的不是死就是降,都没什么好下场。而我只是21世纪一个普通的女孩,在这样的局势中,自保都成问题,怎能妄想当盗贼头,去和那些枭雄一争天下呢?
众人被我一斥,倒是静了下来。
“公子”一个弱弱的女声传来,我抬眼一看,原来是刚才被我救下的那个女孩。
我柔声道:“你怎么还留在这里?赶紧去寻找你的家人吧。”
“我,我”女孩看着我,双膝一软,忽然跪在了马前。
“你,你这是做什么?!快快起来!”我一惊,赶忙翻身下马,将她扶起,这时我才看清她的样貌,她大概十六、十七岁,身子瘦弱,眉目清秀,虽说不上沉鱼落燕之貌,却另有一种娇憨之气,看着倒是楚楚可怜。
“他们是来这捕蛇的,”我又问道:“你一个女孩家,为何会一人出现在这荒野中?”
“公子,我”女孩只看着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是被选中的祭品。”小眼睛的年轻人答道。
我一愣:“祭品?”
“恩,对,因为平日里这大蟒是不会轻易出现的,必须找一个诱饵将它引出。”黑衣男子说道“而她,就是被选中的祭品。”
我难以置信地问道:“你,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女孩是被你们选中,然后送给这大蛇吃的?”
“是。”
“你们,你们还有没有人性啊?!”我听了之后火冒三丈“虽说是为了捕蛇,但你们十几个大男人,居然就这样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往死路上推?!难道你们就只会欺负女人么?!”
“倘若我们不这么做,哪里能将这大蟒引出?为了大伙的安全,总要有人牺牲。”黑衣男子不以为然“而且我们没有强逼她,是她自愿的。”
“为什么呢?”我回头问那女孩“你为什么心甘情愿来做这祭品呢?”
女孩张着大眼睛惊恐地看着我,哽咽着说道:“我,我是个孤儿,无父无母,无牵无挂,就算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什么大不了的?在你们眼中,人命真的就那么不值钱?如同草芥一样?”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们“难道你们不知道,人命是最宝贵的,没有人有权利决定别人的生死,包括那人自己,轻视生命是最愚蠢的行为!”
“在这样的乱世里,兵荒马乱、天灾**,人命能值多少钱?”小眼睛的年轻人讪笑道“像我们这样的平头百姓,更是烂命一条。”
“人没有贵贱之分,且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正因为只有一次,所以绝不能浪费。”我长叹一声,颇感无奈,看来我与他们最大的差别就是生命价值观的不同,这是两千年历史所带来的隔阂,一时半刻是无法消除的“人命是最宝贵的,不能有任何损毁,必须把每一条生命都救下来。”
“我们也是迫于无奈,”黑衣男子口气软了下来“因为实在没有其他办法,我们只能出此下策。我们知道错了,往后再不会这样做了。”
“唉”我已无话可说,只能再叹。
“公子,今日你救了我,我的命就是你的了。”女孩拉着我的袖子,哀求地看着我,眼中似乎立刻就要流出泪来“我只身一人,在这样的乱世怕也是难以存活,求公子一定要将我带走,我愿意为奴为婢,一辈子侍侯公子。”
在这样的年代,女人似乎生来就是可以被忽略的因素,所有的规则,所有的制度,很少是以女人的存在作为标准的。女人,身处在这样的乱世中,完成身不由己,似乎就必须苦苦地挣扎,经历残破不堪的人生,
“你”我这人一向吃软不吃硬,而这个秀美柔弱的女孩又在我面前含泪哀求,我根本说不出拒绝的话来,只怔怔地看着她,不由自主地说道“好,那你就和我一起走吧”
“多谢公子!”女孩立刻磕头答谢。
“快起来。”我忙又把她拉了起来“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红儿。”
“红儿?”我轻笑起来,抚了抚她的发“那,我们走吧。”
“公子,你怎能厚此薄彼?!”那个黑衣男子有些恼了,见我要走,他伸手扣住我的肩膀,想拉住我。
“喝!”我清啸一声,手腕向外一翻,反扣住他的手,左脚朝前一跨,使出擒拿手的招式,身子一转,再轻轻往前一送,已将他摔在地上。
“公子,我没料到你是这样的人!”黑衣男子虽然摔倒在地,但口气却很强硬“我以为你是个有抱负的人,一定不会甘于这平庸的一生,而今你居然为了一个女子,而弃我们于不顾”
“你”我敛起眉,清楚地看见他眼中燃烧着不安分的火焰,那是男人以身俱来追求梦想的光芒。对男人来说,有时胜负就是一场赌气,权力亦是一种证明,只有锦袍玉带加身,权力在手,那颗头颅才可以昂得更高。
我呆望着他,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忽然剧烈地一震,我不由蹙眉冥想。
在21世纪,我有追求的梦想,有不灭的心志,有执著的信念,而今,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而穿越时空?来到这个世界后,我看到的是不平,心中涌动的是不安。身处乱世,必要有所为,难道我真的要困守在方寸之地,碌碌无为,终此一生么?不,人只要活着就必须挣扎出一片新境界,去证明自己,去战胜自己。人生只有一次,我决不能因为自己是女子,而放弃寻访天下的机会。也许此时我只是一个自以为成熟有足够能力去战场搏杀的孩童,希望能把天捅个窟窿,把地踩条裂缝。虽然头破血流、浑身伤痛,但绝不会后悔,反而会感到心安。
“你,叫什么名字?”想着,我猛地扯过黑衣男子的衣襟,将他拉到眼前。
“我,我叫萧然。”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忽然惊喜地睁大眼睛“是你,小哥哥!”
“恩?”我一愣“你认识我?”
“小哥哥,是我啊!”萧然反搭着我的肩膀,高兴地叫道“你还记得在晋阳的一个雪夜里,给过一个小乞儿二十两银子么?!”
“晋阳雪夜”借着月光,我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他,皱眉苦想,脑中灵光乍现,想起在我生日那天,曾经和李世民去逛市集,那时确实遇见一个小乞儿,我还把身上所有的银子都给了他“是你!原来是你!没想到才一年多没见,你居然长得这么高了!”那时他又瘦又小,还比我矮一些,如今居然高出我半个头。一个男孩要长成男人,原来只需要一年的时间。
“是我。我拿了你的银子立刻跑回去找娘亲,可惜她已病重,最终还是去了。”萧然脸上喜悦之色慢慢退去“而后我一个人游手好闲,到处游荡,浑浑噩噩”
“小哥哥,你还记得我么?”边上那个小眼睛的年轻人看着我们,突兀冒出一句“你还记得我么?!”
“啊?”我顿时怔住,呆呆地看着他,总觉得他有些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赶忙说道:“我在江都偷了你的荷包,你非但没有怪我,还分了一半的银子给我,最后为了救我,还被那个将军打伤了”
“你就是当时那个男孩?你,你叫什么名字?”我将他从头到尾,详细地瞧了一遍,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欧阳炎。”他看着我,不无感慨地说道“当日我眼看着那将军把你抱走,却帮不上半点忙,要不是有你,我恐怕早就被人打死了,但我却没有上去救你,真是惭愧”
“没关系,事情不是都过去了么?”我拍了拍他的肩。难以置信,这两个孩子眨眼的功夫居然都长得这么大了,反观我自己,好几年过去了,不但模样没什么变化,连身高都没再往上窜了,就一直停在一米六九,不上不下的,看着反而要比他们小许多。
“哈哈哈”我们三个对看了一阵,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
这真是可怕的巧合,莫非冥冥之中真有定数?
萧然郑重地说道:“小哥哥,事到如今,你更不能抛下我们了。”
“恩”我一挑眉,与其放着他们自生自灭,不如将他们带走,安置在瓦岗寨,说不定日后还能有一番大作为呢。
“好,你们如果愿意跟我,那便跟来吧。”我抬头看了看天,牵过追风,朝前走去“天色已晚,我们还是赶紧找个地方歇息一晚,明早好赶路。”
“是,大哥。”他们并没有异议,都跟了上来。
“大哥?”我怔了怔,这称呼怎么听着这么别扭“你们多大年纪了?”
萧然答道:“十七。”
欧阳炎答道:“十七。”
红儿答道:“我也十七。”
其余人也纷纷报上姓名年岁,大都二十岁不到,其中以十六、十七岁的居多。
我不禁咋舌,怎么都十七啊?我却十八了,看来我这大哥想不认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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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行人日夜兼程,向江都赶去。
眼看着快到江都了,首先接获的战报是众王都已聚集甘泉关,惟独李家兵马迟迟未到。而宇文化及已派遣宇文成都到潼关拒敌,江都没剩多少人马,听到十八路反王由甘泉关杀奔前来,就只留下兄弟宇文士及守城,自己则带了萧后与那些宫人,连夜逃奔,入淮而去。
我随即明白,这李世民已经率兵去攻打潼关了,他对如今天下大势看得明白,若想逐鹿中原,潼关自然是第一要塞,一旦将此占领,便可西控晋陕,紧扼长安咽喉,无论将来谁得了天下,都将受制于潼关。而那些反王齐聚江都,必有一番恶斗,等他们消耗到两败俱伤的时候,李家做为第三者,便可以逸待劳,坐收渔利了。应该说,李世民比起其他争夺天下的王侯,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无怪乎最终得天下的人是他。
我也不迟疑,立时拍马进了甘泉关,将萧然他们甩在后头。
才入宫殿,厮杀声、吼叫声、惨叫声便不绝于耳。
宇文士及自知抵挡不住,早已开城投降,各路兵马便大摇大摆地闯入宫殿,他们混战在一起,看谁能取得传国玉玺,谁就能为众王之王。
激烈的厮杀持续着,人影不停交叠,刀光剑影交错,兵器相撞的清脆响声不绝于耳。所有人唯一的目的就是尽量的杀死身边的敌人,倒下去的人,他们扭曲的面孔和张大的嘴似乎仍在发出着骇人的吼叫。血肉横飞,尸陈满地,血流成河,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悄然远去。
我呆呆地立在一旁,望着眼前这血腥残杀的场面,心中一片茫然。
权力,是自古以来人们最大的纷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旦拥有权力,几乎可以支配一切,所以人人都想坐上那统治江山的宝座。血流成河,不顾亲情,不讲人性不知有多少人为此付出了生命,权力的争夺从来都是血淋淋裸的,也许这就是人性中最残酷最无情最残忍的一部分。
为了权力,为了yu望,可以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心灵扭曲变形,视人命如草芥,我自认做不到这点,己希望自己永远也学不会,也永远不想学会。
我正胡思乱想着,冷不防一个明黄色的包袱当头砸下,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接。
沉甸甸的一个长方形包袱,这是什么?
“小子,快把玉玺交出来!”一个粗野的男声传来。
玉玺?我手里拿的是就是传国玉玺?!
我大吃一惊,抬头看去,一个威猛的汉子正朝我扑了过来,一柄大斧随即便劈将下来“呼呼”有声,足见力道之大,若被它劈出,我肯定会变成两半。
我脚尖一点,立即朝旁闪去。
我还来不及拔出长剑,那大斧又横扫了过来,我侧身一让,险险避过,那斧正扫过我的腰腹,虽然没有对我造成伤害,但斧头激起的劲风还是让我感觉冷嗖嗖的,被斧尖扫过的地方有些麻痛。
我一翻手,摸到剑柄,长剑立刻脱鞘而出,头顶忽然一凉,那大汉的斧头已当头劈下。
我无奈,只得举剑去挡,当的一声巨响,溅起少许火花,震得我连退三步,虎口开裂,鲜血迸出。
那汉子咆哮一声,抡起大斧,又攻了上来。
我心想,这下要糟,这汉子如此厉害,怕是要抵挡不住,只得纵身跃开,朝后退去。
他一斧又劈了下来,但却和刚才劈我的第一招一模一样,我便轻松躲开。
那汉子举斧再劈,却仍是和前几招相同,并无其它厉害的招术。
我从容躲过,心中的忌惮顿时少了大半,莫非他就只会那三招?三板斧他是程咬金?!
而那人见久攻不下,也急了,朝后大喊一声:“老单,这小子挺厉害的,快来帮忙!”
话音刚落,一个穿棉布袍的高大男子便从后扑了上来。
我只觉眼前一花,一柄槊又快又狠地朝我的面门刺了过来。
我侧头倏地一躲,虽是躲过了,耳边的几缕乱发却已被削了下来,再抬眼,棉布袍的高大男子举着槊又向我的胸口刺了过来,我横剑一搁,立时被震退好几步。
我脚下踉跄,尚未站稳,那槊便已奔我的咽喉而来。
我在心里哀号一声,我命休矣!
“雄信,不可伤她!”一个熟悉的男声传来,那槊便险险地停在半空中。
灰色的人影一闪,我已被来人紧紧护在怀中,我惊魂未定,赶紧抬头去看,不禁又惊又喜:“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