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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红袖添香文学网站,我爱红袖添香文学网站有那么一帮人真正在身体力行地建设我们共同的文学的精神家园。——这个马屁拍得有些饶舌,我的嘴巴应该被马蹄子踢歪。应景文章,我懒得去写,却常常在写。比如这次的“纪念王小波”征文,对我来说,更是义不容辞。因为早已把王小波当做自己的授业恩师了,另外,对于值得纪念的人,我向来会不遗余力地去表达我的缅怀之情,一如常常惋惜女友曾经打掉的一个“孩子”当然那是我的骨肉。
在“评文乱弹”陆续看了几篇纪念文章,终于被枫林过客的王小波为谁写作噎住了,如鲠在喉啊。问题出在以下这段文字中:“用时下的新潮作家的话:文字反映我的生命,我为自己写作;用“另外”一些人的口吻:提出这样的问题,必须上纲上线,你还想对创作自由进行粗暴的干涉?你还想用功利主义的绳索捆绑文学的手脚和诗神振动的羽翼吗?应该说这样的诘问是毫无道理的。我在想:如果中国的文学继续让某些人无限拔高成为某些狭隘的党派和集团利益服务,如果“为谁写作”的诉求不受人道主义的制约,如果文学不能真切地反映一个历史时期存在的人类苦难的历程,那么,这种民族文学非但难以立足于世界之林,而且必然罹受巨大的灾难。”
这样气势磅礴的一段话,犹如当头棒喝,把我惊出一身冷汗,作贼心虚地以为是针对自己的。谁叫咱标榜自己是新潮作家呢。但行文中的思维混乱却是一目了然的,很明显插足了意识形态的领域,是王小波和其弟子刀口漫步向来嗤之以鼻的定势思维的残羹剩饭。
且听我慢慢道来:首先“新潮作家”和“另外”的人的话代表了两种观点,不见得像枫林过客所言是毫无道理的,在我看来却大有道理,当然我不会粗暴地制止大家更具个性的思考,更希望众人的深究,不想让思维的线头就此断绝。
我认为,新潮作家的观点,正代表了新生代写作者的一种文学“体悟”:我们终于可以从巨型话语、意识形态的大意象中“胜利大逃亡”了。个人的内心独白,不是更加接近一个真正的人吗?动辄一相情愿地为时代代言,不是痴人说梦的“行为艺术”吗?为自己写作,也就是为他人写作,这里面的辩证关系勿庸赘言。因为人性是相通的,而我们写的也是人事儿,没理由写出猫和狗的感受来。直接写自己,或者为自己写,不去曲意逢迎其他人的好恶观念和接受能力,本身就是一种更加真诚的心灵袒露,更加贴近写作的终极要求。反之,扬言为他人写作,为大众写作,只是在为一种传统意识和社会公论写作,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个人为代价的。我们早就应该扪心自问:所谓的传统意识和社会公论,现在到底还具有多少权威性?希望被大众所滋生的社会舆论所认可,被大众所捏造的温柔怀抱所接纳,这种写作态度无疑将导致“媚俗”趋向于一种大路旁的群体生态假象的临摹,而临摹出来的“它”们只是一种“中间价值”所哺育的人形木偶,一些权宜之计的直接受害者,和“终极关怀”无关,甚至和真正的人性无关。这恐怕也是王小波作品所刻意扬弃掉的东西。
再者“另外”的人的观点,同样具有深刻道理,它是对我们多年来的“文以载道”的文化传统——在我看来,只是梦话——的一种有力反抗,其中蕴含的反叛意识,正是对艺术的尊重,而非脱离生活的另类宣言。王小波是个自由精神的骑士,在小说白银时代中用一个写作公司和该公司颠倒错乱的写作思想,澄清了什么是真正的生活,什么才是脱离生活的暧昧真相。而意识形态和功利主义对于自由创作的干涉,对于写作者来说,无异于精神上的强奸,又怎么能说是毫无道理的呢?
而作者接下来亮明了自己的观点,第一个“如果”我赞同,第二个“如果”我勉强同意,但有所保留,我认为“人道主义”也只是所有文学观念中的一种主张,既然是一家之言,就应该留有其它主张存活的余地,;第三个“如果”更是偏颇之言,文学不一定非要“真切地反映一个历史时期存在的人类苦难的历程”别忘了,除了“现实主义”之外,我们还有“浪漫主义”还有“批判现实主义”不能“罢黜百家,独遵儒术”历史证明,那样太过霸道。而我们到底应该写什么,一直也是我纠结心头的问题。反映一个历史时期存在的人类苦难,难道就够了吗?某个历史时期对于整个人类历程,又算得了什么呢?岂非沧海一粟。难道不是一种“中间价值”层面和“短期效应”下的写作?离“终极关怀”还差十万八千里呢。所谓的“历史烙印”之于时过境迁的后世,又有什么逼真的感触呢?更何况苦难甚至终极苦难的反映,也只是写作题材中的一项而已。多数文学作品也不见得是因为真切反映了苦难历程而获得“经典”头衔的犒赏的。
其次,作者所引用韦恩布斯的话:“小说修辞的终极问题,就是确定作家为谁写作的问题”也不见得就是最权威的理论,我还可以引用米兰昆德拉的“媚俗”观加以批判呢。在这一点上,我又是得益于王小波的观点:他在杂文思维的乐趣中,拿百家争鸣来说事儿,说他们大伙儿都在隆重推出各自的思想主张,我们可以从中筛选,当做参考,儒家思想的一枝独秀,也只是因为当时统治阶级用着方便,所以被强制执行了。——大体意思是这样,我可能有所加工——绝不能因为某种思想已经成为我们文化传统的“精髓”就抹煞我们对所有事物的甄别能力,这么简单的道理,我们不应该扔到九霄云外。
最后想斗胆“断言”一下王小波的写作的真正价值。我认为是这样一种情形:别人都在“集体无意识”地搞“集体意识”的公论写作游戏,而他偏要“染指”真正属于个人的,甚至属于人的,没有被“意识形态”异化后的“人性”题材。可以说,在黄金时代中,他写的首先是人,而非“知青”——那些带有明显的红色烙印的人。他是中国作家中率先向“集体意识”和“社会公论”宣战的先驱者中的一员,他对所谓的“阴暗面”的直接呈现,填补了个人乃至大众的“下半身”存在的空缺,这一点居功甚伟,但诚如一些理智的论断所言,他并没有开展全新的创造性的写作,这一点可以从他对于他所激赏的作家们(比如卡尔维诺)的模仿中窥见一斑。另外,反对愚蠢和无趣的主张,从根本上扬弃了我们的传统文化和定势思维中的一些思想糟粕。
尽管是个社会责任感非常强大的人,但王小波并没有花费太多心思去考虑为谁写的问题,或者说他就是在一门心思地为自己写,他在一篇杂文中透露过一个“艺术不应该照顾弱势群体”的想法,对此我更是心悦诚服。很显然,它证据确凿地说明了一个问题:王小波不会像办春节晚会一样,为了达到老少皆宜的效果而从事创作。我还可以举出一个展示了他“惊世骇俗”的一面的例子来,他写过一个同性恋题材的小说,后来改编成剧本,被张元拍成了电影:东宫西宫,在当时来看,他那种对于同性恋者的宽容态度,是不会被轻易接受的,甚至直到现在那部电影也无法在国内公映。其实我最喜欢他的杂文,精读他的每一篇充满智性的杂文,我们不难发现,他每一篇文章都在打大众的嘴巴,揭“集体意识”的短,要不他也不会在生前——那个人人以社会公论为行为指南的年代门庭冷落车马稀了。
纪念王小波,我并没有什么纯形式上的行为方式,我是个非常自私并且自恋的家伙,什么事情到了最后,还是会回到自己身上,为自己着想——还好在真诚这一点上,我和王小波是心灵相通的,我们都不避讳“正面全裸”自己的“阴暗心理”——我唯一的纪念方式,就是接着读完他其它的作品:时代三部曲的第三部:青铜时代。
而更重要的,又落到了我自己身上,在对王小波的纪念中,我解决了一个长久萦绕心头的问题,这同时也要感谢枫林过客的率先发难,他们带给我的启示就是:真正值得关注的,还是我们到底要写什么,而非为谁写作。因为在我看来,我们的写作,再玄虚,再超拔,也是有人能看懂的,只是读者数量上可能有出入,当然这也是导致大众文化和边缘文化分野的一个方面;我们的写作,再诡异,再离奇,也是游走于人类思维的范畴之内,不可能是为外星人写的。外星人也不见得领这个情。所以说,根本不必在意为谁而写,众位写手尽管放手去写就是,其他一切事情让读者去办。
谨以拙作的草稿在王小波老师坟前焚化,去他妈的另一个联想:鸠摩智非要逼着段誉默写出六脉神剑的心法,说要在慕容博坟前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