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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秋没有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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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仰成秋,再仰秋已深了”洛夫的这句饮酒诗,几日来一直挂在嘴边,自个儿吟诵着。

    我坐在我的壳里。我的壳坐在一个被叫做办公室的六面体里,想落天外。窗外是一座高耸的铁架,向这城市的上空攀爬,举着一截高,冲向虚无。就是这样,有些高,一直撩拨人的欲望,有些高,始终难以留住一寸瞻仰的目光。

    远处是一幢居民楼,第六层最靠边的一扇窗子属于我的一个同学。窗子旁边是整幢楼唯一的一台空调的主机。有时我就望着它,出一会儿神,想象一下房间里的事情。年轻的母亲哺育婴儿,我的同学坐在沙发上抽烟。

    手放在胸口,常常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我到底是不是还活着?诡异的念头突兀地滋生。想起第六感生死恋的情节,男主角早已死去,灵魂依然存留人间,种种诡异的事件发生之后,谜底揭晓:原来自己才是最匪夷所思的存在。我怕自己也正在重复剧情。可想而知,同学的新居里面,有温馨的因子在翩翩起舞。也仅仅是温馨而已。对我来说,已经不大向往那种生活。孤独惯了。一双小鞋,穿着穿着,也就不感觉挤脚了。

    上下班的路上,每天都会和一个低垂着红色脸蛋的姑娘擦肩而过。自行车背道而驰时,仿佛发出默契的声响。想象是各自的宠物狗,含情脉脉的呢喃。诗人徐江有一部蹩脚的小说,叫苹果姑娘。我也把她当做我生活中的苹果姑娘,在身影交错的路上,常常让我耽于幻想。其实多数枪手只是擅长某一种文体。比如徐江。他的文化批判文章,一直是我最上瘾的读物,在他的诗和小说中,却始终找不到被勾引的感觉。

    苹果姑娘。那诱人的红色脸庞。生活,将在上面留下一排排残忍的牙印。在我们尚属年轻的时光中,那美好的绯红色在心中激荡,融入了血液,平添了惆怅。每次都想和她打个招呼,嘿,我是刀口漫步。我们的相遇,难道只是为了相互错过吗?像一句电影对白吧

    路边摩肩接踵地开着几家酒店,服务小姐们浓妆艳抹地翘着二郎腿,坐在门厅里,呆若木鸡。生意清淡。好像这城市的男人们性欲暗中下降了十几个百分点。我的古典情怀翻涌两下,也会顺嘴冒出一句唐诗:“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每次都是这两句,条件反射一样。一个喝红了脸的男子出了门,打着手机,冲着路边的电线杆撒尿,旁若无人。心底暗骂一句:你他妈怎么不把一条腿搭在电线杆上?这城市到处都是这样的酒囊饭袋。真想一个个拿枪干掉。

    小时候有过一个伟大的梦想,在心里盘算了无数次,既锻炼了自己的胆量,又塑造了最初的价值观。那就是能在某一天,把全世界的坏蛋集合在一块儿,让自己扛着炸药包,跟他们同归于尽。现在想来,我小时候比现在要伟大得多。

    傍晚,常去广场上散步。爱伸展着双臂,向天空乞讨,我知道我始终无法融入周围的热闹,有时荒芜的内心只能感应天高云淡。

    经常起雾,不是白色的水汽,只是被灰尘一网打尽。我讨厌这城市。入住小城半年了,一休息,必回农村老家。只是想畅快地喘口活气。在这里,关严窗子,闷,打开窗子,不是油烟,就是灰尘。天空中好像下着沙。林立的烟囱,早有预谋,要捅破你的肺。

    每一天都在打倒前一天的自己,推翻许多无聊和幼稚的念头,有时真想做一个哑巴。我追悔每一句我说过的话。我应该沉默,那样才接近真理。才接近我心目中的大智慧,大超脱。我越来越孤独,除了吃饭睡觉,我总是难以融入世俗的生活。

    曾经,我满怀信心和激情地写作,可现在终于决定放弃。觉得累,觉得无聊,觉得毫无意义。不熬夜,我比现在精神饱满。不没完没了地阅读,双眼不会像现在这样呆板,转动困难。写作的意义何在呢?真的有人在意你涂抹的那些文字吗?某先锋诗人的一首诗曾经让我愣怔半天,大体意思就是,一直以来都想到对面街上去走一走,终于在一个特定的日子,愿望实现,却突然发觉特无聊,真的有人那么在意你走过去吗?别自恋了。写作也是这样。况且,你在乎过你的读者吗?硬心肠的家伙!

    前几天看沧浪之水,对桌同事翻了翻,说写的真好,真得好好学学,管用。我哑然失笑。这就是沧浪之水的意义,让无树读者继续误读吧。那是一本小说版的厚黑学啊。误读,所有的小说都在经历着误读。我写过一首诗每一本书的畅销都是从误读开始的。你一旦写出东西来,就要面临被人误读的尴尬局面。这样有劲吗?市场是什么?是感官的欢场!以前总是渴望与人交流,真是自作多情。真的有人能理解你的内心吗?不可能!即使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它也只是知道你大肠里面是些什么食物,不会知道你脑子里想些什么!无所谓,无所谓。那些衣锦还乡荣归故里的傻帽情怀都是无比恶心的,真的就有人在意你拙劣的表演吗?我放弃,沉默,不再交流。放弃写作。

    放弃写作。放弃写作的一个致命原因,是无奈,是无能为力,是眼高手低的折磨终于让自己崩溃。

    写作是需要天赋的,即使后天的勤奋,超出别人百倍的努力,庸俗还是庸俗。你不是吃这碗饭的人,你最多也就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玩模仿,想开创自己新的格局,门也没有。那些乐感很好的人,比那些勤加练习却总也唱不准调儿的人总是技高一筹。

    一位退隐的文学“前辈”打击了我。难得的是,他还是我的领导。他的孪生弟弟已经在中国文坛这个破坛子里卓有建树了,书出了三四本。我完完整整地看过一本。一本读书笔记跟随勇敢的心,让自己不再愿意写书评了。那是我目前见到的书评的最高境界。而哥哥却说他弟弟也就是书读得多些。诚然。自己的东西太少。真正玩文学的人,没有几个靠写书评,和翻动故纸堆,不断破解古典诗词经卷混日子的。

    而他自己是个什么水平呢?在对他的无限猜想中,他把自己发在省内期刊当代小说上的小说处女作,给了我。他说,你看看,搞文学还有没有前途。小说名字叫远方的河,1992年发表。他当时和我现在同岁。23岁。小说的题记是这样的:“梦中有一条河,河里有一群女人在睡觉,岸上有一个坏孩子,在往她们的梦里扔石头。”我一看,有戏。再往下,小说的第一段:“总以为生命中有一个女人相依为命”我就知道他的功力了。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那是十年前啊“总是被这个世界感动了无数次之后,你才想要感动这个世界。”

    “并不是所有生活着的人,都在活着。”

    如此的佳句,连珠炮般向我发射。

    十年前,他的小说语言和意识都是前卫的,放在现在依然新潮。当我交还那本杂志的时候,我心悦诚服地说,我现在比起十年前的你,真是无知傻蛋。他说,好,以后别再写了。我沮丧极了。我不会说什么酸话,比如这对我是多大的鞭策之类,我真的感觉,他已经颠覆了我一直以来的信仰。好像让自己猛醒了:你是一只蚂蚱,你再跳也跳不到十米!我问他,谁对你的影响最大?他说我自己。牛气冲天,而我心服口服!终于想起,几个月前,我拿着那篇得了满分的高考作文,那首朦胧诗给他看时他的表现了。当时他说,高中生的东西,我不看。个性,应该是建立在心中的大气象上的。我折服了,我像麦子一样倒伏了。

    最后一个秋日,没有暖阳。我放弃了写作,感觉真好。像那些汲汲于名利的退休老干部们的感叹一样:无官一身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