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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睡前我收到他发来的一条短信:
“你以后能不能试着对我笑的时候不要只是嘴角在笑”
我不置可否。
他是我的雇主,他尊重我,他是个不坏的男人。
我睡下了,看着窗外墨黑的夜,又起身拿起手机,给他回复:
“我试试”
然而接下来的几天他都没给我尝试的机会,我一直没有见到他,电话也没有。也许他又忙一笔生意了,也许他被我那天淡漠的态度惹恼了,也许他惯常的生活丰富,这里是不是有我本就对他无所谓。
一个雨过天晴的傍晚时分,我正在厨房淘米,听见钥匙开门的声音。我端着淘了一半的米走去正门那里。他正开门进来,手里抱了个椭圆形的大西瓜,一手还挂着电脑包。见我端着米,他仍旧那样温和地笑着问我:“在做饭?”
“嗯。”我把淘米盆放在旁边的架子上,预接过他手里抱着的西瓜。
“哎别,你把电脑报提过去放书房就行,西瓜我来,这可是个大家伙。”他 一边换鞋,一边腾出一只抱瓜的手把挂着的电脑包递给我。好自然,好,温馨的场景。像丈夫回家,妻子相迎,有说有笑,身心放松。我以为,我和景然会有这一天。这一天来了的时候,换成了一个我不熟悉的男人,我是他的情妇。
我放了电脑包,拿起淘米盆走到厨房,他正把冬瓜一样大的西瓜放在地上。
我看了看西瓜不远处的杂物桶对比了一下,笑着说:“嘿嘿,这个西瓜可真大啊,这要几天才能吃完呀!”
他站起身拍拍手,却笑着看着我。
我被他盯得不知所措,正欲转身去把米放进电饭锅,只听他轻轻说:“你这样笑着很好看,连牙齿都在笑。”
你的牙才会笑呢。
我闻到了案上切好的黄瓜飘出的淡淡清香,水水的,甜甜的,渗进心里,冲淡了原本满溢的苦涩。
“你做什么菜?”
“哦,原本准备做凉拌黄瓜和孜然炒肉。不知道你要来。你看看冰箱里的菜,你想吃什么我再加两个。”
他打来冰箱看了看,头埋在里面说:“没什么菜了呀,就剩黄瓜和牛奶了,冰箱都快空了,你怎么也不买点零食?”
我原是极爱吃东西的。美食对我来说有着无法抗拒的诱惑力。只是现在的我连活着都没了乐趣,便不想着吃什么了。
他见我又发愣,走到我身旁说:“你把这两个菜多做点就行了,我中午在外面吃的,现在也不是很饿。一会儿还有西瓜。不过明天你要给我做好吃的哦。我要鉴赏一下你的手艺。”
我切肉的手顿了一下:“你明天还来?”
“是呀,以后我可能每天都来,有人做饭多好呀。你不欢迎?”他打趣我。
“这是你家。”我欢迎?不欢迎? 我有点怀念你的温度,我有点害怕你过来。
吃饭的时候,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大多数的时候他在说,我简短地应和几句。他也不过说说最近的天气,抱怨下北京的交通。
我不好意思和他对视,视线除了低头吃饭夹菜,大多数时候落在电视柜一侧那个古朴的菡萏池造型的落地钟上。
“你很喜欢这个钟?”他问正盯着钟发愣的我。
“嗯,很别致。”我目光细细地流连,“夏日蝉鸣,菡萏盛放。其实荷花的绽开不过一个瞬间,盛放也只短短夏日。以其为造型做成钟表,倒好象能留得住这轻粉剔透长长久久。”
静了片刻,我眼光仍未从那荷花缸上收回,只听他说:“这是我在故宫钟表馆看到的一个造型,很喜欢,就请朋友帮我仿制了一个。模仿个造型而已。故宫那个还会随着音乐旋转,缸里还会转出童子和小鱼呢。”
“啊?这么神奇?”我惊讶地向他求证。
“是呀,很精妙呢。”他点点头。
“故宫还有钟表馆啊,我都不知道。”我看着桌上的凉拌黄瓜喃喃地说。
“你没去过吗?有机会我带你去。”他夹起一片黄瓜。
我抬头又向他扯起嘴角公式化地微笑了一下,然后低头扒着碗里的饭。看金枝欲孽的时候,景然说会在下雪的日子带我去一次故宫,我们也学着孔武走在前,安茜踏着他的脚印随着的样子,多浪漫。后来没有机会去模仿那个情景,我们的结局却和故事里一样终究无法相守一生。
吃完饭我们在楼下散了散步。回来的时候9点多。我跟他说我有些累了。他让我先洗了澡睡觉吧。其实我不是累,我是存着自己的小心思逃避着我可能要履行的义务,尽管我知道这样不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尽管我知道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之后的日子,袁浩轩真的每天都过来。早上八九点去上班,下午五六点回来,仿佛这里是他一直住着的家,我是在家等候着他的妻子。除了每周一两天晚上他需要在外面应酬。但是总会过来睡觉。
他习惯每天6点就起床然后下楼跑跑步。我也不好意思睡太久了,于是每次听见他出门的声音我就起来,洗漱穿戴整齐,做好早饭等他回来。下午的时候如果他回来早会心情很好地主厨,我在旁边打下手。他喜欢烧各种肉,都是很复杂的菜式。吃完晚饭天气好的话我们会在小区里散散步。小区真的很多人养狗,大大小小千模百样,我都不认得各种品种,袁浩轩会一一向我介绍。晚上在家他一般都在书房对着笔记本,我怕电视的声音打扰他,便拿了书来看。他将长方形的书桌往房间中间挪了一点,这样我们可以分占两头,面对面,不会拥挤。他问过我要不要给我配台电脑,我拒绝了。网络上有太多的往事,同学录,BBS,校内,日志,那些关于我曾经的,在我二十几年简单明媚的生活中来过的人和事,我都不想再去碰触。我已不是我,我没有在活着。他不忙的晚上我们会坐在客厅看看电视,看着看着会就电视节目的内容聊起来。开始的时候只是他说我听,偶尔应和,后来我惊讶地发现他不仅是一个知识广博的人,很多见解都和我不谋而合,于是我说的句子渐渐长了起来,也会偶尔很舒服地跟他分享我的看法。这些年来,第一个和我如此聊得来的人,竟然是这个用钱买下我的肉体生意的人。周末的时候他会带我去逛街,或者爬香山。
他不是一个话多的男人,也不是一个沉闷的男人。他说的话都很信息丰富。他喜欢足球,喜欢听音乐,更难得的是,他是一个商人,心里却有一小部分属于文人的气息。他喜欢诗词。每每爬香山的时候我回复他的长句子里,十句有八句都是接他触景生情的诗词断句。每每爬到累了不想再往高处上时,我们就找个地方歇下来。绿荫隆隆,蝉鸣起伏,夏日的风暖熏熏拂过,原来真的会带来一阵花香馥郁。这样的出世须臾中,他便会眼望着远处,用一种淡淡怀念的语气跟我讲起他的初恋。六月合欢,嫣红花羽,他说他以为那是他一生中唯一一次真实的爱,后来才发现,那个时候,那样年纪的人,其实,不懂爱。只是那回忆毕竟单纯而美好,轻飘飘,暖融融,同夏日午后的阳光一起,同春日枝头的繁花一起。
我以前看世界名著的时候喜欢通过人物的行为去分析他们的性格和心理,久而久之就养成了能准确分析生活中人的优点。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和他说的话,我发现袁浩轩是一个相当成熟的男人,有原则,有担当,为人处事有自己的一套手段,他的品性是正直的,但是他在生意场和关系圈里有足够的圆滑。他很少和我谈他生意上的事情,我只是感觉他的公司规模并不大,属于个体企业,他不算巨富,却也不用为钱犯难。
从开始到现在,他包养我做他的情妇,我们在同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他却不曾对我做过任何亲密的举动,甚至连我的手都没有牵过,只除了那次吃饭他将我拉到餐厅门外把我拥在怀内紧紧。我知道他对于性方面并不是个传统的谦谦君子,否则第一次出海的时候他就不会对我做那件事。上次在KTV他朋友的言语中也透露了他有时是会跟女人过夜的。这些日子虽然他应酬不算太多,但几乎每次回来都带进家里一股浓浓的香水味。我猜想他对我的尊重是因为他说过的我长得像他的初恋女友,他不愿轻易打破那份珍藏在记忆中的纯真映射在现实中的幻影。
直到有一天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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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时间:直到有一天,就是下一章,袁GG……他……终于……咳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