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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后站的是一名年龄初步推测约有三十岁的男子,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一顶乱糟糟的黑发遮住他的额头,单眼皮里的瞳孔在皓月照射下有些清澈,鼻尖下面的人中穴则是留满了短短的胡须,一直蔓延到下巴,以及他身上穿着的短袖,给我感觉就是一个邋遢大叔。
但我知道,他不仅仅是一名大叔。
男子右手掌搭在我的肩膀,前一秒严肃的面容一扫而光,应该是个很擅长打交道的人,他立刻扬嘴笑了笑道:“在瞧什么?”
我和这名男子并不熟,见过一次面,便是刚才送吴晨到医院时,跟他讲过一两句话。
他表现的很自然,坐在靠扶手一旁,慵懒的面容流露出真挚的笑容,使我有点尴尬,我的目光继续仰视着额头上方,不瘟不火的回应他一句:“看夜景。”
男子把额头几根分岔的头发往后梳理,大概是觉得夜景没多大意思,不紧不慢从口袋掏出一包烟,递给了我一根,问道:“抽不抽烟?”
我想了想,犹豫片刻,接过了烟。我认为此刻确实需要一根烟来冷静一会,看到我的动作,男子慢慢拿出打火机替我点火,咔擦一声,我伸出手掌下意识护着那团由火机内冒出的浅黄色火焰,淡淡的吸了一口。
顺便瞥了一眼烟盒,是十块钱一包的中南海,这种烟很淡,抽在嘴里容易感到干燥,但至少味道还不错。
他给自己点燃了一根,吐出一口浓厚的烟雾,笑道:“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
我食指稍稍抖了一下,把几丝烟灰抖掉,答道:“去年。”
“挺晚的,我还在你这个年纪时,已经成烟鬼了。”男子打趣说,忽然拍了拍额头,匆忙伸出左手,摊开手掌道:“对了,差点忘了自我介绍,我姓张,你可以叫我张警官。”
很老套的握手礼仪,却必不可少。
我伸出左手握了握,吐出一口烟雾,很淡很薄,也开口道:“我姓陈。”
“我知道。”他笑容中蕴含一种稳重,然后盯着我,像背台词一样不夹杂任何情绪的念出一句话:“我知道,你姓陈,叫陈平凡,十八岁,普通的中学生,父母在外地工作,自己一个人生活在S市……”
我极其郁闷的摆摆手,示意他不用说了,猛地朝烟嘴吸了一口,让那些苦涩的烟雾停留在我肺部里短短十几秒,然后再吐出来。
张警官别过头朝医院内瞧一眼,目光穿过被擦拭干净的透明玻璃窗,能看到程颖单薄的身影坐在冰冷的医疗椅上,双手环抱着膝盖,埋在膝盖的脸容被一根根淡棕色的长发遮住,他用一种极其平淡的语气问我:“你的朋友,她……没事吧?”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皱了皱眉,想了几秒钟,险难的开口道:“人都是有感情的,何况出事是他的男朋友。”
“你这小伙子,讲话倒是有趣。”张警官听到我的话,猛地拍了我肩膀一下,不过笑容慢慢消散,开始有些认真,接着说道:“谈谈吧,你那名叫吴晨的朋友,他是怎么回事?”
我知道,这才是张警官接触我的主要原因,毕竟程颖的精神状态很差,他不可能寻问程颖整件事情的发生以及经过。而我看上去,相较正常。凭借着张警官方才与我简单的沟通几句,我想必他应当推测得出我的思维此刻并不紊乱,所以这件事情最好的攻破点——就是我。
其实我没想隐瞒,只是事情蹊跷的很,说出来不知道他会不会相信。
我吸了一口烟,渐渐把注意力集中,落在前面十余米的一颗棕榈,用一种低沉的声音告诉他:“我这人,有些迷信,兴许是因为家乡多数人都相信算命,堪舆,所以耳濡目染下,我对一些事情也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
张警官没打断我的话,他低头看着自己脚底的皮鞋,晃了晃手中燃烧过半的香烟,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我徐徐开口道:“吴晨是我在高一认识的同学,或许是他性格比较开朗,我们才会认识。可大相径庭的是,我比较偏向迷信,吴晨则不同,他一直以来都不相信那些东西。”
说到这儿,我不由自主回头看了一眼医院内的程颖,接着说道:“那个女生,她叫程颖,我和她关系不太熟,见过好几次面,只知道她是吴晨的女朋友。”
张警官把烟头摁在地上掐灭掉,似乎想缓解气氛,笑骂着讲道:“他娘的,当年我在你们这个年纪的时候,都是偷偷暗恋女生,如果能牵个小手,就兴奋得一晚上都睡不着了,哪敢像你们现在这么明目张胆的搂搂抱抱,女朋友三字整日挂在嘴边,羡慕呐。”
我最后吸了一口烟,用鞋底把烟头踩灭掉,淡淡道:“你是羡慕我们的年纪吧。”
“被你猜中了。”张警官拍拍裤脚上几缕烟丝,忽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道:“走,我口渴,陪我去买点饮料。”
我抬头望着他,问道:“你不是需要了解事情的经过吗?”
“边走边说又不是不可以。”他又笑道:“怎么?你不口渴?不渴就算了,我还能剩下几块钱的饮料费。”
我没说话,但的确感到口干舌燥,于是慢慢站了起来,双腿有些麻,才稍微站稳一些,张警官就突然伸出一条胳膊搭在我脖子后边,完全没有半点尴尬的感觉,我揉揉眉头道:“你这人真是自来熟。”
“必须的。”他迎着路边吹来的凉风,另一只手的手掌压住蓬乱的长发,好像怕发型被吹乱,其次说道:“做我们警察这行,虽然跟卖房的毫无相关,但也需要点口才,更要学会跟任何人打交道,随机应变。”
看得出,他为人很随和,处人处事方面应该比较厉害。
我懒得再开口,平静的迈着步伐。走出医院停车场外,是一条凉飕飕的公路,好在大晚上车辆很少并不吵闹,况且那些深夜的飙车族也不会选择在这附近飙车。
人行道上两边种植一些我不知道名字的植物,沿着街道的地砖笔直向前,有两座三四米高的路灯照射出暗黄色的光芒,肉眼能发现一些细小的蚊虫萦绕着灯光转圈。
路灯对面,有一间便利店还开着灯,我心想,都这个时间,竟然还没关门。
不过没多虑,我跟张警官一同进去后,他二话不说,在冰箱前左右踱步,犹豫要买什么饮料。最后使劲拉开冰箱,一胳膊揽过去,眼皮根本不眨,拿走了五六罐咖啡,他看着我问道:“要喝什么自己拿,哦,对了,那位叫程颖的,你替她拿瓶,她哭了那么久应该口渴。”
我缄默良久,不知道程颖喜欢喝什么饮料,最后决定给她带瓶苏打水,而自己拿了瓶矿泉水,张警官眼睛一瞥我手中的矿泉水,拍着我肩膀道:“挺会体谅人,知道给我省钱。”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一眼手中的矿泉水,摇摇头:“我不喜欢喝饮料。”
他无奈摆了摆手没说话,又拿了包烟,二十多块钱的芙蓉王。
目睹他的举止,我又不禁想问,难道做警察都这么有钱?
掏出钱包付完钱后,他拎着一塑料袋的咖啡罐大摇大摆走出去,我走在他身后倒有点像小跟班的模样。
他拍拍烟盒子,拆开包装递给我一根,自己点燃了一根,吸了一口才问道:“那个叫吴晨的,你跟他认识有两年了吧?”
我点点头,接过张警官递给我的火机,咔擦一声,点燃了香烟。
他又问:“这两年内,吴晨有生过什么大病吗?”
我拧开矿泉水瓶盖,饮了一口,感觉到嘴里的干燥减去几分,开口道:“没有,他体质很好,而且是学校的篮球队员,生病……不太可能。”
张警官哦了一声,又开始抓他额头那堆乱糟糟的长发,随后说道:“走吧,先回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