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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呵,我同他结了婚。婚礼不事声张,到场的只有他和我,牧师和教堂执事。我从教堂里回来,走进庄园的厨房时,玛丽在做饭,约斡在擦拭刀具,我说:“玛丽,今儿早上我和罗切斯特先生结了婚,”管家和她的丈夫都是不大动感情的规矩人,你什么时候都可以放心地告诉他们惊人的消息,而你的耳朵不会有被一声尖叫刺痛的危险,你也不会随之被一阵好奇的唠叨弄得目瞪口呆。玛丽确实抬起了头来,也确实盯着我看。她用来给两只烤着的鸡涂油的杓子,在空中停了大约三分钟,约翰忘了擦拭,手中的刀具停了同样长的时间。但是玛丽又弯下腰,忙她的烤鸡去了,只不过说:“是吗,小姐?嗯,那毫无疑问!”
过了一会儿她接着说:“我看见你与主人出去,但我不知道你们是上教堂结婚的。”说完她又忙着给鸡涂油了,而约翰呢,我转向他的时候,他笑得合不拢嘴了。
“我告诉过玛丽,事情会怎么样,”他说“我知道爱德华先生”(约翰是个老佣人,他的主人还是幼子的时候他就认识他了。因此他常常用教名称呼他)——“我知道爱德华先生会怎么干。我肯定他不会等得很久,也许他做得很对。我祝你快乐,小姐!”他很有礼貌地拉了一下自己的前发。
“谢谢你,约翰。罗切斯特先生要我把这给你和玛丽。”
我把一张五英磅的钞票塞进他手里。我没有再等他说什么便离开了厨房。不久之后我经过这间密室时,听见了这样的话:“也许她比哪一个阔小姐都更配他呢。”接着又说“虽然她算不上最漂亮,但也不丑,而且脾气又好。我见她长得还是比较好看的,谁都看得出来。”
我立即写信给沼泽居和剑桥,把我的情况告诉了他们,并详细解释了我为什么要这么干。黛安娜和玛丽毫无保留地对此表示赞同,黛安娜还说,让我过好蜜月,就来看我。
“她还是别等到那个时候吧,简,”罗切斯特先生听我读了她的信后说“要不然她会太晚了,因为我们的蜜月的清辉会照耀我们一生,它的光芒只有在你我进入坟墓时才会消褪。”
圣约翰对这个消息的反响如何,我一无所知。我透露消息的那封信,他从来没有回复。但六个月后,他写信给我,却没有提及罗切斯特先生的名字,也没有说起我的婚事。他的信平静而友好,但很严肃。从那以后,他虽不经常来信,却按时写给我,祝我快乐,并相信我不会是那种活在世上,只顾俗事而忘了上帝的人。
你没有完全忘记小阿黛勒吧,是不是呀,读者?我并没有忘记。我向罗切斯特先生提出,并得到了他的许可,上他安顿小阿黛勒的学校去看看她。她一见我便欣喜若狂的情景,着实令我感动。她看上去苍白消瘦,还说不愉快。我发现对她这样年龄的孩子来说,这个学校的规章太严格,课程太紧张了。我把她带回了家。我本想再当她的家庭教师,但不久却发现不切实际。现在我的时间与精力给了另一个人——我的丈夫全都需要它。因此我选了一个校规比较宽容的学校,而且又近家,让我常常可去探望她,有时还可以把她带回家来。我还留意让她过得舒舒服服,什么都不缺。她很快在新的居所安顿下来了,在那儿过得很愉快,学习上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她长大以后,健全的英国教育很大程度上纠正了她的法国式缺陷。她离开学校时,我发觉她已是一个讨人喜欢、懂礼貌的伙伴,和气,听话,很讲原则。她出于感激,对我和我家人的照应,早已报答了我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她的微小帮助。
我的故事已近尾声,再说一两句关于我婚后的生活情况,粗略地看一看他们的名字在我叙述中反复出现的人的命运,我也就把故事讲完了。
如今我结婚已经十年了。我明白一心跟世上我最喜爱的人生活,为他而生活是怎么回事。我认为自己无比幸福——幸福得难以言传,因为我完全是丈夫的生命,他也完全是我的生命。没有女人比我跟丈夫更为亲近了,比我更绝对地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了。我与爱德华相处,永远不知疲倦,他同我相处也是如此,就像我们对搏动在各自的胸腔里的心跳不会厌倦一样。结果,我们始终呆在一起。对我们来说,在一起既像独处时一样自由,又像相聚时一样欢乐。我想我们整天交谈着,相互交谈不过是一种听得见、更活跃的思索罢了。他同我推心置腹,我同他无话不谈。我们的性格完全投合,结果彼此心心相印。
我们结合后的头两年,罗切断特先生依然失明,也许正是这种状况使我们彼此更加密切——靠得很紧,因为当时我成了他的眼晴,就像现在我依然是他的右手一样。我确实是他的眼珠(他常常这样称呼我)。他通过我看大自然,看书。我毫无厌倦地替他观察,用语言来描述田野、树林、城镇、河流、云彩、阳光和面前的景色的效果,描述我们周围的天气——用声音使他的耳朵得到光线无法再使他的眼睛得到的印象。我从不厌倦地读书给他听,领他去想去的地方,干他想干的事。我乐此不疲,尽管有些伤心,却享受充分而独特的愉快,——因为他要求我帮忙时没有痛苦地感到羞愧,也没有沮丧地觉得屈辱。他真诚地爱着我,从不勉为其难地受我照料。他觉得我爱他如此之深,受我照料就是满足我最愉快的希望。
第二年年末的一个早晨,我正由他口授,写一封信的时候,他走过来朝我低下头说——
“简,你脖子上有一件闪光的饰品吗?”
我挂着一根金表链,于是回答说:“是呀。”
“你还穿了件淡蓝色衣服吗?”
“我确实穿了。随后他告诉我,已经有一段时间,他设想遮蔽着一只眼的云翳已渐渐变薄,现在确信如此了。”
他和我去了一趟伦敦,看了一位著名的眼科医生,最终恢复了那一只眼睛的视力。如今他虽不能看得清清楚楚,也不能久读多写,但可以不必让人牵着手就能走路,对他来说天空不再空空荡荡,大地不再是一片虚空。当他的第一个孩子放在他怀里时,他能看得清这男孩继承了他本来的那双眼睛——又大,又亮,又黑,在那一时刻,他又一次甘愿承认,上帝仁慈地减轻了对他的惩罚。
于是我的爱德华和我都很幸福,尤使我们感到幸福的是,我们最爱的人也一样很幸福。黛安娜和玛丽里弗斯都结了婚。我们双方轮流,一年一度,不是他们来看我们,就是我们去看他们,黛安娜的丈夫是个海军上校,一位英武的军官,一个好人。玛丽的丈夫是位牧师,她哥哥大学里的朋友,无论从造诣还是品行来看,这门亲事都很般配。菲茨詹姆斯上校和沃顿先生同自己的妻子彼此相爱。
至于圣约翰里弗斯,他离开英国到了印度,踏上了自己所规划的道路,依然这么走下去,他奋斗于岩石和危险之中,再也没有比他更坚定不移、不知疲倦的先驱者了。他坚决、忠实、虔诚。他精力充沛、热情真诚地为自己的同类含辛茹苦,他为他们开辟艰辛的前进之路,像巨人一般砍掉拦在路上的信条和等级的偏见。他也许很严厉,也许很苛刻,也许还雄心勃勃,但他的严厉是武士大心一类的严厉,大心保卫他所护送的香客,免受亚玻伦人的袭击,他的苛刻是使徒那种苛刻,他代表上帝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他的雄心是高尚的主的精神之雄心,目的是要名列尘世得救者的前茅——这些人毫无过错地站在上帝的宝座前面,分享耶稣最后的伟大胜利。他们被召唤,被选中,都是些忠贞不二的人。
圣约翰没有结婚,现在再也不会了。他独自一人足以胜任辛劳,他的劳作已快结束。他那光辉的太阳急匆匆下沉。他给我的最后一封信,催下了我世俗的眼泪,也使我心中充满了神圣的欢乐。他提前得到了必定得到的酬报,那不朽的桂冠。我知道一只陌生的手随之会写信给我,说这位善良而忠实的仆人最后已被召安享受主的欢乐了。为什么要为此而哭泣呢?不会有死的恐惧使圣约翰的临终时刻暗淡无光。他的头脑十分明晰;他的心灵无所畏惧;他的希望十分可靠;他的信念不可动摇。他自己的话就是一个很好的保证:“我的主,”他说“已经预先警告过我。日复一日他都更加明确地宣告,‘是了,我必快来,’我每时每刻更加急切地回答,‘阿门,主耶稣呵,我愿你来!’”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