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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炎老是穿着我给他买的那双鞋,我实在看不下去一天到晚他只穿一双鞋的行为,我说你这样该有脚气了,他竟然乐呵呵的指着那双已经失去往日光彩的鞋说:穿着它就等于跟你在一起。说的我就跟双鞋似的,为此我愤愤不平了好几天。 正当我跟龙炎欢欢喜喜过日子的时候,大婶那却出了问题。大婶说把那林冲给甩了,一脸义愤填膺的表情,这次的恋情短暂的只维持了半个月,有惊讶但也在意料之中。 大婶跟林冲约会的时候,林冲大多滔滔不决,话题不是国家大事就是公司业务,开始大婶觉得林冲果真够男人,很是崇拜。可是约会老讲相同的话题,大婶就跟猫老吃不到新鲜的鱼一样心烦。 一次,大婶终于按耐不住打断了讲的口沫横飞的林冲,说:冲,我们谈点别的好不好? 林冲说:好。 大婶说:冲,你除了工作还有其他的爱好吗? 林冲说:有,文学。 大婶听后颇为惊讶,欣赏的说:那你喜欢什么书呢? 林冲说:金瓶梅 大婶惊呼:那不是禁书吗? 林冲说:禁书又如何,我认为它代表了一种思想大解放,里面关于性的描写更是大胆又豪放,鄙人甚是崇拜。 对于林冲话题转变之快,大婶颇为汗颜,觉得此人很难看透,高深莫测。 大婶尴尬的说:我听说过,但没看过。 林冲见大婶面露潮红(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尴尬),便伸出他的禄山之爪爱抚大婶的手背,弄的大婶是一阵颤抖,不过大多是因为反感引起的。 林冲继续说:我认为做ài只是一种运动,你认为呢。 大婶无语了,耷拉着脑袋做缩头状,此时大婶觉得林冲是个脑袋里充满黄色思想的危险人物,先前对他的崇拜消失的无影无踪。 林冲见大婶不说话,以为大婶默认了,顿觉找到了知音,一下紧紧握住了大婶的手。 林冲说:今晚去我家如何? 这句话令大婶更觉得林冲委琐无比,当场回绝了他。 林冲问她为什么,大婶找理由说:我不是处女。 林冲立马做狂喜状说:不是处女岂不更好,我不在乎这个。 大婶本以为他那年代的人应该很在乎这个,但是林冲却前卫的出乎大婶意料,结果大婶以晚上有课回绝了林冲,逃离一劫。 大婶至此不敢见林冲,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大婶提出了分手,林冲只做了一下挽留便宣布放弃,可见大婶做出分手的决定是多么英明。 我想,林冲能从文学一下谈到做ài,进度之快乃自盘古开天地以来第一人,这样另类的人大婶自觉接受不了,分手乃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