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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晚上之后,我终于弄清了阿君和其他勇者聚集到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的原因。
正如那个吟游诗人所说,这件事与老将军有莫大的联系。据说他那把“贵”重得让人留口水的名剑,正是在这个城里得到的。如今,他已决定归隐,不再过问世事,但有不愿让这把伴随自己戎马一身的宝剑就此成为装饰。因此,他决定在这个城里举办一个比赛,最后的赢家就有机会得到他的佩剑。奇怪的是参与者只限于勇者我更奇怪的是老头干嘛不把剑交给下一任的将军或信任的部下,不过,我确定这件事对我来说没赚头阿君就是要我帮她通过比赛。至于怎么帮,那倒真是个大问题。
“君小姐为什么要那把剑?那不是您惯用的巨剑吧!”我至今对她那把石头剑心有余悸。在本人看来,让这个女人拿到那种有剑刃的剑,简直给一只母老虎安上了两翅膀。
“我不挑剑的,什么样的剑都能用,只不过我听说那把剑可以砍破一切魔法壁障,甚至吸收一切魔法攻击。”
“传闻都不太可信,我还听说那把剑里有藏宝图哦!”“我对那个没兴趣。不过,你对我说话可不可以别用敬语,让人恶心死了。”
“那我叫你小君,你叫我小安”感受到她身上的寒气,我忙陪笑:“我叫你阿君,你叫我安德就好了。”
“唔,安德。你不觉得今天人太少了点吗?还有,你干嘛也像我一样,用斗蓬把脸裹起来?”
“我们是同伴啊!当然得打扮成一样。至于今天为什么人这么少吗?大概是因为昨天大多数人只是为了看热闹而来,所以真的要他们比赛,他们反而不来了。”我可没撒谎哦。昨天那个菜鸟勇者不是不知道跑来做什么吗?那群笨蛋勇者可不是因为我偷了他们裤子才来不了哦。不过,我昨天晚上可能是有点过份,搞得我自己都不得不打扮成这副样子。
“如果是看热闹,今天就更应该好像开始了。”
的确,很快的,我们被带到了城主府练武场,而城主以及那位传说中的大将军已经等在那里了。接着,城主说明了比赛规则,今天是初赛,奇怪的是比得竟然是力气与速度,而非剑术。正在大家议论纷纷之时,老将军提出他来表演一下他的武技。真不知道这老头是平易近人还是爱现,估计后者多一点,否则也不会搞那么胡闹的比赛了。
不过,老头的武技实在差劲。他充分证明了会打战并不等于武技高强,那简直不能称之为武技。他若真不想埋没他那把宝剑,早就该把它送人了。但这倒是最好的说明,初赛为什么比那两个项目。因为基本上,他的武技就是:坐上他那匹号称“天下第一良驹”的宝马,从远处冲过去,借着他巨大的力气(从他手上的肌肉就可以看的出来,力气真的很大)举剑砸下去,就ok了。是只靠力气和速度就能完事的“功夫”呢!至少,那尊做为他假想敌的铜像,就已经成了两半。
“你认为我可以通过吗?”阿君问我,事实上经过昨天晚上我的淘汰,能来这里的勇者都颇为厉害。但通过初赛第一关力气的少之又少,毕竟扛着两个百来斤重的铁球走百把米并不是件容易事,所以即使通过的都是些长的和大猩猩有得拼的人。也难怪阿君会这样问我。
“当然了,像你这样强的人很少见的。”我想奉承一下阿君,不过话说回来,能用几十斤重的石头剑做武器的阿君应该没问题吧!这时人群却骚动起来,在阿君前一个上场的,竟是一个眉目清秀的孩子。只见他十分轻松的把两个球提到指定位置。连我也忍不住为他喝彩。
“轮到我了,该表现的厉害些。”阿君随手把剑扔在我身上,差点把我压死。看样子他的斗志,完全被那男孩激了出来。
厉害些?后来发生的事,证明了阿君不是厉害些,而是真真正正的怪物!
只见她十分轻松的拎起两个球十分轻轻的向上一托,两个球滴溜溜的飞上了几百米的高空。然后随着震耳欲聋的巨响,两个球顺利到达指定位置,还把经过特殊处理的地面砸了两个巨坑。以至于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脑子里满是她把我抛出去的景象。
接下来比的是速度,因为老将军本人是靠他那匹马加速的,所以勇者们可以借助于其他工具。但也因为如此,难度也有加大,不仅要比别人更快,途中还要尽量避开弓箭手们射来的箭。
“很难的样子,要不,我用‘无影神功’去偷射来的箭?”我半真半假的提议。
“只要改变箭的方向就好了,要是箭真消失了,那反而会有大问题。”阿君的声音很低落:“不过我根本就找不到快马,只要速度比别人快,即使中一两箭也算通过了。”
“那你想放弃吗?”我漫不经心的问:“快轮到我们了,刚才那个怪力小子已经上场了,他坐的那是什么东西,好快的速度!不过,也中箭了。”
“可是人家通过了,哪像我根本要不然,你背我好了。你的速度比马快吧?”
“我怎么可以跟马比呢?”我想反驳,等一下,背?也就是说阿君那白雪般美丽柔嫩的肌肤在我脑子不停地闪,那看上去一掐似乎就会掐出水来的皮肤,不知道摸上去然后,我听见了自己的声音:
“那我背你好了!”
接下来的比赛?当然赢了。只不过我的屁股
“为什么?为什么我背着你还会射在我身上?你却一点事也没有!这根本不合常理啊”“我怎么知道?!再说了,你一开始为什么不用那个什么什么功的?算了,我去找医生你还有什么事?”
“我都成这样了,你不安慰我一下吗?”我死皮赖脸地拉住阿君的衣角。从我这边看,正好可以看见她娇美的唇:“你亲我一下?”
“你坚持的话”
阿君楞了一下,开始解身上的斗篷。那也就是她同意了?嗯,为什么连衣服扣子也解开,接吻不用脱衣服吧?难道鼻血要喷出来了哇!好白好嫩的皮肤哦好象锦缎一样不过,是不是太平了,但又不象没发育的小女孩
“你,你是男的?”我的声音竟有一丝颤抖。
“我从来没说过我是女的吧!”
那我是为了什么才受伤的,我为什么跟着他,我为什么啊,我还发了血誓!那么,那么漂亮的脸,怎么可能是男的呢?我不信我不信我不信,刚才的一定是幻觉。
在头脑一片混乱的情况下,我做了一件让我后悔一辈子的事。我伸出手去摸了阿君的胸部,的确摸到了。那真实的触感,那结实的胸肌确确实实的告诉我:阿君的确是公的。
然后?你问我然后怎么样了?然后,我看见阿君的拳头在我眼前不断放大,接着,我像今天比赛中的那两个大铁球一样飞了出去,好像撞上了什么东西。在我意识即将消失之际,我听见阿君柔声对我说:
“放心好了,我会找最好的医生,把你的骨头接回去的。”
一头栽进软绵绵的被褥中,眼皮子沉重得像被灌了铅透过半闭着的双眼,只能看见床头柜上昏黄色的烛光以及纯白色的纱帐,一切的一切柔和得朦胧得像一个梦境。可惜,浑身上下难以忍受的疼痛和过分清醒的头脑,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今天的发生的所有并非做梦。聪明如我竟然被耍了,被一个死人妖给耍了!更可气的是:我无法报仇,无法按照本人的处事原则,给予那小子加倍的痛苦!先不论我这接近支离破碎的身体是否有足够的体力,也不说那个死衰人几近变态的力气,光是我自己立定的血誓就够ooxx的了。我活了十九个年头,从没这么深刻的体会过什么叫做”自做孽不可活。真是不甘心啊不甘心,谁来帮帮忙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咯拉“门的开启打断了我的思绪,让我全身神经一紧(身体已经不能做任何动作了),不会又是阿君吧!除了今天下午精神上的巨大打击以及那极具威力的一拳,他后面请来的那个蒙古大夫的治疗,就足以名列十八酷刑之一了。我现在只要一想起那小子,就浑身凉嗖嗖的,也因为如此,我才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回来再留下去,天知道我会折寿多少年!那么,进来的人绝不可能是阿君。那是哪个家伙?我想起来看看,可是身体却一点也不听指挥!我只好悻悻然的听着脚步声的靠近,并在心里狂扁那个打搅我休息的笨蛋。不过,到底是谁?我在城里的住处可有十几处之多(大多数是没经过主人同意的擅自入住),熟悉我的人决不会指望在酒吧以外的地方找到我。事实上,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里,在精神上和肉体上受到如此大的伤害后,我几乎是在半清醒的状态下爬回来的,所谓的认路完全靠身体的自然反应(动物的归巢本能?),按照几年来的经验来看(几年?),我应该在我最近一次休息的房间里面最近一次?!现在是晚上吧!我猛然睁开我的眼睛,床帐上斗大的宝石仿佛在嘲笑我的愚蠢。如此奢侈的房间,只有
“莎莎吗?我好像说过我这两天不需要侍寝吧!”
像是在验证我的猜测,那个总是在抱怨或是吼叫的嗓音在纱帐外响了起来。随后,房子的主人,伟大的伯爵大人掀起了帐子,如果你想知道寻常人发现在床上等着自己的不是预料中的美人,而是自己恨不得食其肉,啃其骨的宿敌时,该有什么反应。那么伯爵的反应十分具有参考性只见他瞪大了双眼,对着我的脸恨恨地打了一巴掌,然后问我:”痛吗?我不是在做梦吧!?“去他xx的,我当然不可能回答他。只好瞪回去。伯爵呆呆的理了理头发,他显然刚洗完澡才出来,头发还湿漉漉的。水珠从他微曲的浅色头发上滚了下来,划过精致的心型脸蛋,落在半透明的浴衣上,要是让街上那群崇拜他的花痴女看见了,准能换来雷鸣一般的尖叫声。事实上,我也很想尖叫,尤其是他的眼睛由惊讶的圆形变成诡异的半月形的时候。
“这不是我们的盗贼大人吗?今天晚上竟是由您来陪寝啊!我真是不甚荣幸。”伯爵不知从哪儿掏出了他那把装饰价值绝对大于实用价值的配剑,冷笑着看着我。
“别开这种玩笑好吗?我可没这方面的嗜好。”现在,我没以前那种和他吵嘴的心情。我的处境的确不利,更糟的是,类似的玩笑让我想起了阿君以及我对阿君做的蠢事。
“你没有啊,我有!我们来玩sm游戏好不好?”伯爵一把抽出他的宝剑,我以前从没发现这剑有如此的锋利:“亲爱的,你想被分成几块?”
“我希望我仍是完整的一块!”我胆战心惊的看着剑尖在自己身上游移,好像在衡量第一剑刺在哪里。我努力地想避远点,可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听从使唤,回应我的只有“嘎嘎”作响的骨头。这时胸口冰冷的触感告诉我剑尖的靠近。呜呜,阎王爷爷你就那么希望我去陪您老人家喝酒吗?既然身体不听话,我只有靠说话努力争取延迟时间,以求身体恢复正常:“伯爵大人,虽然本人不过区区一小偷,但你不觉得可疑吗?我是那种明知道晚上你一定在家,也会自己送上门的苯贼吗?”
“你笨不笨,我不知道。不过我非常了解你的性格,你会说出刚才的话,说明你的确没什么反抗能力,不过在做垂死挣扎罢了。”伯爵微笑着看着我:“在你临死之前,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吧!你已经正式升级成为盗贼了,而且还被勇者协会高额悬赏,被列入勇者公敌的行列。”
“那我就更不想死了!“再一下,一下就好,手指已经可以动了,身体也快了吧:”再说,伯爵大人,您不觉得可耻吗?竟然对付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人?“
“一点也不!你还算人吗?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却我真不知道我当年怎么会和你结兄弟的。五年了我的美酒被你偷了多少了!终于,终于让我盼到这一天了所以,你受死吧!”哪个所以啊!我呆呆地看着那把剑直逼逼地向我刺了下来。我脑子里只有一个概念:主角是不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