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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霉运的开始+完美的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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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一大早,我便伴着初晨的阳光,出现在小城主街的街头,眯着眼看着大街上大人(睡眠严重不足)。也许是因为小城里最大的旅馆在这条街上的缘故,街上已经有许多勇者装扮的笨蛋在晃荡了。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看待勇者的,但对本人来说,他们不过是我的财产暂时寄放人罢了。再早几年,他们对本大爷来说也许还有磨练本领的作用。可随着我技术水平的大幅提高,以及勇者行业整体水平的下降,他们也只能当本人的会动的钱袋了。

    说句老实话,若非本人心情不好,本来是不打算上工的。但昨天晚上,我实在是太倒霉了。先是进了一家卖掺水假酒的无照酒吧。然后傻兮兮的泡一小妞,凌晨泡上手后,才发现那妞的脸简直是用粉刷出来的。那也就算了,将就吧!反正现在好女人不多。但最惨无人道的事发生了,就在本人打算和她做点什么什么的时候,她老公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而且还是金刚那一型的。几个勾拳过后,本人风流倜傥,英俊帅气,潇洒不凡(省略三百七十五个字)的脸直接向珍稀动物大熊猫看齐,更在身上留下了几个不可磨灭的痕迹。

    因此本人强烈要求发泄。再说了,不知道城里最近发生了什么事,勇者在不停增殖中。不趁现在改善生活,更待何时?这些傻瓜勇者应该觉得庆幸才对。毕竟本大爷因为某件事,有了所谓的职业道德,已经不干当街偷人裤子的事了,顶多牵走对方皮带而已。

    不过,本人毕竟还是有那么一点同情心的。为了表示对这群早起的虫儿被鸟吃的勇者的尊重,本人决定施展出本人的最高绝技无影神功。顺便为我的霉运做个小节。

    于是本人玉树临风的站立于街头,缓缓拉起白色的披风(好像短了不少?),露出神秘的笑容(请诸位想象一下,一个脸被打成猪头,浑身上下破烂不堪的笨蛋捏着他那件被扯的支离破碎,而且还被踩了好几脚,勉强看上去是白色的披风,当街傻笑的样子)。

    然后,一个漂亮的转身之后,本人消失于街头,在街的尾端出现了。

    喂,别扔臭鸡蛋,很不卫生的。什么?雕虫小技?只不过是个瞬间移动,还超短距离的?哼哼,你们真不识货。听听我身后那如骨牌推倒后连接不断的响起的叫声吧!

    ‘呀,我的钱包不见了!‘

    ‘混帐!谁偷了我的钱袋‘

    ‘哈哈,两个笨蛋,早叫你们别把钱放在一个地方‘

    ‘喂!兄弟,别笑了。你的裤子掉下来了。‘

    呵呵!这一片哀嚎是多么的动听啊!简直是对我的表演的最好的喝彩。我如演员一般向后欠了欠身,表示了对这些无辜受害者的同情后,我信步走向街边的小巷。

    正如一开始所说:由于命运的捉弄,使我有了无法克服的弱点。所以为了以防万一,我在我常活动的区域里都设定了临时休息处。

    其实,这里也不能算是小巷,只能说是两栋房屋之间的间距罢了。而且这里不愧是培养出我这种‘人才‘的城镇。居民们大抵懒且无环保意识。从没有人去考虑过垃圾处理问题。也因为这样小到菜头鱼骨大到废弃傢什,统统丢弃到这样的巷子里,把只有两三人宽的小巷挤个满满腾腾。反倒成了我这等人落脚的好去处。

    越过垃圾,我来到了小巷里一个较干净的地方,也是我的休息点一个由掉了漆的碗柜与大量废纸圈成的小角落。找到一个临时储备箱,准备换衣服(虽然本人不常洗澡,但衣服绝对是常换的,反正本城所有衣物店长年免费友情资助。当然,在他们不知道的情况下。

    就在本人刚卸下披风时,盗贼的直觉告诉我:有人来了!我仔细一听,果然,一个脚步声向我这边过来了,声音很轻。这种声音不是女人的话,就是一个故意放轻脚步的男人。但可以肯定的是百分之百是个武者。不会是刚才的受害者之一吧?也许是我做贼心虚,可能是某个漂亮小姐来找她遗失的耳环?

    想是如是想,但躲藏还是绝对必要的。我打量四周,该死,竟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我当初不该为了一时的舒服,而挑剔干净与否。听着脚步声的渐行渐近,我干脆趴在地上,用周围层层废纸作掩盖。

    这方法虽逊,但颇有成效。证据是那脚步声的主人不仅没有发现我,还一脚踩在了我的脑袋上。

    我忍住差点出口的叫声,心里把那个混蛋的祖宗挨个问候了一遍。也许是感应到我的问候,那人终于把他那尊贵的脚挪到了本人的背上。呜,本人最近走的是什么运呀!难不成我最近生意做的太大了,连上天都看不过去了?竟让人畜无害的我受如此践踏之刑!

    ‘这纸下面怎么软绵绵的?‘上方含糊不清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我心中一紧,下一句话却气的我差一点跳起来:‘不会像刚才一样又踩着一头死猪吧!‘

    你才是猪呢!这么重,大爷我的脊梁快被你踩断了!我在心里咒骂着,回应我的却是更大的疼痛。让我不由怀疑,那个混蛋是有意为之。

    就在本人想干脆跳起来揍那小子一顿时,一双手出现在本人有限的视角里,害我大脑一瞬间停止了运作

    在日后长久的岁月里,回忆到当时的情况时,我总在庆幸小君有这么漂亮的一双手,否则以小君的战斗本能,恐怕我在跳起来的那一刻,就去陪阎王大人喝茶了吧

    那双手是那样的完美,没有半点瑕疵。从指尖到手腕,从手的形状到手心的纹理,即使是上帝也别想再创造出同样完美的一双来,更别说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这双手,大概十个男人见了,有九个半会骨头先酥一半,剩下那半个绝对是bl。

    即便如此,我仍然觉得像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因为那双手捡起的正是我刚扔下的披风(如果还能称之为披风的话)。

    现在我再有阿q精神,也不能说这小子只是偶尔路过了。鬼才相信有这么一双玉手的人,会偶然跑到这种地方,偶然捡起这么一件垃圾。摆在眼前的事实是,真的有人在我行窃时看清了我的一切。那么,以这样的眼力要发现现在的我简直是轻而易举。

    不知为什么我在紧张之余竟有一丝兴奋,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久到让我差点忘记,顺利逃走也是偷窃的重要步骤。想当初我就是为了享受这一刻的紧张感才选择这个职业的(这种话好像不应该由一个被人踩在脚下的家伙来说)。

    感觉到身上有目光扫过,我冷笑着屏去了身上所有的气息。既然说我是死猪,那就伪装成真正的死物吧。在这种状态下,即使走在街上,别人也休想从我身上感受到任何气息,对于习过武的人来说尤其为甚。我以前正是靠这一招在无数高阶勇者眼皮子底下,屡屡得手。

    但这种绝息之术的弱点是不能有丁点的呼吸。时间一长便提不上气,我尝试着用皮肤进行呼吸以延长时间。但因为周身气孔张开,使我的触觉异常敏锐,稍强一点的风都会让我周身疼痛,更别说身上踩着一个人了。

    我静下心来,企图把注意力放在调整周身气息上,以期减小呼吸困难。却猛然察觉胸前所揣数个钱袋之中,竟有一个一起一伏,似有呼吸之声。

    有了这个分神的所在,我的气一个提不上来。我头脑里一片晕眩,差一点真的假死过去。

    好在我的运气没有霉到极点,否则作为一个小偷来说,不是被失主抓住,而是被自己活活憋死,岂不成一大笑话。

    终于,我身上那枚灾星放弃了搜查,拎着我那件破披风离开了小巷。

    为了以防万一,我仍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其实是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好半天后我才坐了起来,顾不得抖掉身上的纸屑,我立马脱下上衣,把所有战利品倒了出来。寻找刚才差点憋死我的罪魁。

    在一大堆五花八门的钱袋中,一只白色的爪子格外显眼。我不仅暗叹,无影神功虽然可以偷到对方的所有东西,但却没有质量保证,这次竟顺手牵来了别人的宠物。

    我兴趣缺缺的拎起那只爪子,想扔掉这只废物。却讶然发现这竟是一白色不明生物。老鼠不像老鼠,兔子不像兔子,肥肥的一大团,粉红的肚子鼓鼓的,胡子随着呼吸一翘一翘,不知是睡死了,还是被我压晕了。

    而这东西最奇怪的地方在于:似乎是活物的它肚内竟传来钱币碰撞的声音。我用力摇了摇,竟有两个金币从它嘴里滚了出来!

    这算什么,新型存钱罐?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小东西,看样子,我得养着它了!肚子里的钱暂时不算,这种稀奇的动物本身就可以卖个好价钱。所以,最明智的处理方法,就是找个懂行的人,先鉴定一下价值再说。

    不过,我苦笑着看着身上,在这之前,我得把洗澡的日子提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