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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写书之前,我从没想过自己将来要做什么。
像我这种行为懒散、喜欢胡思乱想、做事丢东忘西、烟瘾又大、日夜颠倒、只爱做自己想做的事、根本不顾其他人看法的人,是绝对没办法坐办公室的。
幸好老天没忘记我,它给了我一支笔,使我这种个性的人,也能拥有一片美妙的天空。
我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个性呢?我自己说,就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冲劲。
生活态度是这样,恋爱是这样,婚姻是这样,待人处事也是这样,写书更是厉害,卯起来就是全力以赴不论生死代价的。
除非自己不想干了,不爱了,就不管它了,否则就要拼到没气的时候,所以在这之间,谁也别想动摇我的心志。
当我写第一本书的时候,还不会打电脑,写字又奇慢,脑袋里只有一点零星片段的想法,但是我就是决定非完成不可。于是我用一个晚上把中文打字学熟了,然后拼命写,努力写,发疯似地把脑袋的想法全变成文字显现出来,直到划上最后一个句点。
我完成了。那时候还在传播公司上班,但写书的热情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于是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全心投入小说创作上。记得那个月,我还是公司企划部奖金最高的人,结果宁愿坐在家里领可能发不到薪水的工作,足足熬了半年,才把六本真同系列的侦探小说完成,以一个新人闭门造车的功力,绝不输给其他人。
我谈恋爱也是这样,爱上一个人后就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场面,全心全意燃烧自己的光芒到最后,然后找到了最后归宿,无怨无悔共度白首。
但这样的冲劲,经常造成许多对别人或自己的伤害,我很幸运,最后面临生死存亡之际,都选择到最好的结果,现在只愿珍惜与把握现有的成果。
所以,欣赏我的书,可以了解我对生命的热情。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但不要自恋,懂得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就像写书,要写,爱写,疯狂地写,把热情燃烧到最后的句点上,无怨无悔。
我心中有许多爱,碍于个性或人皮外衣上面,难做圆满的发挥,这份不足在书中尽情奔放了,每当完成一本书之后,就感到筋疲力尽快要形销骨毁了,但是精神与心灵都得到一份感情最完美的注解,然后再下一本书,下下一份感情,这就是我的人生。
现在的我,快乐地胡思乱想,快乐地丢东忘西,快乐地日夜颠倒吞云吐雾;为了写好一本书,为了燃烧自己生命的力量,然后把它们化成文字,快乐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索情三部曲之二重奏
各位女性朋友相信“宿命天敌”的说法吗?
在各位身边是否就有这么一位令你相当头痛的人物?
她跟你八字不合,个性跟你有天大的差别,不论做事态度、生长背景、待人处世各方面,甚至衣着打扮、外表长相以及最基本的人生观,都与你相距十万八千里远,你们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在一起的两种人,然而或许是命中注定,你跟她最后就是变成了好朋友。
你绝不是心甘情愿跟她做朋友的,因为她比你优秀,比你受男人欢迎,她头脑好、身材好,你则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她长得活像西施转世,你则是母鸭投胎,跟她站在一起,你是青蛙她是公主,跟她做朋友你只会自卑、自怜、自信心荡然无存。你实在很想逃得远远的,而善良的你又不忍心拒绝她的友善,于是你只好每天期待她被台风吹走,被外星人抓走。但一旦见到她了,又觉得自己这样骂人太不厚道,毕竟她也是人生父母养的,你怎么能在她面前对她说“美丽是一种错误”呢?有时候你还真怕她会因此而乐毙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