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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猎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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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轩呆坐那儿,不知如何是好,错愕、迷茫、无奈的感觉一齐涌入心中。

    这事真是太荒唐了,就算有前世今生,这投胎还能倒回历史的?还能带着自己前世记忆?更怪的是投胎的对象,连相貌名字够跟自己前生一样?还有,这里的人怎么都跟白痴似的。

    各种问题冲击着林轩的大脑,这么一晃又过了两日,他每天都如行尸一般,不吃不睡地在山寨四处晃悠,入眼之处尽是残破房子,以及细如麻杆的“山贼”们。这帮家伙见了林轩都还挺客气,喊声少寨主。

    尽管人似幽魂,但他的耳鼻口目并没废掉,这帮家伙聊天打屁的话还是尽收林轩心中。

    话题分两类,一类是说官兵何时打过来,青龙寨什么时候吞掉灵宝寨,三当家是不是不再回来了;

    另一类就是针对这少寨主了,说这败家子懦弱无能。大当家在的时候,少寨主就只会进城吃喝嫖赌,出去玩还没本事,经常挨打,完了就和龟孙子似的跑回寨里。下回照样乐呵呵地进城花差。

    还有人议论,这林轩胆小懦弱的性格和大当家一点不象,倒是继承了二当家的八成,别不是林家老二偷腥,吃了嫂子

    林轩听了也不生气,对他来说,这跟说另一个人没什么分别。只是他有点佩服这些闲汉们,八卦的能力不亚于后世的“太太团”也难怪他们留下来不走,就这帮懒人的怂态,在这乱世之中,走也是完蛋,不如留着混吃等死,兴许还能多活几日。

    宋英每餐准时给林轩送食,这黑瘦少年特别没自信,从来都是低头不语。但林轩看得出,尽管他对少寨主曾经的言行也是十分的不满,但他对少寨主却是真的关心。

    至于二当家林猛,总来劝林轩吃饭,林轩烦了,就冲他就吼上一句,这大汉立即浑身发抖,随后就和兔子般蹿跑而去。

    冬夜的山风吹在身上,冰凉透心,冻得林轩直打哆嗦。连续两夜,他都后山打发时间。

    “就是投胎当强盗也到个好点的山寨啊,这一个个哪有点山贼的样子!”坐在山崖边的一块巨石之上,林轩郁闷得不行:“还有我这破体格,吹点风就这样!人倒霉起来,吹凉风都塞骨缝”林轩气苦,举拳向石面砸去。这无异于鸡蛋撞石头,痛得他跳了起来,看着拳尖被砸出的鲜血,林轩指着石头破口大骂:“混蛋!***烂石头,”

    这顿骂足足持续了五分钟,林轩又笑了,仰天大笑“队长!我死了,我又活了,没能完成任务,老天罚我跑到这鸟地方来”林轩深深地吸了口气,指着天道:“队长,你放心,你教我的,我是您最优秀的士兵,我不会放弃,绝不!”

    说完话,林轩向远方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轩儿,轩儿,你切莫跳崖!林家就靠你了”林猛远远地跑了过来。

    林轩转过身子,脸上恢复了久违的自信“二叔,我没事了,我现在就想喝酒吃肉”

    “轩儿,你识得二叔啦?你好了?!”林猛欣喜异常。

    林轩笑道:“好了好了,别废话了,快给我拿酒肉来!饿死我了!”在林轩的印象中,山中的好汉们平日就该喝酒吃肉

    林猛脸色尴尬:“轩儿,你二叔没用,这大冬天的,山上连只兔子都找不到。寨里太穷,就只有粗面馒头”

    “要是大哥和几位兄弟都还在的话,也不至如此”想起了死去的兄弟,林猛神情黯然。

    林轩无奈,暗道真够可以的,电影里那位打劫iq、ip、ic卡的笨贼跃入脑中,做山贼做到这个份上,不得不服!

    见林猛兀自感怀,林轩心中想了想,有了计较:“二叔,你去伙房烧上一大锅水,我很快就来!”

    林猛疑道:“轩儿?你要做什么,天色晚了,你身子又虚,别胡来啊!”林轩冲林猛笑了笑:“二叔”接着忽然提高了嗓门吼道:“现在就去!”

    这招效果明显,林猛眨眼间就跑得没了踪影。

    嘿嘿,我是少寨主!谢谢老天,让我转生到如此破败的山寨,这才够味道!做山贼而已,我就不信,我一个特种兵上尉外加一级古惑仔就搞不定一个小小的山寨!

    前后不过几分钟,林轩的想法就完全不同了,信心给人带来的作用是巨大的,从不放弃是他在特种兵生涯中记忆最深的东西。

    脑中念头不断,眼睛也不停的搜索,不大会儿功夫,就找到一根长木棍。林轩笑了笑,开始用木棍不断地挑起大块的山石以及松软的枯草皮,这中野外寻找食物的本事,只是特种训练中最基础的。

    半柱香功夫,二十几条蜷曲冬眠的蜈蚣出现在林轩眼前,最长的那只,近一尺三寸。

    “好东西啊,这么大个”林轩暗乐。

    收拾好蜈蚣,他开始用木棍敲打拨弄枯草碎叶,很快在一个枯叶堆中发现了什么,几棍子挖下去,一窝山鼠就这样到手了。

    林轩带着‘生猛虫兽”回到伙房之时,林猛一锅水也烧的差不多了,他一见着林轩立即跑上前问道:“可有受伤?二叔有些担心”

    见林猛的目光这般关切,林轩心中一阵恶寒:莫非这大胡子是个玻璃?不可能啊,他是林少寨主的二叔!难道真和那帮喽罗们说的一样,他才是林少寨主的亲生父亲?晕,我怎么也这般八卦了。

    林猛见林轩发呆,用手拍了拍林轩的肩膀:“轩儿,轩儿?”

    “呃,二叔!没事,我捉了不少好吃的回来,先把蜈蚣下锅去了毒吧!”林轩说着话,将蜈蚣尽数倒入沸水之中。

    林猛一见,登时呆住,好半晌才开口道:“这是天龙啊,有巨毒,药铺都用来入药,这也能吃?”

    林轩笑不答话,把裹着山鼠的外衣包扔在地上道:“你把山鼠去皮切骨!”

    “山鼠”这下林猛乐得眼睛珠子都要出来了“他娘的,许久没吃肉了”

    林轩皱眉喝道:“还不快去!”

    林猛激动不已,一边对付那窝山鼠,一边唠叨:“大哥显灵了,咱家轩儿会打山鼠了,这下有出息了”

    林轩差点被噎住,前任少寨主再没用,也不至这般夸张,掏窝冬眠的山鼠然也能让人激动成这样:“二叔,山鼠而已,你笑话我?”

    林猛脸色一红道:“轩儿,你笑话二叔才对,你二叔我什么都不会,就是个儿大嗓门大,站那喊几声吓唬人的!这寨子里现下的那些喽罗们,还不如你二叔我,都只能混吃等死,这都好些日子没吃肉了!”

    “”林轩无语,盯着锅沸水哭笑不得,林猛见林轩不再说话,便继续心潮澎湃去了。

    很快,蜈蚣毒被煮了个干净,林轩麻利的去壳炒肉,酱料放足,香喷油亮的红烧蜈蚣盛碗入盘了。

    从蜈蚣出锅开始,林猛的眼睛就没离开过盘子:“轩儿,你连厨子都会了?香,真香!”

    他话音刚落,门外就探进个脑袋:“二当家,你哪弄的肉咧,也不分给兄弟们吃!”

    林猛连连摇头,接着又指了指林轩道:“少寨主可不得了!掏来的天龙,还弄来了山鼠”

    新来这人嘴厚唇肥,他一直没注意到背对自己的林轩,听林猛一说,立时开了那张大嘴,不敢相信地问道:“少寨主,是你吗?!”

    “废话!”林轩忙着煮那山鼠。头也不回道:“众兄弟都有,肉不多,夹馒头吃,应该能饱!”

    一口酒的功夫,大嘴以伙房大门为喇叭将声音传了出去:“太阳从西边升起了,少寨主会打猎了,少寨主会做饭啦,大家快来吃肉啊”

    “少寨主猎了野兔啦,少寨主煮了稀粥啦”距伙房最近的一间房里,跟着放出声响,这声传得更远。

    “少寨主杀狼啦,大家快到伙房集合啊”第三个声音。

    “少寨主成了打虎英雄啦”

    “”声音由近及远,再由远到近。半盏茶的功夫,二十几号骨瘦如柴的喽罗聚到了伙房门口,一个个连吞口水,眼睛死死地盯着红烧蜈蚣和清炖山鼠汤,没了声音。

    林轩正感慨山贼们道听途说、传播八卦的能力强悍得无以匹敌之时,又一个声音伴随着快速的跑动声直奔伙房而来:“少寨主杀人啦”

    这家伙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那对斜眼,又斜又小。他一头钻进伙房,才发现所有人都转头看着自己,顿时愣住了,半晌才发出声音:“勿要多看,以免生疮!”

    “滚!”喽罗们集体发出了吼声,这没把斜眼怎么着,林猛倒是吓得一屁股坐地上来了。

    “哈哈哈哈!”林轩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都来吃吧!”

    话音刚落,喽罗们一拥而上,两道菜连点油腥也没剩下。

    “你们良心何在,少寨主还没吃呢!”大嘴一边舔着嘴边的油腻,一边嚷道。

    “大嘴,你喊个屁,就你吃的最多!”

    “就是,你这厮最无耻!”

    林猛一脸不好意思地看着林轩,刚才抢吃之时,他也只顾自己了。

    林轩挥手制止喧闹,发表了一次简单的演说:

    “想吃肉容易,有我在,这漫山的山鼠窝,都给你们掏出来!”

    “太好了”

    “少寨主神勇”

    看着众喽罗这般热烈,林轩知道自己演说成功了,要带好这帮兔崽子,就得用混社团带小弟的真理之一:为兄弟们谋利益,才能绑住兄弟们的心。

    此刻,对这帮面带菜色、几月不知肉味的山贼们来说,能每天吃肉,那便是最大的利益。

    回到房里,就着馒头啃完了悄悄留给自己的一只山鼠,林轩几日来第一次躺下。

    夜凉如水,望着窗外淡淡的月光,心中泛起了丝丝的想念,想念一起进行魔鬼训练的战友;想念在社团做卧底时认识的那几个早他一步丧命街头的兄弟。

    夜绚繁星点苍穹,风飘碎月洒孤舟,林轩默默的念着,这是王璇写的词,那个特种军校的女军医,那个工作之余喜欢古诗词的女孩,在他做卧底前的一天,把自己给了他。天使面容的人儿,即使穿上宽大的白色医生服,也掩盖不了她修长的近乎完美的动人身躯,她是林轩前生唯一的女人。

    即使做了三年卧底,混迹各大夜总会,林轩也只是逢场作戏,从未真枪实弹,依他的性格,那不是怕犯错误,而是心中只有他的王璇。

    想这些干什么,徒增伤感!

    队长,我是你带出来最优秀的兵!你看好了,这一世我依然要做最优秀的,即使当不成兵,做山贼也是一样!这年代皇帝昏庸,当他的兵,不如直接把脑袋割了。对啊,还有岳飞,韩世忠,还可以同金人干仗,要做的事儿太多了

    在胡思乱想中,林轩沉沉地睡去,这一觉可睡得是天昏地暗。等醒来的时候,又已是深夜,借着桌上房屋四角燃着的红烛,一个被反绑双手的少女落在林轩的眼中。

    这少女身穿大红喜服,头挽新娘发髻,身材娇柔如杨柳扶风,此情此景,别有风韵。

    林轩情不自禁地说出三个字:“够古典!”

    那少女听见林轩的声音,立即站起,转身回道:“你敢过来,我就自尽。”话虽决绝,但语气却异常平静。

    林轩一见这少女,顿时呆住了,这生得也太美了点,杏眼柳眉、鹅蛋脸、点绛唇,清丽温婉,林轩的脑中闪出八个字来:花容月貌,大家闺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