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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位在旧闹区,两年前买的全新大楼,丁曦宁一进门便脱下高跟鞋,打开冷气机,然后一路脱衣服,再进浴室卸妆。
这个过程就像是每日对自己的一次纵容,将专业冷静的外表抛开。
直到来到镜子前,她还是会苦笑。
女人真的是从二十四岁就不会老了,于是乎二十四岁到三十四岁是女人的魔术空间,保养得宜的三十四岁女人可以留一头直发,一身棉t恤加牛仔裤,一脸甜笑,活脱脱像个刚出校门的大学生。
同样的,二十四岁的女人上了妆,盘起头发,穿上样式稳重的套装,踩着高跟鞋,一样可以展现三十四岁女人的风采。
她在这两者之间交换,且游刃有余。
除了几个死党熟知之外,还没被人发现。
这个旧闹区是她长大的地方,十六岁那年父亲过世后,父亲的兄弟将祖屋卖给建商,六个兄弟各分了两百万后,母亲带着她南下租屋,后来因为她考上台北的大学,母亲又带着她北上租屋,大学毕业的那一年,因为母亲中风,她放弃考研究所,进入社会工作。
两年之内,托康妈妈婚友社这份工作的收入和因为这份工作所认识的人的福气,她安顿好了母亲,且有余力在这个她熟悉的小区买了一间小屋子。
之所以买在这儿,除了因为离公司不很远之外,最大的原因就是她喜欢这里的早晨。
没有人可以体会这个晚上是夜市的地点,在晨光出现后,景色多么的纯净,她喜欢这样的反差,同样的道路,昨夜有醉客踏过,今晨依然干干净净的迎接早起的莘莘学子。
周而复始的仰望未来。
这让她有希望,要不然谁来给她希望?
当然,在康妈妈婚友社那儿建立的丰富人脉,及死党们的支持,都帮了她不少忙。
安置母亲的疗养院就是客户帮忙介绍的,连价钱都有优惠,因为疗养院老板的女儿在她的安排下有个好归宿。而她可以不花大笔钱,昂首阔步的走在公司那种地段上,多亏了婕绫无言的支助及精神的温暖,她也因此在这个社会上越走越稳当。
她该对这一切很感恩,不是吗?
可是为何她的脑海不断浮现今天那张毫不隐藏对她充满兴致的男人的脸?
其实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发生过,不过能严重影响她的只有今天,或者该说,只有那双眼睛。
丁曦宁边卸妆,边看着自己买的白金戒指,咬咬唇,将它拔下来,丢到一旁,然后将盘了一天的长发放下。
微微鬈曲的长发遮住她本来就不大的脸颊,望着镜中的自己,难以名状的泡泡冒上心头,她胡乱爬梳几下头发,掬起水,匆匆抹拭脸庞。
最近几个死党都忙,她也忙得不可开交,好些日子没见面了,但为何她因此在静谧的屋子里自怨自艾?
毫不考虑的换上运动服,穿上跑步鞋,她把三十几岁的上班族丁曦宁丢在家里,让二十五岁的年轻女人冲出家门去寻找自由。
晚间十点过一刻,她等着电梯从一楼爬上十四楼。
她住的这个小区有管理员,安全又简单,分别有四栋,她这一栋属于小坪数,一层楼四户人家,多半是单身贵族或者有钱的学生,往来进出的人都很单纯低调,不会有小孩哭声、夫妻吵架声,最常见的是在楼梯间迷路的猫。
单身的寂寞,看家庭成员就知道。
之所以选择十四楼,是因为她可以从这儿看见自己上班的那栋大楼。说来奇怪,多半的人巴不得下班之后连公司的名字都忘记,可是她很认命,就是喜欢看着公司那栋大楼矗立在夜景中,提醒她已婚的伪装。
只是现在的她未婚,而且正在电梯前做热身运动,转动脚踝、拉筋,适时的利用健康的运动方式释放压力。
当的一声,电梯来到十四楼,她礼貌的站到离门口约两步远的地方,虽然遇上邻居的机会不大,可是她不希望因此吓到谁。
电梯门打开,里面真的有人,是住在左侧的林小姐,而她身边还有个男伴。
丁曦宁低着头,快步走进电梯,这鸵鸟似的行为充满警告意味:我不想认识任何人,也别来跟我打招呼!只是行经男人身边时,她才发现他的眼光似乎一直停留在她的身上。
谁啊?这样没礼貌!
在电梯门关上的那一瞬间,她眉头微皱的抬起头,与男人四目相对。
不看还好,这一看,她不禁大吃一惊。
“啊!”是他!竟是那条坏龙!
还好电梯门关得快,她祈祷他没看见她瞪大的眼,紧捏着胸口,看着电梯操控板上的数字一路往下掉,她的心跳速度却不断的加快。
老天!他竟是林小姐的男伴?
现在可好,她究竟该在哪个时候回自己的窝?
刚刚只拎了钱包就急忙出门,手表和手机全放在沙发上,她连现在几点都不确定。
跑步约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喝杯杨桃汁约十分钟,那么现在是厚,不算了啦!
丁曦宁走进录像带出租店,慢慢挑了几支片子,问清楚时间,咬着唇,陷入沉思。
嗯如果他是林小姐的男人,那么应该是明天早上才会走出她的屋子,她要担心的是明天早上不要撞见他,而不是现在。
如果他跟林小姐纯粹是朋友那么他应该在一个小时之内出来,也就是说,现在是时候了。
不知为何,她一直比较想接受后面这个可能,可是另一个声音又提醒着她,若他只是来“办事”的呢?
“噢”她不禁呻吟出声。
她怎么可以用一直以来还算干净的脑袋想这种乱七八糟的事情?她又不是颖瑶,虽然高度怀疑颖瑶也只是纸老虎,光会嘴巴说,实际经验用五根手指头就算得出来,但是也不能思春到这种地步啊!
都是那家伙害的,让她胡思乱想,谁教他这样这样让人不容忽视。
她要猜他何时离开?
不管了,穿过马路,丁曦宁钻入热闹滚滚的夜市。
这个旧闹区屹立不摇的就是这些路边摊,以前还有杂七杂八的摊子,现在清一色是小吃摊,她走进一家熟悉的吴郭鱼汤店,坐了下来。
一个女孩独自来到有点脏乱、有点吵闹的夜市吃小吃,难免会吸引一些异性好奇的眼光,不管是老的、丑的、俊的、壮的,彷佛在说这个时刻美女不该落单,让丁曦宁一碗鱼汤喝得无滋无味。
好怀念,怀念和爸爸妈妈一起在这儿大快朵颐的时光。
那究竟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好不容易喝完鱼汤,她匆匆付了帐,这下子已经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去,认命的往家的方向走去。
也许他根本认不出她?
想着,为了安全起见,她拉了拉头发,遮住脸颊,任由心跳微微加速
安全到家。
关上门,她背靠着门板,心中五味杂陈。
她有在期望什么吗?或者她失落了什么吗?
糟糕了,丁曦宁,你完蛋了!
她的身子慢慢往下滑,蹲在地上,头皮发麻。
她究竟是哪根筋不对劲?
不过是见过一次面的男人耶!
中午十二点半,龙克东看完最后一个病人,站起身伸个懒腰,捏了捏酸痛的颈子,离开诊疗室,朝医院的美食街走去。
途中,他的肩膀被人拍了下。
“嗨,听说你去相亲。”是同期的内科医生吴奎耀。
龙克东皱起眉头,压低声音说:“你哪里听来的鬼消息?”靠,这世界是透明的啊!
“就听来听去听到的啊!”吴奎耀当然不会明讲,一讲死一挂。
“这些小护士平常都这么闲啊?我家小佳说出去的?”
“谁教你对小佳没兴趣!”这条龙花名远播,就是没见他朝医院的护士伸出魔爪。
龙克东捶了下吴奎耀的肩膀“我对女人一向抱持高度兴趣,但是对于当狼,没兴趣。”
医院里有三匹狼的传说已经流传很久,多的是飞蛾扑火般勇敢的小护士夜夜提供野狼晚餐加宵夜,有时连病患或病患家属都不放过,搞得前一阵子这个护士不支援这一区,那个护士不走这层楼梯,被他们这些不食窝边草的好青年唾弃了好几次。
“对对对,你是飞龙在天,只捡明月吃。”
龙克东低笑出声“吴色,飞龙在天是很久以前的电视剧了,我朋友的女儿当年还会唱几句它的主题曲呢,现在她都上小二了。”
“靠,你是不知道我这好青年天天累得像条狗,回家之后只能看电视补脑吗?还是你想我跃上第四匹狼的位置?”吴奎耀目不斜视的走向美食街“还有,别叫我吴色,被病人听到了,多难听。”
“要不然叫吴味好了。”龙克东讪笑的说。
他们这一期有三个人进入这间医院,工作了三年,除了他们两人之外,还有朱育成,每天中午的men’stalk是他们舒解身心的唯一管道。
“无味的是老朱,我的天,他说最近要去学画画。”吴奎耀想到下班后还要拿水彩笔,就觉得更累了。
龙克东笑得更大声,那低沉迷人的笑声让几个小护士纷纷回头,他一视同仁,报以成熟稳重的笑容。
“他不学画,还能干嘛?无论是医院或是诊所,他老婆都如影随形,我实在想不出来他还能干嘛!”
苦啊!小儿科医生娶皮肤科医生,还一起在台北郊区开联合诊所,除了每个星期四医院有门诊,中午可以和他们两个闲谈外,老朱几乎都跟他老婆一起工作。
“可是他至少有老婆相随,人生一片美好喔,我也挺想去相亲的。”吴奎耀再度压低声音“像你啊,不也去相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