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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几个节,茱迪带了晚服到公司来,全挂在我房内。

    她是个很乖娇的女孩子,高挑身裁,白皮肤,商科毕业第一份工作便找到我们公司,一做两年,熟稔之后,会得自动替我做许多额外的工作,是以我也准她用我的房间来做更衣室。

    我一抬头便看到那几件衣裳,真的是廉价货,宝蓝的粉红的艳黄的,钉着亮片,镶着羽毛,披披搭搭,但你别说,穿在茱迪身上,衬看她圆润的手臂及背脊,并不难看,反而有一两份原始性的诱惑。

    事实上她人也不漂亮,苍白的面孔,略黄的头发,但不知怎地,把眼睛一描、粉一上,衬着玫瑰红的唇,把头发腊一腊,也就是亮晶晶的艳女一名。

    是不是年轻?抑或是有信心?我不知道。

    所知道的是,甘六岁的我,只比她大五岁,已经没有朝气。

    那样的衣裳,我也穿不出来,我所有的,只是一件圣罗朗黑色皱纱的长裙,我坦白同你说,女人穿得优雅,不过是给女人看的,男人才不管女人穿什么,男人最好女人不要穿。

    茱迪白天做工,下班便换上晚装,化上浓妆出门,天天去跳舞。

    夜夜如此,第二天九时正,又得坐在办公室里,她总也不累,呵欠也没一个,亦不见有黑眼圈,是什么支撑她?

    我没敢问。

    我没有地方去。

    回到家,多数往床上躺着,看电视,不是酸葡萄,别来叫我,我要追长篇剧,一次推不过,跑去吃一顿饭,结果忘了看花债之大结局。

    我没有录映机!故此打电话打锣般找黄筑筠,片子是她买回来的,她一定知道结局。

    “菲比凯斯到底是谁生的?”

    “你猜。”

    “三个女人都不是她母亲。”

    “去你的,是那美国女人,缧丝杂志的创办人。”

    我心头放下了一块大石,原来是她。难为我看不到大结局一直睡不看。

    我的节目不过如此。

    我的唇膏一直是豆沙色,我的眉笔棕色,我从来不敢把眼皮搽成一半金一半紫,我看过太多的妇女杂志,都向时代女性谆谆善诱,叫她们努力工作,千万勿突出性感,或是女性的本钱。

    于是我成为一个孤清的淑女,时时在小处著迹:底裙,永远不露出来。内衣,以肉色为主。袜子从来不勾丝。连粉扑都定期洗涤。每隔两天便洗头。清洁、整齐、理性。

    没到年纪已像个老站婆。

    我看茱迪像是完全不注意这些条款,无端端黑色绢花丝袜去配粉红高跟鞋,但是男人看到她,全部眼前一亮,我很佩服她。

    不管好女邪女,能吸引男人的便是有办法之女。

    她那些男友也很不错,管接管送,买票子订台子,都不用她费心,看着她每天高高兴兴出去,为女性争气。

    我竟羡慕她。

    有人送来一盆铃兰,搁我桌上。

    铃兰这种花,俗称谷中之百合,花白色而细小,只只像铃,也像小钟,很香,沁人心脾,法国秋奥有种香水,叫狄奥莉丝幕,便纯用铃兰制成,非常茫然及幽美的香,若有若无,但是太高贵,不容易接近。

    原本要待五月才开花,法国乡下的少女,人手一串,买回插在瓶中。

    谁买给我一盆铃兰?

    小小的花钟,一串串,仿佛可以摘下吸其中的花蜜。

    不似茱迪送我的,她会得送非洲紫萝兰,但不是铃兰。

    是谁?

    还有一只白信壳,拆开来,上面用紫色墨水写:“与我跳华尔滋。”

    没有署名。唔,紫色墨水,可惜我不认识简而清,否则准是他,还有谁那么了解女人的心意?

    华尔滋。

    不知谁同我开玩笑。我不会跳华尔滋。

    我不会游泳,不会跳舞,不会打球,亦不懂玩乐器,什么都不会。

    这是谁?

    我把花盆转了转。

    茱迪跑进来“可不可以放早一小时,莉莉及奥莉花她们都四点钟走。”

    “可以。”我简单的说。

    “你真好,甄小姐,你真好。”她笑得似一朵花,即使是浓艳的花,也还是花一朵。

    “今天又到那里?”

    “一家新开的酒廊,叫卡萨诺娃。”

    我微笑,又通宵达旦。

    吃完夜饭九点,还嫌早,先去看场电影,十一点散场才到酒廊去喝一杯,到一两点钟回家。

    怎么可能,每日我到下班都已经相当疲倦,如果吃顿饭还可以应付,其余就恕不能奉陪。

    或许茱迪会得说:“年纪不一样。”

    我还是不要自取其辱的好。

    她把颜料厚厚涂上面孔,一层一层,我亲眼看着她似变戏法似的把五官变出来,红是红,白是白,略嫌粗糙?不要紧,她有一罐矿泉水,对牢面孔一啧,雾水珠使粉沉淀,用化妆纸印一一印,使全部被皮肤吸收。

    哗,滑得如剥壳鸡蛋。

    她妖妖娆娆的去了。

    真好。

    我把注意力放在工作上。

    张太太过来查视我“对了,那个报告在假期之前是一定要赶出来的。”.

    我还想同她打趣几句“新历年还是农历年假期之前?”

    谁知张太太板看面孔,假装没听见“记住。”

    转头就走。

    我索然无味。下属是下属,没情讲。她要说笑,大家便得陪笑,她没心情,便不听笑话。也许人人那么向往升级,便是为获得这种权利。

    我又把铃兰的盆子转一转,闻到一阵幽香。

    是谁开我的玩笑?

    既然那么赶,我想把部份稿子先拿出来打字。

    打字员全部下了班。

    我看看钟,四点四十分。

    他说的,五默前会得给我电话。

    大抵不会了,说过算数,我也没怀什么希望,有种做债主的感觉:“你几时回覆我?”

    “你几时走?”“五点。”“我五点前给你电话。”两人一齐挂上电话。

    我也不想做到这样。

    一半是被逼的,一半是不甘心。

    太讲风度,也不行,那么不计较,以后还怎么混。

    改天问起,又说一时走不开,不好意思,现在不一样见,哈哈哈,呵呵呵,拿他没办法。

    铃兰,当然不会是他送的。

    以前他送过台湾玫瑰花,瘀黑的紫红搁冰箱运来,都开不出,花瓣死命包紧着,一下子茎就软下来,还含苞与盛放呢,见过那种玫瑰,把女人比玫瑰简直侮辱。可是一星期后我还是会拨电话给他,闲闲问一句:“怎么样,几时出来。”

    如果是真的钱债案,倒好辨,找个律师付数百元叫他代为追讨,什么事都没有。

    但这不是钱。

    也许我应当放弃这一笔债项,当烂帐一笔勾销,连利息都牺牲掉。

    现在这样念念不忘简直不是生意经,磨得我壮志消沉。

    明天是假期。

    花摆在办公室里,抑或带回家?

    也不是没有收过花。转职、生日、或是为朋友做了事,多数会得收到花。

    送滥了,写张支票给花店,随便送什么:玫瑰、丁香,当事人也许是挂帐的,花也没见过。

    这盆铃兰是不同的。

    不过也不需要小题大做,使它在办公室搁一天吧。

    如果给同事看到我捧看那样的小意思走进走出,真会笑大了嘴。

    同样的一件事,十八岁做,是天真纯清,廿六岁做,是老十三点。

    我性格略为狷介,不能视旁人为无物,我颇介意别人对我的看法如何,所以不能胆大妄为。

    我终于在下午六点下班。

    街上人潮如涌,都赶着回家过节。

    店铺还没有休息,几万枝火的灯光照向各式名贵礼品,尤其是首饰店,都在大减价。

    有些女孩子以艳羡的眼光盯牢各种颜色的宝石,心向往之,也有一个印度籍的女性嗤之以鼻“讨厌!展览财富最令人厌恶。”她说。

    我并没有逗留。

    头一两年赚钱的时候,特别爱把薪水用来装扮自己,首饰、衣物、能买的全买下来,手袋都几十只,鞋子数不清那么多。

    到现在反而不计较。

    有两个早结婚的女同学问我“你周身名牌,到底为什么?”

    我倒是愕然。

    我都不觉得。多年来都在那两家店买东西,因为招呼好,货色齐,而且经济,万一褪了色,还可以拿回去投诉。

    我不觉得自己周身名牌。我现在穿衣服纯为护体,早不讲究花式,况且做我们这种公司,也不必花姿招展,同事们都很朴素。

    但在家庭主妇眼中,我还是名牌崇拜者。

    我耸耸肩。

    在路上逛也不是办法,我坐下喝一个龙虾汤,吃一块面包。

    到八点多才踱回家,开了电视机,躺到床上,鼻中还似有铃兰的香气,此刻又后悔没把花带回家来。

    他的电话始终没有来。

    第二天是新年,我伸一个懒腰,深觉这一天跟另一天没有什么分别。

    离婚后,只觉清静的日子便是好日子。

    我并不想说谁是谁非,真的要开起研讨会来,自然百分之一百我是人非。

    对象是家人所认可的,我并不是叛逆的少女,故意走一条错路来得标新立异。只是我的对象在婚后与他在婚前的包装是完全两码子的事。而且不要怪我不在事前看清楚,这种事在事前是永远没法子看得通的,等于买六合彩一样,六个号码在没开奖前怎么会知道,所以不必严肃地教训结错婚的不幸人士。

    于是离婚了。

    分手后似陌路人一样,完全没见过面。

    真庆幸自己有份工作,在事后可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可以这么说,但怪自己多此一举,结什么婚,别以为社会开放,一般人士仍然振振有词,离婚妇人长,离婚妇人短,旧闻当新闻,老是咬着不放。

    去年农历年,跑去作客,一个老头正在派红封包,走到我面前,托一托眼镜,上下打量我,忽然说:“你结过婚,不给你。”

    我又没向他拿!

    无端受许多这样的气,很觉无味。

    为免招致更大的侮辱,便索性守在家中不出去,更似心中有愧,我几乎要怨起吃人的礼教来。

    每个人走的路都是他自选的,既然认定要这样走,也没有什么好怨。

    我也不似在等谁的电话。

    电话铃很少响,也不找人—人也不找我,公平交易。

    从前刚同配偶分手,也有男人醉醺醺在晚上十一点半左右打电话来:一我们在黑天鹅,你来不来?”

    我还想给他一个落台的机会,正支吾,谁知他喝我:“不用找借口多噜嗦,你到底来不来?”

    我只得说:“不来。”

    他立刻摔了电话。

    你瞧,还怪我。

    这种电话,不听也罢,并不是酸葡萄。

    空的时候顶多同女友去吃杯茶,也不能常去,因没有太多的消息要交换,大部份的时间还得靠自己打发。

    幸亏我是电视迷,而本市的电视节目那么精彩,百看不厌。

    大概是要这样终老的,我老笑自己。

    但一则乐得清静,二则我还有时间,即使十年后再出动,也不过三十六岁。

    三十多岁的漂亮女人不知有几许,现在的趋向是:什么,你末够三十五?那你不配做有味道的女人。

    而二十六真是尴尬年纪,不三不四,我决定坐在家中修炼一段时间,同时致力事业。

    每个成熟而标致的女人都有独当一面的工作。

    我心一直牵记那盆铃兰。

    哪位男士那么好品味?

    会不会是同事们开我的玩笑。

    大抵不会、男同事不是结婚三十年,就是夜夜笙歌,怎么会有空同我开玩笑。

    女同事忙谈恋爱,忙打毛衣,自然亦无暇兼顾。

    这么说来,竟真有人想请我跳华尔滋?

    我想来想去想不出这个人是谁。

    一月一日就是这么胡里糊涂过去的。

    上班第一件事便是去注意那盆铃兰。

    真神秘,一个钟都没有掉,看上去似假的一样,香气馥郁。

    电话铃响,茱迪的声音“甄小姐,我不舒服,想去半天假,上午我已叫莉莉过来替我,她老板出去开会。”

    “好,”我说:“下午见。”

    张太太进来找我,我立刻说:“我已经找人在打笔记,下午可以交给你。”

    “你的茱迪呢。”她横一横眼睛。

    “病。”

    “你老让她病,宠坏她,你看我那彼莲,我可不给她病。”她有点自得,转身出去,扬起一阵风。

    我很服她。

    也许茱迪是真病,也许假病,有什么相干?广东人说的,吊颈也给人透透气,何必逼人太甚。

    也许我不及规格,也许做老板一定要有那个样子,让下属听见他名字都吓得膝头撞膝头。

    下午茱迪回来。小姑娘是真的病了,一直吸鼻子,面色苍白。

    她一手扯看外套,另一手把信件递进来。

    今晨我没有出去取信。

    同样一只小小白信封落入我眼中。

    我忙不迭拆开来看。

    里面亦没有上下款,只写着“我正在想法子提起勇气约会你。”

    全句十余个字,没有错字没有别子,文法亦不错。

    别以为写中文容易,写得通还真不简单。

    仍是紫墨水。

    我想说:如果你约我,我一口答应。

    但一整天都没有私人电话。

    都是公事公事公事。

    他当然已经忘记我,不在话下。新年新作风,老实说,我也想忘记他。

    最好有新的发展。

    茱迪在吃药,看上去很辛苦。

    “要不要放多一日?”我问。

    她说“听说张太对我不满意?我有医生写的信。”

    “别理她。”

    茱迪笑笑。

    “着凉?”

    “我们在沙滩上散步至天明。”

    哗,真有精力。

    原来无论做什么,先决条件便是健康,连浪漫都要精力。

    “这么冷。”我说。

    “我不觉得,”她一边擤鼻涕一边陶醉的说:“有什么冷?我的手一直被他握着,我并不觉得冷。”

    “你们会结婚吗?”

    “结婚?”她膛目结舌,仿佛不是与我在说同一语言。

    “怎么,不打算结婚?”

    “我们想都没想过要这么做。”

    呵,纯享乐。

    “甄小姐,白天做工那么辛苦,下班之后,总要找些有趣的事来做,否则会疯掉。”

    她说得对。

    我就快要疯了。

    总得做些事来调剂精神。有些人喝酒,有些人吃烟,有些人泡的士可。只有我,除了偶然幻想太阳会得终久照进我的生命,简直一点不良嗜好都没有,生活苦闷,日积月累,真怕自己会崩溃。

    茱迪说得对,我要向她学习。

    从何学起?真是难题,我还可以出来去疯吗,还会有人请我去跳舞玩耍吗。

    报告打好拿进来,我查一查错字,便交上去,用不用就随她了。张太很有一点怪脾气,她看不得有人闲着,有用应用,她爱叫人写长篇大论的报告,写好之后改十次,经过三个月,那篇完美的报告使束之高阁,没了这件事,永不见天日。

    开头的时候大家都很困惑,久而久之,养成习惯,也不当是一回事,不过士气差得不得了,因大家都分不清哪件工作是真正重要,哪件是张太叫我们做来寻开心的。

    这是另外一件事。

    我替那盆铃兰加了几滴水。

    不知它可以摆多久。

    那个人会不会鼓起勇气来约我?

    那个人是谁?会不会是我一向倾慕的那种成熟,有一份好工作,对女人负责的男人?

    每次我看到那样的男人,心中都会想!我小时候也是一个标致的女郎,为什么从来没遇到一个这么好的男人?

    后来不大想了。

    因为泰半嫁得好男人的女人,隔了几年也都不开心,也都离了婚,正如我说,看包装怎么可以真正认清楚一个人。

    铃兰的香使我着迷。

    五月,五月要到巴黎,搭火车去到近郊,者漫山遍野的花,一搭搭紫色、米白、淡黄、深深浅浅的红,一层层,每一处都像印象派的风景画。

    爱煞了这样的情景。

    我坐在书桌前胡思乱想。

    茱迪说:“这些信都过期,要即时答覆,还有,有两个电话必需要覆,你看看。”

    我完全不想做事。默默头,呆坐。

    逢人都会有心不在焉的时候。女人当然喜欢遐思,而男同事,在赌马、炒金子,买卖股票上费的精神,恐怕比任何女同事都多。

    我终于问:“茱迪,这盆花,是谁送来的?”

    “花店吧。”

    “你肯定?”

    “是小明拿进来的。”小明是公司里的后生。

    “你去问小明,由怎么样的人送上来。”

    “肯定是男人,这是什么花?挺有趣。”

    “去,去问小明。”

    她出去一会儿,回来。

    “小明说由一位很斯文的男士递上来,不过那位男士是花店的伙计。”茱迪含笑说。

    这丫头在笑我。

    “哪家花店?”

    “没有看清楚。”

    早几年收到神秘花束,不过是由它摆在书桌上,直至憔悴丢掉,无声无息,谁去查究。

    女人越老越贬值,到三十多岁的时候,再收到花,大概要感激流涕痛哭起来。

    我再问:“真的没有留意是哪家花店?”

    “没有。”茱迪不经意。

    我捧着一杯热可可,一边暖手,一边啜喝。

    今天是不打算做什么的了。

    我在等下班。

    有一位女友说上班好比坐牢,说得很对,每天八小时,而且还要穿戴整齐去坐。有成就时可以坐得很兴奋,工作不满意,当然坐得委曲。

    我并不喜欢这份工作,也许是鼓起勇气,找新职的时候,会不会?

    有人在暗中注意我,我不可以令他失望,下班我要去剪个新发型,订数套新衣服。

    越想越高兴!忽然茱迪进来对我说:“电话。”她向我挤挤眼。

    我立刻明白,取过听筒:“喂。”

    “好吗?”是他。

    我声音从来没有这么愉快过,因为他对我已经不重要“好得很,假期开心吗,有什么新计划?”

    他却意外“你呢,有没有去什么地方?”

    “累都累坏,足足睡了一天。”

    他不置信,他不相信这是我。他问:“下班有事?”

    “有,”我爽快的拒绝他的施舍“我要去购物装扮自己。”

    “那么,再见。”

    “再见。”我很乐意地挂上电话。

    下班我寻找节目,逛遍名店,收获甚丰,我忽然改变人生观,别人不注意我,我也得看住我自己,为什么?是为那盆铃兰?

    说句笑,说不定哪位理想男士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叫我去赴约,我不能一副倦相。

    可惜梦醒得很快,正当我穿着新衣,换了新发型跑进写字楼,有一位后生模样的男人已在等我。

    茱迪同我说:“他说送错了东西。”

    “什么东西?”我问。

    那位来者问:“这位是不是大安洋行的贾小姐?”

    “不是,”我说:“我们这里是太安洋行,我是甄小姐。”

    “送错。果然是送错,这位小姐有没有见过一盆铃兰?”

    “有,”我说:“在这里。”

    “对不起,我想取回去,我代表芬芳花店。”

    我呆呆地,送错了?原来一切都是场误会。

    “是这一盆吗?”茱迪问。

    “是的小姐,”他说:“还有两封信,能否还给我?”他很焦急。

    “我们买下它可以吗,你另送一盆到那边去。”茱迪说。

    “小姐,只有这一盆。”他很为难。

    “你取走吧。”我说,一并连信也还给他。

    茶迪脸上露出很惋惜的样子,旁观者清,她看得出我是多么喜欢这一盆铃兰,它给我带来多少希望及鼓励。

    花店职员千恩万谢的捧走那盆花。

    茱迪与我都不再说什么。

    我耸耸肩,信我拆阅过,花我欣赏过,原来只是弄错了,是送给另外一位小姐的。

    有些人幸运,有些人不。

    但我不会因此萎靡。我不会辜负新装新发型。我同茱迪说:“中午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谁知道,或许有新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