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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蓝特酒吧以后,我算是正式进入了迟曦来的生意圈。我不知道他原来有这么信得过我,不过他既然肯帮我,我也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蓝特酒吧是一项很稳定的经营,对我来说只有好处。
道上的“朋友”也都知道我是迟曦来的女朋友了——不是女人,是女朋友,他自己说下的,这身份自然有些不同分量。我知道他在本市和徐彤娜断了以后没什么女人了。但是原本就有一个女人,他并没有决裂。
那个女人我后来也知道了一些,听外面和手底下那班子人都叫她“歆姐”,这误导了我,后来见到她以前,我一度认为她是一个上了年纪、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这个“歆姐”似乎对迟曦来的生意很有用,所以他做其他事的时候时常带在身边。只是他很体贴,之前从来没有让我们两个女人正式见面过。我以为,那个女人也不是真的爱他。
有时候我觉得迟曦来真正可怜,他看起来真是没有人爱的。随即我就自嘲了,这么悲天悯人的想法哪里有资格来的?说得好像难道我就有人爱?扪心自问,我好像也是没有真正够爱我的人。凌越?绝对不是,他没有勇气为我抛弃一切,说到底不过是成全他自己对我救赎的英雄式渴望。迟曦来吗?怎么可能呢。我活了这么久,生活在我身边的,竟然只有两个没什么爱能给我的男人。我没有朋友,没有爱人。
所以说到底,我和迟曦来,我们本是一样的人。终究是孤独悲凉,所以才会彼此暂时温暖,因此他才会似乎是爱我的,也因此我才吸引他。只能说最吸引我们的,是我们自己本身。活成这样,这么算,大概我们最爱的都是自己。
迟曦来告诉了我一些他的事情,他的主要生意是在走私宝石,尤其他对玉石的鉴定在圈内出了名。玉石出口的利润本身就高,何况他会以假乱真,这样骗财起来,根本就是暴利。有时候他会真的走正规渠道,从海关把宝石运出去,那也不是什么很正经的生意。他最喜欢运送原石,其实都是假货,只要敲开里面就是白粉。他不是制毒的,但却帮忙运送,算是抽一单物流费,这样他的风险小,一旦被查到,也可以脱开关系说被掉包了自己不知道,这样贩毒的流程也方便制毒源头收到讯息逃跑。这种生意他的受益最大。
蓝特的利润是很高,但是作为全市交税大户,蓝特也是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好的生意。迟曦来要求我做到夜夜春宵,就算没有生意也要自家的小喽啰成群过来。这样他银行卡里的钱才算洗干净了。就好像画廊,过一段时间就要销毁一些画,说是卖掉了,这样才可以把钱的来路洗干净。渐渐他许多数钱都会经过我这里,我也知道了他的底细,钱的底细。有时候我想,如果我背叛他,那么基本可以让他把牢底坐穿或者干脆死掉吧。可是为什么我要背叛他?除了他还有谁会对我这么好?如果无依无靠,不如一起死在地狱里,至少不是孤独的。
我的是非观早就灰飞烟灭了,是啊,我出身在破碎家庭的嘛。我母亲就是杀人犯,那我跟着一个走私犯有什么好怕的?
也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迟曦来也退学了,给了学校一笔钱把文凭拿出来了。这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变故,让他不能把自己一个正经的身份放在一所学校里面了,怕给自己找麻烦,我没有过问他的事情,但他最近总是很忙,所以大概是有什么问题。我知道他拿着学生的身份玩了很久,不是万不得已他不会想放弃。他曾经是渴望读书的,可是家里没有钱,现在有钱了,他却没有办法。所以没有人是如愿的。
他拿到文凭的那天在蓝特吧台里买醉,叫我把他私藏多年的那瓶红酒拿出来,我偷偷把酒给他换下来了。这个人,也不想想以后他请重要的人过来喝酒,一时上哪里去给他找到这么好的一支酒。他想要买醉,其实酒的滋味也不重要了,他要那么好的酒,只是想享受一种恣意挥霍的、任性的痛快罢了。
他一直很谨慎,于是多年下来,真正把酒量练成了海量,就是为了不在人前醉倒,越喝眼睛越发晶亮,就像狼一样,真叫人怕。
可是他到底还是昏昏沉沉了,我知道他不开心,人不开心就会易醉,装作自己是不清醒的来发泄。发泄不过是暂时的,清醒过来的人照样要走下去。
他迷迷蒙蒙对我说:“苏文微,你知道吗,我以前很用功。在村子里,我妈不给我去读书了,我还是趴在教室窗户底下,看他们讲课,偷看他们课本上的字。我以前偷人家课本挨打……后来偷人家钱挨打……我第一次偷钱还是很难受,课本上教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后来偷大了,我被人抓住了,他们要把我半只手掌切下来。刀都切下来了,那时候不觉得疼,就怕自己手废了,我还想拿笔写作业……哈哈,写作业……然后我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挣脱了,用手把刀刃握在掌心里,换了只手把刀抢过来就劈了要砍我那个人的脑袋……我不知道他死了没有,也分不清是我的血、是他的血。但是他们老板说很满意我,叫我跟着他,告诉我,钱永远不是从别人那里偷出来的,是要从别人那里赚出来的……”
人不开心就容易喝醉,醉了就可以说胡话,可以脆弱,这样就可以发泄了。我第一次听他说以前的事情,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只有摸着他的头,哄他:“我知道了,来哥,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他似哭似笑,声音喑哑:“今天我毕业了,大专文凭啊,我应该是这条道上学历最高的王八蛋了。”他以前就对我说过这样的话,自嘲的,今天也是,自嘲的。他是真的难过了,这些年他也未必就好过。
我让他靠在我怀里:“好了,来哥,我都知道了。没事的,真的,没什么的。对啊,我们学历最高,谁都比不过我们。”
我把他带回家,打了水帮他擦脸擦身。
有人按门铃,我只好胡乱把他的外套脱掉,盖上薄空调被,然后匆匆跑出来。猫眼里的人竟然是凌越。我吃惊了一下,才顾得上开门,放他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