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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自私的人最惜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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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厅里怎么样?”靳斯年道。

    “呃,能去你房间么?我想要参观一下你的房间。”

    叶秋已经做好了会被拒绝的准备,没想到靳斯年笑了一下,慷慨地道,“好。”

    于是叶秋就在靳斯年地带领下去了他的房间,叶秋走的时候看了眼身后的苏婉琳,苏婉琳还躲在墙角瑟瑟发抖,看来她是被靳斯年吓傻了。话说回来,叶秋还真是挺好奇像苏婉琳这样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对靳斯年究竟有什么可怕的。

    叶秋跟着靳斯年亦步亦趋地走进了他的房间,靳斯年温和地把叶秋请进了他的房间,然而在关门的一瞬间,叶秋感觉到一身眩晕,随即被锁在了一个陌生的怀抱里。

    “叶秋,你想要做什么?”靳斯年把叶秋锁在了门和他只见,低头看着叶秋,把头埋在了叶秋的怀里,呼吸着她的香味。

    叶秋明显的感觉到了他声音的变化,沙哑性感,经历过人事的叶秋一动都不敢动,萧寒霖一般发情的时候也这样,浑身会散发出来一种强烈的男性气息,让叶秋被迷得晕头转向。

    “嗯?”更深地把他的头埋在她的脖颈间。

    “呃……咱们能不能坐下说,这样的姿势,貌似,好像,maybe不太合适。”叶秋呵呵地干笑,试图缓解现在的这种气氛。

    靳斯年没有了声音,两个人陷入了尴尬的沉默之中,叶秋浑身都僵硬了,被抵在门前,瞪大眼睛发愣。

    过了几分钟,靳斯年从叶秋的脖颈里抬起头,深深地看了叶秋一眼,让叶秋有一瞬间的迷茫,因为这一瞬间的靳斯年,像是一个无助的孩子,让人心疼,但是下一瞬间,转而就变成了之前的云淡风轻的靳斯年。

    “随便坐吧。”靳斯年说道。

    “哦。”叶秋缓缓的走进他的屋子里,靳斯年的屋子就像是他这个人给人的感觉那样,温暖和煦,和萧寒霖的那种黑白灰三冷漠三色调不同,他整个屋子都是绿色的格调,给人一种很舒适的感觉。

    叶秋环视了一周,感觉这间屋子的布置实在是很温馨,但是转而叶秋就意识到了不对劲的地方,这间屋子似乎不是一个人住的,而是两个人一起住的。

    但是叶秋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其他人的照片,这屋子里的所有相框里,都是靳斯年的照片,但是屋子里的一切都是两个人的配置,连被子都有一对。

    靳斯年给她倒了一杯水,叶秋拿着杯子,这个杯子是个很老式的瓷杯,上面有一个心,但是里面本应该有的大头贴照片却是一片空白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片黑色。

    叶秋意识到靳斯年绝对是个有故事的人,只是她好奇归好奇,她也不是国家主席,什么事儿都得管,她现在一心想要逃命。谁爱怎么着怎么着吧。

    “你想要和我聊点什么?”靳斯年拉了一个椅子过来坐下,优雅的坐姿足够让女人为之着迷,靳斯年拿起手中的杯子喝了一口水。

    叶秋仔细地端详了一下靳斯年,看着他叶秋感觉看到了萧寒霖,可能是相思过深,现在看见一个男人都能够让叶秋想到萧寒霖,这么想着越发想念萧寒霖,想要赶快回家的念头就越来越强烈。

    “那个,你为什么要我来这儿啊?”叶秋忍不住问道。

    “你长得和我妻子有点像。”靳斯年毫不隐瞒。

    “苏婉琳?”叶秋挑眉。

    “不是,是我的妻子。”靳斯年神色严肃。

    “你的妻子?那苏婉琳是什么?”

    “苏婉琳与我,只是各取所需。她有她想要的东西,而她想要的那些东西恰好是我有的。所以我才会和她在一起。但她不是我的妻子。”靳斯年脸色前所未有的严肃。

    叶秋觉得这个时候的靳斯年才是个正常的人,起码在说到他妻子的时候,才那么严肃。

    “你很爱你的妻子吧?”叶秋突然忍不住说道。几乎是不经大脑脱口而出。

    靳斯年很罕见地愣了一下,随即没有说话,而是深情地看着叶秋,“嗯,是。”

    靳斯年深情地望着叶秋,以前叶秋就总觉得他是透过自己在看着别人,果然他真的是在看着别人。看来这个人就是他的妻子吧。

    “那你妻子呢?”叶秋问道。

    “我妻子?呵呵,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好,我最愿意听故事了,嘻嘻。”叶秋瞬间恢复到呆萌状态。

    靳斯年喝了一口水,神色有些莫测地开始说故事:

    婚姻到了“七年之痒”,其实就是个坎了。男人身上的优点像一面被岁月蒙尘的镜子,黯淡下去。女人偷偷数过,男人每天的话超不过10句,无非就是“孩子你送我接”“下班时买什么菜”,诸如此类,像单调的日子一样,千篇一律。难道这就是婚姻的必然走向?

    女人本是那种漂亮外向的女人,巧笑嫣然,交际自如。一个偶然的机会,女人遇到了另一个男人。男人事业有成,是所谓的“成功男人”。不像男人那样,平庸得像一杯白水,要多寡淡有多寡淡。

    “成功男人”有浪漫的资本,女人的虚荣是一道容易攻破的防线,最后,女人成了999朵玫瑰和昂贵首饰的俘虏。

    一段新鲜的爱情就是一剂迷药,会让女人义无反顾。女人毅然跳出了困顿的围城,把女儿留给了男人。

    女人在另一座围城里,过起了“金丝雀”一般的生活。“成功男人”整天忙着应酬,只把空荡荡的大房子留给女人。女人常常看着鱼缸里的金鱼,看它们吐着寂寞的泡泡,游弋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

    大房子里,一个细小的声响,似乎都有巨大的回音。女人咳嗽一声,或者叹口气,自己都听得那么清晰。“成功男人”也会一身酒气地回来,对女人,也早没有了当初的热情。

    女人开始后悔,这不是女人想要的生活。女人觉得自己像空旷的沙漠里的一株植物,正在慢慢走向枯萎。

    女人开始想念当初的男人。男人寡言,沉默,却真心爱女人疼女人。女人的手脚到了冬天怕冷,男人不声不响买回暖手宝给女人;女人爱吃薯片,男人为女人从春买到冬,可女人至今不知道男人爱吃什么;女人提出离婚的时候,男人没有恼羞成怒,男人一直是那种波澜不惊的人,女人甚至看出了男人眼里的不舍。女人不想伤害男人,如果没有那个男人,女人会和男人平淡终老的。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女人辜负了男人的好。

    结局是,“成功男人”另寻新欢。多么老套,同样的版本在电视剧里上演了无数次,偏偏这次轮到女人成了主角。女人这一次是落荒而逃,很狼狈。但是女人还是忍不住拨通了男人的电话,男人毕竟是女儿的父亲。电话那头,男人不惊,也不喜,只淡淡说了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说。

    女人借口想女儿,找机会约男人和女儿出去玩,男人没有拒绝。走在街上,男人们俨然幸福的一家三口。男人牵着女儿的手,女人跟在后面。女人想起从前,天冷的时候,男人会把女人的双手捧在嘴边,用力哈气,给女人一点点温暖。女人紧追了几步,跑过去拉男人的手。男人有些吃惊,默然地看了看女人,很自然地甩掉了女人的手,又把6岁的女儿抱起来,快步走去。

    女人呆呆地愣在那里,冷风中,泪水飞扬。女人终于明白,男人的情还在,但是,爱早已咫尺天涯。

    “故事讲完了。”靳斯年冷冷地道。似乎这个故事把他拉到了什么不好的回忆上面,让他有些失神。

    爱情应该是个很美好的东西,但在我们这个年代,我发现它的本质开始变了。在他的背后无意的隐藏着许多更现实的东西。家势,地位,金钱。这些一贯被人们所追捧的东西,让爱情变得那么脆弱,那么不堪一击。

    “这是你的故事?看你这样子,不像是那里面的男的吧?而且你看起来也就是二十七八,你要是结婚七年了,那你几岁就结婚了啊?!”叶秋看着男人有些不可置信。

    要说这个故事是讲的他自己的故事,可里面很多的事情都和叶秋看到的不符合。可是如果说这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故事,那么男人脸上为什么有那么飘渺那么恍惚的一面呢?

    “后来呢?结果怎么样了?那个男人怎么样了?”叶秋忍不住追问道。

    “男人?死了。你为什么不问那个女人怎么样了呢?”靳斯年微微笑着,只是那笑容让叶秋怎么看怎么觉得冷。

    “嗯?”

    “告诉我,你为什么不问我那个女人最后怎么样了呢?”靳斯年又问了一遍。

    “那还用问么?那个女人一看就知道是一个自私的人,自私的人最是惜命,就算是男人死了,即使是为了她死了,她顶多是忧伤一下,也不会殉情什么的,所以还用问么?一定是好好地活着呢呗。”叶秋旁观者清,闲闲地说道。

    靳斯年沉默了,似乎是被叶秋的某句话触动了,他沉默了。一言不发,只是呆呆地看着手里的杯子。让叶秋也不知道该不该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