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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劳斯莱斯停在法国丽都饭店前,门房趋近打开车门,一个东方男子走下车来,他那高大、英挺的身材颇引人注目,因为这是东方人少见的体格,而他雍容、冷静的态度和神情,更让人意识到他的身分和地位不凡。
当他走进饭店时,一个一直坐在饭店大厅角落,穿着褐色外套的矮个子男子立刻迎了上去。
“她人就在这?”高大男子用中文问道。
“是的!正在饭店里的游泳池中游泳。”
“有其他人在她身边吗?”
“没有。”
“好!带我过去。”
“是!”由矮个子的男人负责和饭店的人员交涉,男子则走到可以看到建在地下一楼的室内游泳池的玻璃帷幕后,表情深沉地观看着下方。
见到那拥有窈窕身段,如美人鱼般悠游自在地在闪着蓝色波光池中的佳人,熟悉的火热及刺痛感,同时从他的心湖泛开。
对她——他永远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有时爱她,有时恨她,爱与恨的矛盾和无奈,总令他不知该如何对她才是。
眼睛锐利扫过她窈窕的身躯,看起来比上次碰面时瘦多了!既心疼又恼怒,她到底有没有好好煦顾自己?
王茗菲感觉到-股异样的注视扎入,扰动了她的意识空间,抬起头,不动声色地转动眼珠子四下观察,目前游泳池就只有她存在,所以只有——隔着蛙镜,视线慢慢往上移,在看到观景窗后的黑色西装身影时,她整个人震动了。
是他!他来了?!
她不敢置信,才刚想着他,他就出现了?!这真是意外之喜呀!
她深深吸口气,让自己动作如常,不愿喜形于色,让他发觉她已注意到他的存在了。
悄悄地,一抹微笑爬上她的嘴角,刻意地,挺起了胸部,以更撩人、更性感的姿态划着水。
对他有没有影响?或许有,或许没有——他总是可以轻易地隐藏起他真正的想法,不让她轻易窥知,这也是最让她痛苦欲狂的地方。
未几,那抹高大的身影离开了观景窗,她没有费神地猜他去了哪里?不可能离开的——在绕了近大半个地球才来到这个都市。
她知道——他来此的目的为何。
“游够了吗?要不要上来了?”熟悉的沙哑声音从她旁边池畔响起。
她停下,身体微往前伸,以最标准的动作,让自己优雅地从池中站起来,推开蛙镜,故作惊讶。“信峰?!你怎么来了?”
在辈份上,她理应叫他叔叔的,但---除非必要,这个称呼是绝对不会轻易从她口中吐出来。
即使叫他一声叔叔,那语气也不是晚辈对长辈的尊敬,甚至是带点戏谑
罗信峰面无表情,只有异常明亮的眼眸透露着隐藏在心底不寻常的情感。“我是来找你的。”
她扬扬眉,将手伸给他,任他将她拉起,上岸后,她得强忍住想紧紧拥抱他的渴望,只是让自己微踏起了脚,在他的脸颊上轻轻印上一吻后便退开,心则因闻到他那干净清爽的麝香味而骚动不已,不过她隐藏
得很好,绝不轻易泄漏出。
“好久不见了,你好吗?”她转身走到旁边的凉椅,用毛巾将身体擦干后,才套上外袍转向他。
如蜻蜓点水般的轻吻,却已令他的心湖涌起了波澜,得费尽所有的意志,才不致让自己冲向前去拥住她,将她揉进他的躯体内,以解他的相思之苦。
深吸口气。“我很好,你——有过得好吗?”
“当然!我不是、每隔几天都会寄mail给你跟爷爷吗?”她坐了下来,优雅地跷起那双修长的美腿,端起旁边的果汁喝了一口。“事先怎么都没说一声就跑到法国来找我呢?”
“我怕说了你会先拿起行李落跑!”眼睛不敢再看向她**的部份,免得把持不住。
她微微一笑。“别人来可能会,但是你来找我,我很高兴,甚至愿意亲自去机场接你。”她定定看着他“你一可是我的——”刻意顿了一下。“叔叔呀!”
叔叔!一听到这个称呼,他颊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
这两个字令他嘴巴充满了苦味,但也令他清楚地记起自己的身分以及此行的目的。
“下次我会记得了。”他轻声说道。
短暂沉默了一会儿。
“对了!你还没说你找我干嘛?”
提及此,他眸中的神色变得冰冷。“我是来见你的新郎,以及参加你的婚礼。”
新郎?婚礼?她飞快地垂下眼,免得他看见她眸中的惊诧。
啊咧?!爷爷到底帮她撒了什么谎?他在mail中也未免省略太多内容了吧?
老狐狸!
可突然来这一记,她要怎么接下去撒?如何立刻变出个婚礼和新郎出来?
“菲菲?”
听到这熟悉且睽违已久的呼唤时,她整个人深深一震。
该死的!如果她再轻易地放他走,大猪头这个帽子她心甘情愿戴上。
抬起头,毫不掩饰她内心的情感,直勾勾地望着他。
“有点讽刺呀!你明知道我最希望嫁的人是谁,却还要来看我的‘新郎’?!”
看到他脸上的震撼和歉疚,她转过身背对着他,这回——不再心软,即使把他逼到绝地,也不松手。
“菲菲”
“我会很快‘安排’你跟他见面的。”他要看,她就会找给他看——在她直接拿镜子给他之前。
他想伸手抓住她的手臂,可她却像精灵一般地,眨眼间就已飘到数步之外。
失落地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再低头看着空无一物的手。
总是这样——当他想要伸手抓住她时,她便已经退到手无法触及之处,原以为已经习惯这份心痛,但没有,何况此次,她将会完全地属于其他男人,而且是合法地!
体内有个声音要他追上去,将她抱住,将她带走,让她不要再溜走,正当他要付诸行动,另外一个声音也涌上。
“你算哪根葱?哪根蒜?她就像是天上的星星,是一个公主,你有什么资格匹配呢?痴心妄想!”
再一次,他定下脚步,立在原地;动也不动
翁啪翁
他为什么不来追她呢?
为什么给了他那么多的时间,还是没有想清楚?为什么还是那么死脑袋呢?
走进电梯里,王茗菲得要拢紧浴袍,才不致感到那从心底泛出的寒意。
然后抬头和自己相望,对着镜中人苦笑,令她又爱又恨的不也就是他那顽固的个性吗?
箅了!现在不是沮丧的时候,她举手拍了拍睑,振作起来,目前首要的目标是寻找到可以暂时做她未婚夫的家伙。
望向一格一格数字攀升,手指轻点下巴,在这个巴黎她可以找谁来救火呢?
驹忿粮
行李员拿着十法朗的小费弯身退下。
罗信峰解开领带,走到吧台,无视那满架的高贵名酒,抽出一瓶汽泡矿泉水后便打开落地窗,走到外面的阳台看着前方的巴黎铁塔。
晚风清凉,却仍无法吹熄燃烧在胸口的那股闷火。
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他为什么还是无法控制得住对她的感情?
难道真的是得不到手,就愈在意?
那——如果他跟她上了一次床之后,是不是就可以消除一直闷烧个不停的渴望?是不是可以断绝所有的绮念,从此船过水无痕?
或者——
不顾一切陷下去,就此沉沦了?
最惨的是,他不知道自己想要面对的是前者或后者?
有时他不免要诅咒,为什么上天要这样安排呢?如果注定要与她相遇,那为何要他与她是这样的身分?!
他是她的叔叔呀!
尽管两人没有血缘关系,可是在法律上,在众人的眼中,他们就是这样的关系!他无法不顾一切地去爱她、拥有她!要他枉顾世俗眼光,要他做出羞辱对他有恩的王-的事情,他宁死也不愿意。
可她明知如此,却还执意挑衅,实在是
但若不是她如此狂傲不羁,让人难以捉摸,又岂会如此吸引人?
他一口将整瓶矿泉水饮尽。
如果时光能往回流,母亲不要嫁给王-,或许就不会有今日那么复杂的局面;但如果母亲没有嫁给王-,能够与她相遇吗?
这份矛盾,令他困惑了起来。
右上方的房间阳台有了动静,房客似乎也有在这深夜时分出来吹凉风的打算,他不想被打扰,转身欲回房,却被某种感觉撰住,本能地抬起头,然后——他看到了她,胸口窒了窒。
她只穿着银灰色的晨缕和睡袍,柔软的布料将她完美曲线熨烫了出来,忆起方才在泳池看到的曼妙身躯,腰间燃起一股熟悉的反应。
他曾经见过她平板、单纯的孩稚模样,但也亲眼见到她如何一寸寸地改变,变成芳华少女,以及现在的成熟妩媚。
他的掌心因渴望想触碰她而搔痒了起来,不得不握紧成拳。
彷佛也意识到他似的,原本看向远方的脸突然朝他转过来,两人视线紧紧相锁,无以名之的热力在他们之间缓缓燃烧着。
仰望着她,就像臣民在望着他们的公主,是那样高高在上,遥不可及
而她也如公主一般,轻轻地、优雅地向他点个头之后,便转身回房了,而他过了许久,亦走进房间中。
只是当他躺在床上,睁眼看着天花板时,他知道接下来要丽对的是无眠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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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茗菲得躲在衣柜里打这通电话,耐着性子等待对方消化她的话。
“什么?你要我帮什么?”电话那一头传来这样的大喊,人显然已经彻底从睡梦中清醒过来。
“当我老公!”不厌其烦地复述一遍。
“老公?!你疯啦!”
“没有!我百分百的正常,而且在十分清醒的状况下做这个要求。”
“是吗?那大概是我还没清醒,人还在做梦状态,梦到我接到了这一通有够莫名其妙的电话“ok!我了了,就这样,拜拜!”
“你敢挂!我的终身幸福你就要真的给我负责到底!”她气得差点用吼的,但怕她的声音会传到不该传进的人之耳中,连忙又收了音量。
电话那一头静了半晌。“那让我先去洗把脸再回来听电话,可不可以?还有,你是认真的?”
“再真不过,你什么时候看到我拿这种事开玩笑?”
“好!”一分钟后,那一头有了动静,
“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茗菲简单说明了情况。
“嘎?你是说那个大木头终于来法国找你啦?”
“没错!而且打算亲自参加我的‘婚礼’!”说到这,一口牙差点教她咬碎。
“唉!”电话传来长长的叹息。“这已经很明显了,他根本就不在意你嘛!我看你干脆真的找一个老公嫁了,干嘛还要继续浪费时间在他身上呢?”
“你闭嘴,少出这种馊主意,如果能放弃,早就做了!又何必撑到现在?就像你,叫你忘掉‘那个人’,你肯吗?”
长长沉默后,终于传来一声认命的叹息。“那你要我做你的‘老公’,打算要达到什么效果?希望他采取什么样的行动?”
“废话!当然是要他将我从你的怀抱中夺回!”
“咳!不是我要泼你冷水,可如果他不打算行动呢?难道真要我俩进礼堂吗?”光是一思及那可能性,两人不约而同打了个冷颤。
她一边摩擦手臂,一边也开始认真思考这份可能性,如果她使出了这一招,他还敢无动于衷
“如果真如此,我也认了。”
“不行!你怎能这么快就认命?”反倒是另外一头的人不放弃。
“不然你说要怎么办?”
“哼!方法多的是,就看你肯不肯放下身段做了?”
“你说说看!”
在听完之后,她眼睛睁大。
“真可以这样搞!”
“为什么不?如果那样做之后,他还是没任何动作,我看你就真的放弃。强摘的瓜不甜,但既已吃了一口,我想你也可以甘心了。”
这倒也是,她嘴角缓缓浮起微笑,脸上也不再是泫然欲泣的表情。“你会帮我吧?没有你我可无法完成那些事。”
再度只听到电话传来长长的呼吸声,她已经可以想见对方正努力挣扎的模样。
“想不帮也不行吧!”一句话,认了。
王茗菲吞下兴奋的欢呼声。“就这么一言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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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上电话后,依旧缩在橱柜的王茗菲有片刻茫然。
明知强摘的瓜不甜,可非得要吃上一口,确定了滋味后,才会死心吗?
不!她不会死心的!如果能死心,多年前就放弃了,又何必等到现在?!
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过去的记忆——
他们相遇的那一年,王茗菲十二岁,罗信峰十七岁。
王茗菲第一次踏进王家祖宅,是在她父母意外双亡后,殷、王两家长辈终于达成协议,同意她到王家跟这个仅见过一次面的爷爷生活一段日子,让王家爷爷也能负起这份教养责任。
她从小就生在富裕的环境中,所以对眼前的豪宅并不感到惧怕,只是觉得这里感觉俗丽了一点,和她原先所居住的地方有些不一样,但那是因为她母亲一向喜爱简朴、典雅的事物。
而殷家虽然也相当富有,但住的屋子较偏重中国古风传统建筑,反而少了这份富丽之味,所以初进到这里似乎都以“数大就是美”为标准的大屋子,有点不习惯。
她一从车上下来;爷爷就立刻从屋子出来迎接她,当时看到这个只在父母亲葬礼上见过一面,和陌生人差不多等级的老人,坐在轮椅上,却一副急于想站起来迎接她时,她立刻抛下一切怯生之意,奔过去握住
老人的手,甜甜叫了声“爷爷”让老人高兴、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就在这时,一只手轻轻拍着老人的背,安抚他,免得老人的情绪过度激动,而那手的主人是一个高大瘦削,模样像高中生的男孩子,年轻的脸庞上有着超乎年纪的成熟。
这就是她和他第一次见面的情形。
“他叫罗信峰,是我的继子,论辈份他是你叔叔,不过你们两个年纪相差不多,也可以不用那么拘谨。”王-呵笑道。
继子?叔叔?
她微微皱起眉头,思索这其间的关联,之前,外公就已经将爷爷这边的状况说明给她听。
她知道爸爸之所以跟爷爷处不好,就是因为爷爷娶了小老婆,当然这个小老婆并不是现在她将要唤“奶奶”的同一个人,而且她还有一个不是亲叔叔的叔叔
虽然有点复杂,可她倒也不会弄混,只是——
她没想到这个“叔叔”会这么年轻,感觉上像是一个大哥哥,跟“叔叔”差很远。
要她叫他“叔叔”很难。
所以后来她叫他“罗哥哥”在年纪更长的时候,她只叫他“峰”那是在她不再将他视为“哥哥”的时候。
他是一个很温柔、拘谨的人,看起来跟“大人”一样老成、成熟,但跟他在一起时,她却有说不出的自在和快活,当她每隔一个月得至王家豪宅生活时,他是她的大玩伴,做什么事都与他在一起。
她最爱听他弹吉他唱歌了,跟她同年纪的小孩没几个同她一样喜欢听民歌,欣赏的歌手是李建复、齐豫和郑怡,而这全都是因为他,因为他喜欢,所以她也跟着喜欢。
最重要的是,她很早就意识到自己对他的喜欢并不是兄妹式的喜欢,而是将他视为将来要嫁的人。
但——她没想到,在她满十八岁时,鼓足勇气向他告白,却被他拒绝了。
难掩受伤的心以及难以看信,她问他拒绝的原因。
答案只有一个——他是她的“叔叔”!他们不能像一般男女般谈恋爱、结婚!
当时的他,已经大学毕业,一边修硕士学位,一边进王氏企业工作,穿着西装打领带,表情严肃地对她说道。
在那一刻,她真的以为他对她只有“叔侄”家人般的感情,她受挫极了,也差点放弃。
可——当她发现,在他以为她没看到时,总以一种会让她心跳加剧、全身发热的目光注视她,却在她转头欲捕捉时,他却飞快地别过脸去,所以她相信两人之间所散发的吸引力绝不是单方面所有。
她很确信他是喜欢她的,就像男人喜欢女人,可他却拼命、努力地推拒着。
于是,她决定开始诱惑他——用她所有在书上、电视、电影上所学到的所有伎俩。
她不停亦不放松地逼他,当他终于突破所有心防,狠狠地抱住她、吻住她,她心甘情愿地臣服时,孰料他就像被烫着一般陡然松开她,用她像是染上什么严重传染病的目光瞪着她,然后脸色铁青的转身大步离开了。
接下来,他便搬出王家大宅,不再与他母亲及她爷爷同住,甚至不透露住址让她知道,即使她到公司或到学校去找他,他都有办法避她避得远远的
他清楚地在他们之间划了一道界限,不准自己越过。
她不懂,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如此做,如此无情?!
她生气了,但还是无法放弃他,而且面对已经成年人的自身变化,也开始让她去思考一些事情。
或许——她要变得跟现在这个依旧孩子气的她不一样,他才有可能更爱她吧?
于是她决定有所改变,当她决定了以后,便立刻展开行动。
满十八岁后,她就有权处理父母留给她的遗产,首先便将父亲遗留给她的所有企业股票全都卖出去,然后出国留学闯荡。
在她一边进修自己,寻找自己的人生目标时,她也未错过关于他的任何讯息,尤其她要绝对防堵让任何女人有可能拥有他的可能性——当然这点她得靠许多人的协助。
如今——时机已成熟了。
而他还是没有办法坦然地面对他对她的真实感情,她发誓一定会让他好好地、重新思考一番。
需*抬
罗信峰几乎一夜无眠,好不容易眯了一下,徘徊于半梦牛醒间,就在即将入睡之际,却被电话给吵醒。
他坐起来,拿起电话不耐地说道:“哪位?”
“醒了吗?”害他一夜无好眠的人悠悠地说道。
“你说呢?”
她轻笑。“既然醒了,要不要跟我一起用早餐?来巴黎应当要从好好享受一顿早餐开始旅程你走到阳台来。”
他拿起电话,依言将落地窗推开走出去,一仰头就看到她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拿着锅子对他摇晃打招呼,脸上带着微笑。
他愣了愣,忍不住失笑道:“你在干嘛呀?”
“做早餐喽!”
“你自己动手做?在五星级的丽都饭店中?”
“是的!放心,教我做早餐的师父正是丽都的主厨,别怕我会砸了他的招牌。”
她总是会做出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摇头好笑地想道。
“快上来吧!这样才能趁热吃。”
“嗯!我梳洗一下就上去找你。”这样的邀约很难拒绝,而且也不想说“不”吧!大概是法国的空气与众不同,带着清晨的花香迎面扑了来,教人心旷神怡。
挂上电话后,他走进浴室,捧水泼脸洗去最后一丝睡意,然后再动手刮除脸上冒出的胡子。
一边看着镜中的自己,脑子却不停地回想起方才睡觉时一直缠绕着他的梦境,虽然都是零散、断断续续的。
有些梦即使做了,醒来后也会忘得一千二净;但有些梦却是想忘也忘不掉,因为那是赤luoluo地将那些埋在深处的回忆给挖出来,好的坏的全兜在-块儿,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来到巴黎后做的梦都是关于她,梦中的她一会儿是年少的孩子,一会儿又变成豆蔻少女,又或是现在会让他脸红心跳加快的窈窕佳人。
而无论是哪一个她,都可以深深揪住他的心
正如同他第-次见到她时的情况
那时她十二岁,他十七岁。
在他推着继父的轮椅出去迎接那个即将住进王家大宅的小女孩时,心情是起伏不定、忐忑难安的。
因为那个小女孩身上流着王家的血液,是最名正言顺可以住进这里的人
在王-为他们介绍时,当王拘说到他是她的“叔叔”时,那美丽、优雅的脸庞微微皱了眉,在那刹那间,他不禁有种自惭形秽之感她是否认为他不配被叫“叔叔”呢?认为他不配做她的亲戚呢?
可她接下来的开口却令他震惊,将一切的不安都忘了。
“对不起!因为你长得跟我心中‘叔叔’的模样不一样,所以能不能不要叫你‘叔叔’,叫你‘罗大哥’呢?虽然我知道这样很不礼貌。”她脸上真诚、带着请求的表情,令他无法移开目光。
在他开口前,王-已作了主:“好呀!茗菲,就随你的意思。信峰,你会介意吗?”
他本来就不会介意,只是感觉有点怪异,但最令他惊讶的是她的态度,似乎完全不排拒他是王家的一份子
而后来也证明了这一点。
茗菲很黏他,当她在王家住的时候,几乎有大半的时间都跟他在一起,做功课、聊天、逛街、出游,那段时间,他真的像多个妹妹,也善尽做大哥的责任,细心地呵护着她。
而且她完全超乎他原本的想像,没有富家千金的架子和派头,自信却不骄傲,使用的虽多是名牌之物,却不会浪费,东西多会用到坏才换。
渐渐地——他发现自己再也无法以一个兄长的目光看着她
在她十五岁,他二十岁时,当梦中出现她的身影,而隔天起床后发现内裤的残遗,他就知道糟了。
他对自己为她产生的遐想感到厌恶,居然会对才十五岁的她有了邪念,可又无法自主,相处三年,他一点一滴地看着她的成长,从孩子变成少女,身形窈窕有致。
就像目睹一朵娇嫩欲滴的花苞,逐渐绽放。
尤其她一个月住王家,一个月住殷家,当她隔了一个月后再出现他面前时,他都会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因为才短短的三十天、她似乎出落得更美丽、迷人。
在她过了十六岁的生日后,她不再叫他“哥哥”而是峰
“峰,你知道吗?今天在学校老师跟我们说一件好好笑的事,我说给你听”
“峰,你相信吗?今天有男生在校门口等我说...”
他分享着她所有的一切,知道她所有的想法和感觉,她对他而言就像一只精致、透明的玻璃鱼般,毫无保留地让他了解、看到以及怦然心动,而在他更像着魔一般,忘情地想要伸手去抓住,完全地拥有、
呵护时,他的母亲出现了
母亲挡在他面前。
“孩子,别忘记自己的身分,你继父的养育之情得好好报答,现在是你要用功念书的时候。”
母亲温婉的劝告就像警钟一般;震得他脑袋一片空白,全身无力,想起自己的出身、过去
他必须要认清自己的身分及在王家的地位,他姓罗,并未因母亲的改嫁而将原先的姓氏改掉,这是王-的意思,也是为了尊重他死去的父亲。
王-视他如己出,并无差别待遇,他对此是充满感激的,也曾发誓过要报答的,可如果他对王-最钟爱的孙女
在外人眼中以及法律规范下,他与茗菲是叔侄关系,这点是不变的。
如果他与王茗菲传出丑闻,王-怎能受得了?如果老人家有个万一,他绝对无法原谅自己。
更何况还有个不能与人说的重要原因
所以他得克制一切想伸出手的欲望,压下一切想法,勉力维持住
“峰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好吗?”
当她十八岁生日对他表白真情时,他得板起睑冷冷地拒绝她,天知道,当时他恨不得拿把刀插入自己的心脏,以止住那份痛楚的蔓延。
而当时她那泫然欲泣、深受打击的脸,如执铁般深深地烙印在他脑海里,无时无刻出现,摧毁他心中那道好不容易竖起的保护墙。
所以后来当那小妮子不顾一切地献身诱惑他时,他也几乎要不顾一切地就要拥有她,几乎而已就差那一步。
因为关于过去的记忆如排山倒海般淹没了他
紧要关头踩了煞车后,他逃开了然后,她也离开了——离开了他,离开了王家,离开台湾,让他再也无法轻易地见到她、听到她、闻到她、触摸她直到现在——
她要结婚了,她将属于另外一个男人
胡子刮好了,他拧了条热毛巾敷在脸上,一会儿后,他才了开眼睛看着镜中的自己。
即使心痛,即使以后只能远远看着那玻璃鱼在天空恣意的游要,他也要心甘情愿。
一切都是注定的,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