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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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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早,曲小凝便起床准备早餐,她没忘记昨晚他说过,早上他要吃稀饭,她得趁他起床之前半个钟头内,把稀饭煮好,放凉,等他起床吃。

    昨晚,原本作恶梦睡不着的她,知道他睡在同一屋檐下后,竟睡得异常安稳,没再被恶梦纠缠,睡梦中,还多了一丝甜味。

    悄悄地在心头勾勒出爱情的蓝图,她为他煮的每一顿饭,都有满满的爱当最对味的调味料。

    煮好稀饭,桌上的菜在她爱心泛滥成灾之际,如哔哔剥剥的爆米花,一道道的冒出来。

    菜脯蛋、荷包蛋、酱瓜,自然少不了;地瓜菜、空心菜、卤白菜、甜椒、茄子、茭白笋、苋菜,一盘盘绿的绿、红的红、白的白,够赏心悦目,还有小黄瓜主导的生菜沙拉,一大盘媲美饭店里的自助沙拉吧;另外,还有凉拌苦瓜、凉拌猪肝、皮蛋豆腐、煎香肠

    冰箱里,能弄成吃的东西,她全部搬出来。

    满满的一整桌菜,约莫是她一个人半个多月吃的菜量。明知道他们两人吃不了那么多,她还是想再为他多煮一些。

    回头见他还没来坐在椅子上吃他最爱的凉拌芝麻牛蒡,她想,也许她该再煮一锅饭,晚一点做寿司给他吃,或者,她该再弄个茶碗蒸,让他在爱心早餐中,有更多菜色选择。

    在她犹豫着该先淘米还是先打蛋,举棋不定之际,屋外,三个不速之客,大剌剌地走进来。

    “呃,小凝小姐,boos有没有来你这边?”阮强冲进厨房,劈头就问,脸上难掩焦急的神色。

    一早醒来,他去敲boos的房门,没有回应,正巧饭店经理来,告诉他们,昨晚boos出门的事。方才他见boos的车停在老家那边,却不见人影,虽然大抵猜的到boos人应该是在曲小凝家,但万一没有,那事情就大条了,希望不是被绑架了才好。

    阮强眼巴巴的等着曲小凝给他一个肯定的答案,曲小凝一回头,见到金莎莎也来了,心中顿时升起一股罪恶感。

    “他”

    穿着围裙,手拿着半盒鸡蛋的曲小凝,看着手提lv黄金水饺包,和一身lv衣裳的金莎莎,自卑的情绪如薄雾笼罩,低下头,细如蚊蚋的声音,比蛋壳破裂声还小。

    “他在房里。”

    “什么?你说什么?焰哥哥到底有没有来?”一大早就没看见焦仲焰,金莎莎孩子气的嘟起嘴“他到底跑去哪里了?你干嘛煮一大桌的菜?今天有客人要来吗?”

    “哇,莎莎公主,小凝小姐煮的早餐,比饭店的自助早餐还丰富。”司机麦克在后头猛伸脖子,想瞧瞧那飘出阵阵香味的菜,到底是些什么。

    “这是什么?”桌上摆着碗筷,金莎莎拿起筷子,好奇地夹起像是某种冷盘的菜,往嘴里送。才吃下,马上吐出。“好奇怪的东西,这是什么?”

    “那是凉拌芝麻牛蒡。”

    “呸呸呸,好难吃。”

    见状,阮强靠近金莎莎,低声说着:“那是boos最爱吃的一样菜。”他是金莎莎的爱情军师,有义务告诉她。

    “是吗?”一听到是焦仲焰喜欢吃的菜,金莎莎勉强再吃上一口。“不不太好吃耶!”

    “boos还在房里睡觉,对不对?”光看这一桌菜,阮强心里有底。

    除了他家总裁,这屋子应该不会有其他客人,只是,为什么曲小凝会做这么多菜?难不成昨晚她和总裁睡在一起?

    除了这个可疑的因素外,他想不出其他的。

    曲小凝低眉,点头。

    阮强睁大眼,定定的看着“头累累”的曲小凝,心中的疑问,下一秒,旋即被金莎莎问出--

    “焰哥哥睡在哪一间房?”

    “他在”

    曲小凝怯怯地出声,正想告诉他们的时候,当事者已经来到他们身后。

    “一大早,你们来做什么?”焦仲焰拧起两道浓眉,瞪着挤在厨房门口的三个人。

    “焰哥哥,你真的在这里?你为什么自己一个人跑来,都没等我?”推开麦克,金莎莎冲到他面前,先是不悦的嗔声,继而踮起脚尖,冷不防地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焰哥哥,不管什么时候看你,你都好帅喔!”

    蹙起的浓眉追上勃朗峰的高度,焦仲焰恶声道:“是不是帅的人你都亲啊?花痴!”

    两道眼神不由自主地飘向曲小凝身上,她在意地看了她一眼。

    曲小凝低下头,回身,忙着去摆碗筷。尽管心头涌起一股涩味,但她又能如何?金莎莎是他的女朋友,她亲他,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我才不是每个人都亲,我只亲你,因为你是我心目中,全天下最帅的焰哥哥。”金莎莎紧紧的挽着他的手臂。

    “够了!”横了她一眼,他可不想还没吃早餐,就先吐了一地。“放开,我要吃饭。”

    “我陪你一起吃。”

    “可是,莎莎公主,我们不是在饭店吃过早餐了吗?”司机麦克出声。

    “吃过就不能再吃吗?”

    “是可以。”麦克咧嘴一笑,垂涎的盯着满桌的菜。

    看到一桌子的菜,焦仲焰皱眉苦笑着:“这是在干嘛?今天庙里要拜拜请客?”

    羞赧得把头低下,曲小凝怯怯地道:“我”

    “焰哥哥,你别管她干嘛煮这么多,先来吃嘛!”金莎莎拉着他。

    一旁的麦克和阮强,早已被菜香熏的肚子又饿了起来,稀饭也盛好,眼巴巴等着焦仲焰喊开动。

    “焰哥哥,你来坐我旁边。”金莎莎坐定位,笑吟吟地唤他。

    “你们吃吧,我不想吃。”

    一听到他说不想吃,一大早起来准备一大桌菜肴的曲小凝,两眼波荡着失望的水光,直瞅着他。

    吧嘛拿那种无辜的眼神看他?

    焦仲焰长臂一伸,拉住她的手。“跟我走。”

    未料到他会伸手拉着她,曲小凝连围裙都没脱,在众人一阵错愕之际,怔呵呵的跟着他走。

    “boos”见上司要走,阮强立即起身要跟随。

    “坐下,没有把这桌菜吃完,不准起身。”撂下命令的话语,焦仲焰拉着曲小凝往外走。

    “焰哥哥”回过神来的金莎莎,第一反应就是要追出去。

    “莎莎公主,坐好。你没听到焦总裁方才说的吗?没有把这桌菜吃完,不准起身。”司机麦克早端着稀饭,使出无敌超级夹菜功,把桌上的每一盘菜,都夹一点到碗里,碗里的菜,堪可媲美喀喇昆仑山最高峰奥斯腾峰。

    “可是”

    “莎莎公主,你如果不帮忙把菜吃完,焦总裁可是会生气的。”为了一桌香喷喷的菜肴,麦克暂时忘了陪主子此趟前来的“追夫之旅”“那个,阮强,你说,对不对?”

    拖个人下水,背负责任时,也好有个伴。

    一偏头,哇!世界第一高峰圣母峰什么时候移到阮强碗里的?

    当下,麦克碗里的世界第二高峰奥斯腾峰,就被比了下去。

    “对啊、对啊!”忙着征服圣母峰的阮强,头也不抬。

    “可是焰哥哥拉着曲小凝要去哪里?”蹙起眉头,金莎莎颇为吃味。

    “焦总裁可能是要叫她帮他洗衣服”麦克也忙着大啖他碗里的奥斯腾峰。

    避阮强碗里堆的是圣母峰,还是额非尔士峰、埃佛勒斯峰,吃的最多的人,才算是赢家!

    “是这样吗?”金莎莎总感觉焦仲焰主动拉曲小凝的手不太对劲。印象中,焰哥哥可从来没主动拉过她的手。

    麦克没回应她,阮强更是吃到浑然忘我的境界,上司这一回下的命令,他可是千百万分乐意服从。

    --

    拿着空盘子,曲小凝站在琳琅满目的沙拉吧前,手中的夹子停在半空中,举棋不定,久久不知该夹哪一样。

    他拉她出门,开了车,原来是要带她来到饭店吃早餐。

    她从来不知道饭店的自助早餐这么丰盛,中式、西式的早餐都有,光是生菜沙拉就有好多可以选择。

    黯然的垂眼,她煮的那一桌菜,压根和这里丰盛的餐点不能相提并论,难怪他不想吃她想,他带她来,也许是要让她知道,她煮的乡下菜,不适合他吃。

    “发什么呆!”焦仲焰走到她身边来。“想吃什么就夹,别杵着挡到别人的路。”

    他在另一头倒咖啡,远远地就看见她站在义式田园沙拉吧前发呆站着,他都把咖啡端回座位了,回头一看,她还站在原地,他只好过来唤回她擅自出游的心魂。

    “我对不起。”随意的夹了两样菜,曲小凝退开,把位子让给别的客人。

    回到座位上,见他已倒好咖啡,还盛了稀饭,一坐下,她盯着他桌前的那碗白绵绵的稀饭直瞧。

    “你想吃?”他微挑眉。“我不知道你想吃什么,所以我只拿我自己的。”

    语落,他毫不迟疑地把稀饭往前推,推到她的面前。

    “你想吃就给你。”

    “不是,我”错愕的看着他,她小声地说道:“我我以为你是不喜欢吃我煮的稀饭,所以才”

    两眼盯着她直看,在她眼皮低垂之前,他恍悟。

    “如果我不喜欢吃,我会直接说。”伯她小脑袋瓜里的编辑程式,又会给自己安上无名罪过,他破例的多作解释。“我不喜欢一大早跟一堆人同桌吃早餐,那三个人凑在一块,吱吱喳喳,就像一百只麻雀炒成一盘菜,多子卩舌,吵死了。”

    这不是真正的原因,他心知肚明。

    那三个人凑在一块又不是头一回,他早能对他们的吱喳话语置若罔闻。他其实只是希望能单独和她吃一顿早餐。

    看了她一眼。这女人,怎么愈来愈能够左右他?他睡不着想的人是她,他不想和他的特助一起吃饭,也是因为她

    “原来是这样。”一段话,拨开她心头密布的乌云,带着微笑把稀饭推回他面前。“你吃。”

    甜美的笑容在她脸上漾开,一时间,他看傻了眼,裹着情愫的黑眸,发出两道热力光芒,投射在她粉嫩的脸蛋上。

    察觉他一直盯着她看,笑容小心翼翼地缩小,眼皮缓缓地低垂,脸颊的红晕徐徐地浮现

    她娇羞的模样,惹来他一阵无声的笑,敛起笑容,他道出一贯的恶声口吻。

    “你会不会吃太少了?”

    语落,他起身,拿了空盘子,往法式冷食前菜那区走去,再往港式烧卖区转了一圈,继而站到开放式厨房前

    待他端着盘子踅回,盘里已经堆满了食物。

    “吃吧!”他把盘子放到她面前。

    “给我吃的?可是,我吃不了这么多。”

    望着一大盘的食物,曲小凝瞪大了眼,光是一片法式松饼,就能填饱她的胃,何况,他夹了一大堆,她一个人哪能吃得完?

    “我们两个一起吃。”

    说着,他拿起刀叉,把热腾腾的煎蛋一分为二,一半夹到她盘中,剩下的一半落定在他的盘里。

    “吃吧,这盘没吃完之前,不准走!”

    焦仲焰大口吃着,弥补没吃到那一桌香喷喷菜肴的遗憾。如果不是那三个人突然跑来凑热闹,现在,他早在那屋里大吃特吃。

    不过,能和她单独在一起,就算再难吃的东西,他也愿意吞下肚。

    抬眼,见她认真的吃了起来,彷佛怕没吃完他真的就不让她走莞尔,他边吃边注视着她。

    忽然间,他觉得,也该偶尔带她出来吃个饭,老是叫她煮饭,她也会累的,不是吗?

    瞇起黑眸,他在心中打了个大大问号。他干嘛这么在乎她?一下子担心她胆小怕鬼睡不着,三更半夜开了车去找她;一下子又担心她煮饭太累,想着以后还要带她出来吃饭

    包诡异的是,眼前这盘食物是他亲自去拿的,而且他还帮她服务,切了一半的蛋“奉送”到她的盘

    如果他妈知道他变得这么绅士,一定吓得马上从美国飞回台湾来,带他去看医生,看看他是不是生病了。

    他生病了吗?并没有,他只是只是觉得她太笨,不懂得对自己好,所以该由他来对她好一点。

    唇角微扬,他叉了一个烧卖“奉送”到她的盘里。

    曲小凝努力的吃着,不是担心没吃完眼前这盘食物不准走,而是每一样食物,都是他亲自夹到她盘里来的,每吃上一口,她都觉得幸福在她嘴里融化,暖呼呼地流进她的心间。

    细细地咀嚼之际,她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他是因为不想和太多人同桌吃早餐才出来的,可是,他为什么拉着她一起出来?如果他想要有一个人陪他吃早餐,那个人应该也是金莎莎才对。

    吞下在嘴里咀嚼过久的烧卖,抬头,她想问他这个问题,但对上他的眼,红唇微启,却问不出

    她舍不得漾满幸福的感觉太快消失,好希望眼前的这盘食物,永远都吃不完,这样她就能一直和他一起

    焦仲焰手握着刀叉,刚切下一小块培根准备投送到她碗里,见她瞅着他瞧,小嘴微张,他动作极为自然,把叉子上的培根,送进她嘴里--

    他突如其来的喂食举动,令她受宠若惊之余,心头还涌上甜蜜滋味。轻轻地把培根咬下,她羞怯的低下头。

    焦仲焰也被自己的举动吓了一跳,不过,一种前所未有的愉悦感觉在他心里快速酦酵。

    他从来不知道,静静地看着一个女人吃东西,也是一种享受,尤其是她嘴里的食物,还是他亲自喂她吃的。

    为了延续这种前所未有的感受,他坚持让她手里的刀叉无用武之地,只让他掌控的刀叉,发挥所长,

    于是,盘里的食物,在他手中刀叉的分配下,轮流送进两人的嘴里,一来一往,甜蜜的滋味,在两人之间的情愫增长之际,慢慢地堆迭

    --

    午后,一只朱黛晏蜓飞来,垂挂在干枯的树枝上,牠停了多久,曲小凝就望了牠多久。

    “一只蜻蜓,也值得让你看那么久?”买了两瓶饮料,焦仲焰踅回到她身边。

    吃过早餐,他并没有载她回小镇,反倒载她到附近爬山。

    她一直窝在那个小镇,哪儿也没去过,正巧他突然很想上山走走,于是,便带着她来。

    “牠停在那里很久了,一动也不动。”接过他递来的舒跑,她微笑道。

    虽然他们出来不到一天的时间,但她却发觉向来恶声恶气的他,原来也有体贴的一面。

    在饭店里,他不但亲自喂东西给她吃,离开饭店后,为了带她上山,他还特地绕到鞋店,帮她买了一双布鞋。方才见她跟不上他的速度,他不但拉着她一起走,还要她坐在一旁,他一个人跑到上头有小贩的地方,去买饮料下来给她喝。

    他的细心体贴,让她感觉两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了些,这也让她在他面前,不再只是头低低的,什么话都不敢说。

    她感觉自己彷佛突然间,从灰姑娘变成了被捧在手心呵护的白雪公主,只是不知道,南瓜马车会不会在午夜的钟声响起时,把她今天的美梦一起变不见?

    “你也差不多吧!我看你连动都没动过。”

    他的嗤笑声,抹红了她的脸蛋。

    “我们要回去了吗?”

    她不能贪心,能和他单独在饭店吃早餐、和他一起来爬山,这就已经足够她编织一个美梦,但在她沉浸幸福的同时,她没忘记在小镇上,还有个等他回去的“未来妻子”

    睨了她一眼,走了两个钟头的山路,他想,她是累了,一定是她不常爬山的缘故。

    “你想走就走吧!”

    转身,他把空饮料罐以投篮之姿,投向另一边树下的垃圾桶,回过身想问她休息够了没,却看到她滑倒在方才坐的石头旁。

    “你怎么了?跌倒都不会出声!”

    她明明痛得眉心皱得像苦瓜表皮上的珍珠瘤,却咬着唇,不敢叫出声。她痛楚的模样,看进他眼底,酦酵成一种怜惜的意味。

    扶起她,一股心疼窜进他心头。

    “能走吗?”

    吃力的点点头,她担心他会生气,因为她很笨,连从石头上下来都会笨得滑一跤。

    咬牙忍着痛,她不要今天愉快的气氛,以他生气做为结尾。

    “你别再走了!上来,我背你。”他站到她面前,背对着她,蹲下身。

    没让她有迟疑的机会,他两只长臂往后拉她的手,让她顺势扑上他宽大厚实的背--

    背着她,他一步步地往山下走。

    趴在他的背上,一股安全感笼罩,身上的疼痛,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心间漾满的爱,正紧紧地将她和他缠绕住,好似一辈子再也分不开。

    把脸轻轻地贴靠在他的背上,她的微笑,沾染了属于恋爱中小女人的幸福甜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