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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女人的执糊不容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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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霓低头绣着嫁衣,她的女红不错,师傅还曾夸奖过她,她的师傅不是普通人,是京城里最有名的绣娘。

    娘一连生下四个女儿,爹的妾室们也生了不少女儿,但没有人生得出儿子,到最后连爹都认命了,以为自己命中注定无子。

    娘也曾经为此失望,因此特别注重白己和三个姊姊的教养,她把银子全砸在她们身上了,请最好的师傅,想尽办法给她们制造好名声,以便日后让她们嫁入高门大户。

    虽然后来娘如愿生了个儿子,他却不思长进,一点用儿都没有,算了算了,这不是重点,话说回来,母亲的用心良苦,只有她和三个嫡出的姊姊能享受,其它的庶女想都甭想,只除了养在祖母膝下的叶霜。

    祖母对叶霜很严格,从小悉心教导,因此她的诗书琴画都比自己和姊姊们略胜一筹,她的美貌更不输几个嫡女,但是又如何,庶女就是庶女,就算挂名嫡女也是庶女。

    谁知,皇太后竟然赐婚叶霜。

    但她喜欢德王世子啊,他的样貌好、气度好,日后承爵,他就是王爷了。

    她天天诅咒,希望叶霜快点死,如果皇太后再替世子爷赐婚,指不定这件好事就轮到她了。

    她哪里愿意将就萧家,萧家虽然富贵,可是身分上终是差了那么一截儿。但娘说的对,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如果萧家退亲,便是皇太后有心为德王世子赐婚,也不会挑选她,何况被退亲的女子,还能找到好亲事?

    唉,当初不应该被娘说服的,如果她坚持到底,不被萧家的富贵迷了眼睛,现在情况会不会不一样?

    天底下怎么就没人在卖后悔药?眼下,嫁进萧家成了她唯一的选择,不管她乐意不乐意。

    只是,教人如何气平,萧易礼无官无职,连个正经营生都没有,竟还敢上叶家大门嚷嚷退亲,他当自己是什么啊?

    她叶霓是何等身分,堂堂五品官的女儿嫁进萧家,是萧家天大地大的荣耀,萧易礼有什么资格羞辱她?如果不是再无退路,当她乐意吗?

    她生气、她狂怒,这辈子从没被人这般羞辱过,可是一个低三下四的商户居然敢这样欺负她,她作戏上吊,引来爹娘,她向爹娘发誓,无论如何都要嫁进萧家,总有一天,她要把萧易礼加诸在她身上的羞辱,一点一点还回去!

    紧咬着银牙,叶霓满怀怨恨,萧易礼永远别想甩掉她,即便要下地狱,她也要拉着他一起。

    窗边传来轻微声响。

    叶霓转头,惊吓,直觉就要扯起嗓门大喊,然而对方一个窜身前进,捂住她的嘴巴,压低嗓音道:“不要嚷嚷,我是萧易礼。”

    萧易礼?!她闭上嘴巴,缓缓抬头望他,他来做什么?

    “我松开手,你能不喊叫吗?”他在她耳边问。

    暖暖的气息贴着她脸颊拂过,一股男子的味道钻进她的鼻翼,不明所以地,她全身发软,直觉往他怀里靠去,她一阵心悸,突然想要与他更加靠近。

    她抬起因为羞涩而绯红的小脸,她想点点头,却在视线与他交接同时,转不开。

    萧易礼察觉她的异状,嫌弃地往后退一步。

    叶霓发软的身子差点儿往后摔倒,要不是他及时扶她一把,定然狼狈不堪。

    叶霓自然知道自己太过了,可没办法啊,她又不想这样,只是她也不知道那种感觉怎么会来得突然,即使是现在,再看一眼他的胸怀,她依旧想往他怀里靠。

    难道是一个小小的亲近,她对他已经她不敢再往下想,捂住发红的脸颊,说道:“夜深了,礼哥哥何故造访霓儿闺房?即使你我二人已经订亲,有些礼法,还是得紧守。”

    她越说脸越红,嗓子干涩,她不明白白己怎么会这样,又不是没见过他,可是她就是会不自觉的将视线定在他胸口。

    “明知故问。”瞥一眼她涨红的脸颊,他的脸色越发难看。

    叶家女儿琴棋书画样样行,贤淑贞德名声好?哼,不过是碰一下男人,就变成这副德性,是饿了多久啊。

    就他看来,她还比不上金玉满堂里的姑娘,会琴棋书画了不起吗?金玉满堂里多得是才华洋溢的奇女子。

    “什么明知故问?礼哥哥得把话给说清楚。”叶霓强忍着想上前靠近他的欲望,问道。

    “我不喜欢你,就算你嫁进萧家,也没有好日子过。”萧易礼说得斩钉截铁、无情无义。

    他的态度还是和那日上门时一样坚持,别当她自杀上吊,就可以改变他的想法,她要死是她的事,他不会为此让良心来谴责自己。

    她不相信他对自己半点怜香惜玉之情都没有。“礼哥哥,你这说的是什么话?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你太伤人了。”她忍不住掩面低泣。

    “丑话说在前面,总比丑事做在后头得好。今儿个,我特地来同你说清楚,如果你肯主动向长辈提及退亲一事,我承你的情,日后有任何需要,我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有这么严重?礼哥哥宁可赴汤蹈火,也不愿意娶我?礼哥哥可以告诉霓儿,我做错什么事了吗,怎会遭礼哥哥如此鄙视?”

    “不关你的事,我就是不愿意与叶府联姻。”

    “那是长辈的意思,当晚辈只能顺从。”哪一家、哪一个人不是这样,父母言,大过天,婚姻大亊,只能由父母作主。

    “你不知道我是个混的吗?当年我不想与汪家联姻,转身就跑,难道你也想试试新郎逃婚这回事?”萧易礼勾起冷笑睨着她,他不信她半点自尊心都不要。

    “就算礼哥哥逃婚,我也会乖乖嫁进萧府,等礼哥哥回府,这是叶家女子的教养,出嫁从夫。”

    “你非要与我杠上?!”

    “不是我要与礼哥哥杠上,而是萧叶两家已经订亲,不管礼哥哥愿不愿意、霓儿甘不甘心,我们终要成就这桩亲事,现在说什么都已经太迟。”

    “不迟,你尚未入门,一切都来得及。”

    “礼哥哥可以不顾虑名声,霓儿不行,霓儿是个女子,名节贞德比什么重要,不管礼哥哥心里怎么想,早在订亲那天起,霓儿就已经是萧家人,即便死了,也是萧家的鬼。”叶霓死咬住礼法,半点不退。

    她的话让萧易礼火冒三丈,没见过这么死心眼的女人,她为什么非嫁他,不过就是贪图萧家的钱嘛。

    他凝起眉目,青筋在额头一跳一跳,声音像从阴间传上来般阴冷“你的意思是,无论如何你都要嫁给我?你真的这么喜欢我?喜欢到死也没关系?”

    “是,霓儿出身书香门第,从小得父母悉心教导。我不是那种低三下四的寒门女子,可以与男人谈情说爱、互许终生,长辈作主,让我嫁谁我便嫁谁。”

    她这话是在暗指萧易礼心里的女人,如果不是出生寒门,萧家人为什么不允许她进萧府大门,为什么要和萧易礼拗着,不让她当正室夫人?摆明了身分端在那里,萧府满门,没有人看得上眼。

    萧易礼何尝听不出来她话中的暗讽,他冷冷的回道:“即使你被丈夫厌弃也没关系?”

    “果真如此,也只能怪霓儿命不好。”低下头,叶霓满心委屈。

    “很好,那你知道萧家家业将来是要传给大哥、二哥,我不能分半分家产吗?你知道一旦成亲,我就要离家远赴云南大理,以农耕为生?你知道跟着我将会一文不名,你会的琴棋书画再派不上用场?因为我结识的都是乡野鄙夫,他们不懂你的才华,比起琴棋书画,他们更看重你会不会烧菜洗衣、下田耕作?”

    他的话像根铁棒子,一下一下撞着她的心,粉碎她的富贵梦。

    叶霓硬撑着气,告诉自己,不可能的、不会的,萧夫人、萧老夫人都那么宠他,绝对会分家产给他,绝对不可能让他离开京城,去那等荒城僻壤,他只是想吓退她,只是在威吓她,她没那么笨,她不会上当!

    她挺起胸膛,仰视着他。“如果这是礼哥哥的决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礼哥哥想当农夫,霓儿也只能随着你,认分当个农妇。”

    她的回话让萧易礼感到生气,更无法理解,明知道他对她无心,她这么固执有什么意田心?

    “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后悔,礼哥哥,我听说了,你心里有人,你放心,从小我熟读女诫、妇德,知道生为女子最要不得的是嫉妒,所以等我们成亲后,你把人带回来吧,我会对她宽宏大量,会与她好好相处,绝不教礼哥哥为难。”

    她试着说软话,试着在他心目中扭转形象,她也不想与他硬碰硬,不想让那个女人赢自己太多。

    “她不需要你的宽容大肚,因为除了她,我不会娶别的女人。”萧易礼想都没想便一口回绝。

    叶雪不需要她的施舍,他更不需要,反正无论如何,这门亲事,他绝对不会认。

    “她就这么重要?比萧夫人、萧老夫人,比萧府上上下下十几口亲人都重要?为她,礼哥哥宁可舍弃一切,与她比翼双飞?”叶霓定定地与她对视,半分不让。

    “没错。”他用力点头,他必须让她清楚自己不能更动的坚定。

    “礼哥哥这么想,那她是不是也这么想呢?她不要萧家的财富、不想当萧家三少奶奶,一心与礼哥哥当对乡野鄙夫鄙妇?”

    “她与你不同。如果她真有想要的,她会靠自己的双手挣得,再不,她有我,夫妻齐心,我们不在乎能不能从萧家获得一分一毫。”

    他的阿雪从没想过要依仗谁,连亲人都不愿意依靠的她,怎么会算计夫家的财富?想到阿雪,他的骄傲感油然而升,那是他的阿雪!

    与她不同?他这话是在眨低谁?哪家女子会抛头露面,靠自己的双手赚取财富,那是下贱女子做的活儿,拿她和一个无耻女人相比,是对她的重大污辱,何况靠他?

    呵呵,天大地大的笑话,满京城谁不晓得萧家三少是个纨裤,仗着妇人的宠溺,成天游手好闲,与家里一言不合便离家出走,活到二十一岁,还没有人家想与他结亲。

    萧老夫人对他们说——

    阿礼成天在外奔波,忙着打理事业。

    再往下问仔细,他做何营生?萧老夫人却又答不上来。

    这是在蒙人呐,萧三少爷能做什么事业?如果斗鸡是事业、流连风月场所是事业,好吧,那么他确实挺忙的。

    鄙夷从她眼底一闪而过,萧易礼捕捉到了,她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既然如此,为什么还非嫁他不可,当真是因为名誉?

    “如果你现在愿意退亲,可以把所有的过错全推在我身上,不管你怎么说,萧家都会受着,绝不反骇,你大可以像过去那样,继续保有好名声。”他压下怒气,试着好好和她沟通。

    叶霓根本听不进去,她已经一再退让,他却仍旧坚持要退婚,他究竟把她当成什么了?!

    突地,她恨上他心头那个女人,也只有yin贱下流的狐狸精,才会把男人迷惑得不知天南地北。

    此时此刻,她下定决心,只要那女人踏进萧家一步,她就要她的命!

    她抬眉,轻声道:“礼哥哥,我不与你计较,这桩婚事改变不了。如果你非要逼我退婚,那就是逼我去死,但即便我死去,我的尸身还是要葬入萧家祖坟,我的灵位依旧要送进萧家大门,你心上的女人再有能耐,也只能是个继室,她得年年在我的牌位前磕头。如果这是礼哥哥要的,尽量把事情闹大吧,我无所谓的。”

    她嘴上说无所谓,但凌厉阴毒的表情已无平日的憨甜娇羞,没有出口的诅咒,在心底不断泛着沸腾泥泡。

    她恨那个狐狸精,要是对方落入自己手里,定会教她活得不像人,想当鬼?也得等她心气平顺。

    “好!你最好记住今天你讲的每一句话,希望你将来不会后悔。”萧易礼已经找不出更狠的话来警告她,当女人一意孤行,谁也撼动不了,没关系,既然如此,他会找出其它解决办法的。

    第十天,阿礼终于回来了,照临行前的约定,他果然带回一票泥水匠,因此叶家开始盖起新房。

    接下来的日子,一家人忙得很充实,也很快乐。

    当然,大家都没说、却是理直气壮的快乐,因为阿礼,家人重新兜在一起,怎么能不开心?如果能够找回小霜,他们一家人就凑齐了。

    阿礼告诉他们,说是已经找到姑姑、姑丈一家人,但他们的家太小,无法收留自己。

    恰恰好,叶家刚买下一块很大的地,恰恰好,叶雪设计的新宅院里,有专属阿礼的书房和练功房,恰恰好,他的房间在她隔壁,隔着一扇窗,不出门也能谈得尽兴。

    所以,没关系的,既然想当一家人,就应该在一起。

    阿礼回来,最开心的除叶家人之外,还有私塾里的学生,看见阿礼,他们知道又能够练功夫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叶风的医术以等比级数的速度进步着,他用药越来越精准,把脉越来越熟练,他不再抱怨穿越的同时,没有把自己的医药箱一起穿越过来,而叶雪为他打造的手术用具,虽然不够精致,他已能上手。

    学期没有结束,学堂的名号渐渐打开,新学生一个一个来,现在私塾里已经将近八十个学生。

    未雨绸缪,叶雪开始招聘新老师,做师资培训。

    但没有想象中容易,光要让老师们认同不打不骂也能让孩子成材这个观点,就不简单,他们都是一路被打上来的,好不容易当上老师,怎么能放过这个特权?

    因此,很不民主地,叶雪和每个进来的新老师签下契约,一旦发现老师体罚学生,就得回家吃自己。

    同一时间,她的第二本小说开始进行。

    而大漠英豪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印制完成,依照叶雪的营销方式,第一册刚上市便被抢购一空,印刷厂日夜赶工,召集更多工匠。

    第一册的成功,让许掌柜自信满满,飞快推出第二册。

    果然,已经有不少读者翘首盼望,仅管这次已经多印数百册,还是在短短几日之内销售完毕。

    没见过商家关门关得这么骄傲的,只见许掌柜往大门门贴上一张红纸,龙飞凤舞的大字写着——大漠英豪一、二册已经售罄,休业五日,五日后新书上架,欢迎旧客再度光临。

    因为成功,版税一拨一拨往叶雪的兜里钻,有能力、有钱的女人就有自信,而有自信的女人最美丽。

    于是美丽的她一面沉溺于成功幸福中,一面试着唤醒阿礼的记忆。

    阿礼回到叶府,姑姑不能收留他这件事,意味着她有更多的时间,可以慢慢地把他丢失的那段记忆找回来。

    所以她不急不躁,慢条斯理的、一天一点的,透露过去的事。

    洗过澡,叶雪坐在屋前,她在等阿礼,最近他习惯在睡觉前和她聊上一段。

    前几天,她问他“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大狼狗?”

    他认真想过很久,缓缓的回道:“一种忠心护主的狗?”

    虽然他口气里带着疑问,但她很开心,即使不确定,他还是说出正确答案。

    然后叶雪带着炫耀的口吻,告诉他“曾经有个男人说,他愿意当我的大狼狗。”

    没想到性子温和的阿礼居然为此发火了,因为那个男人,嫉妒一下子冲上脑门,他板起脸孔,不再说话。

    她望着他气嘟嘟的脸,笑得欢畅,心想,没有大胡子真好,他每个真实的表情统统晾在眼前,让人不必费心猜测。

    于是她终于看明白,他喜欢她,比她以为的更多。

    那个晚上他没吃宵夜,她亲自端一碗酒酿汤圆到他屋子里,温柔地问:“阿礼,你想不想当我的大狼狗?”

    他笑了,第一次知道他的嘴巴这么大,大可以把整碗汤圆塞进嘴里,也第一次知道,他的武功不但在身体上、手脚上,也练到脖子上,他点头的速率,可以拚得过节拍器。

    还以为他会生气呢。

    这时代的男人各个沙文,没想到,他居然愿意纡尊降贵当她的大狼狗。

    没多久,萧易礼出现了,叶雪挪挪**,把身旁的位置让出来。

    “阿雪,今儿个出门,我往书铺子绕去,许掌柜告诉我一个好消息。”他喜孜孜地坐下,他知道这个消息一定舍让她高兴得跳起来。

    其实,他今天出门是特地去跟康二哥借人的。

    皇上马上要对左氏动手,接下来他会忙到头痛,但学生的课不能停,所以得找两个懂武功的师父来代课,没想到师父已经领着师兄弟到京城,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这下子可好,师父顺手指了两个师弟让他带回叶家。

    许久没见着师父,师徒几人聊得正欢,席间,卫昀康拍拍他的肩膀笑道:“洛阳纸贵呐,我想买本大漠英豪来看,去了两趟都买不到。”

    这话让萧易礼的尾巴翘得高高的,他得意的说道:“下回,我一定给哥哥们留着。”

    “还以为你对铺面营生不上心,没想一出手,就让人眼睛为之一亮。”魏子凌也笑着称赞道。

    “好说、好说!”他拱拱手,顺口把阿雪的心算法教给师父和义兄们,听得他们心情激荡,对叶家开的学堂更感兴趣。

    这是题外话,这次的会面重点,是要合计合计如何将左氏家族这些年做的坏事,不着痕迹地摊在老百姓眼前。

    皇上要动一个文官大臣有这么容易吗?一不小心就会被指控,兔死狗烹、鸟尽杯藏,因此在修理左氏之前,得先引起百姓对左氏的反感。

    这种事旁人做还不成,非得萧易礼来办。

    萧家是商户,他虽不插手家族生意,但多少叔叔、伯伯都是搞这行的,当商人什么最重要?消息最重要,一点小谣言都会引起恐慌,何况是左氏板上钉钉的罪行。

    联络商人、引起物价波动,百姓能够不恐慌?然后,谣言东一点、西一点透露,民心能不反左?到时,恐怕就算皇上不想动左氏,百姓也会有负面舆论出现。

    讨论结束,师父和三个兄弟分别从不同的门、不同时段离开金玉满堂。

    萧易礼第一个离开,他想起和哥哥们的题外话,于是进了一趟良心书铺,好消息就是从许掌柜嘴里透出来的。

    叶雪期待的问:“什么好消息?”

    “许掌柜说,江南文风盛,要是把大漠英豪运到江南卖,生意肯定会很好,这几天已经往江南运去一千多本书,下回咱们上门,又可以有新进帐。”

    许掌柜一开始根本没想到书能够这么卖,一本书送一张角色画像,为搜集画像,竟有人一口气买下十几本,原本不看好良心书铺的许掌柜,顿时心大,联络起吕掌柜、陈掌柜,把叶雪的书往南方推。

    谁说商人不能有良心?谁说有良心就挣不到银子,瞧瞧人家良心书铺,不是又有良心又赚大钱?

    “太好了,咱们不愁没银子盖大屋了!”

    她果然高兴得跳起来,眼睛一闪一闪的,比天上的星子更亮,看得萧易礼目光转不开。

    她不像外头的女子,喜欢在头顶上做文章,飞燕髻、百花髻、盘龙髻钗环珠佩簪了满头,她习惯简简单单地在脑后绑个大马尾,走路的时候,马尾一甩一甩地,甩上他的心,教他一阵一阵心动。

    “怎么不说话?”叶雪发现他在发傻,笑着用手肘推推他。

    萧易礼连忙回神,忙道:“嗯、嗯哦,姑姑、姑丈那里需要帮忙,我怕忙不过来,今儿个出门顺道找两个师父回来教孩子们练武,他们人不坏,武功也挺不错的,这两天就会到,你帮着看看。”

    “好。”找武师父也是迟早的事,她并不排斥。“工匠们说了,再过十几天,宅子就能盖好,爹娘和大哥都忙,所以订购桌柜床椅的事定要落在我头上,我想”

    “我陪你去。”他想也不想,立即接话。

    “不是姑姑、姑丈那里需要帮忙吗?不必啦,我是想问问你请的师父会不会驾车?”

    女人喜欢被男人呵护、疼惜,希望男人能随时随地陪在自己身边,也许还盼着男人事业成功大赚钱,能给自己公主般的生活,但对她而言,喜欢是一种直觉,不是某些条件的堆迭。她的爱情很单纯,爱上了,比什么都重要,陪伴?照顾?身分?财富?那些可以自己提供的,她不需要男人给。

    “当然会。”他们可是他的师弟,虎父无犬子,虎兄哪会有兔弟,不过是驾马车,又不是临阵杀敌,小事一桩。

    她相信他的话,这个时代的男人,不会驾车的是少数,就像在她的年代,不会搭捷运的,也是少数。

    “那好,到时我扮男装,请他们陪我走几趟。”

    萧易礼点头,看她兴高采烈的模样,心头暧烘烘的。

    还是不清楚为什么,只要她开心,他便跟着开心,她笑,他就会不自禁咧开嘴角。

    他其实心事一大堆,烦恼满箩满筐,但只要她弯了眉眼,顿时所有的问题都变得不是问题,任何困扰都困扰不了他。

    他想,他真爱极了叶雪,这辈子,他大概都无法离开她吧。

    所以他又去恐吓叶霓两次,但那个女人的脑袋被驴给踢坏了,怎么都转不过来,他非常非常生气,却也让她清楚明了,越是跟他作对,越没有好下场。

    “阿礼,新宅子盖好后,我想养几只兔子。”

    萧易礼直觉回道:“你喜欢吃兔肉吗?不必养,我马上去林子给你猎去!”

    噗哧一声,叶雪捧腹大笑。

    一样,果真是一模一样!人类的直觉骗不了人,那时候他的反应也是这样。

    两人在香港的时候,因为套房太小,没办法养猫狗,她只好买了一只迷你兔给他解闷。

    他总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看电视,会看呆的,所以他们一起出门、一起逛宠物店,那时候,她当他是自己的宠物,并且很民主的也给自己的宠物买一只宠物。

    他看着笼子里的兔子,在回程的路上,他问她:“你知道吗?老板说,这兔子养不大。”

    “对啊,迷你兔嘛,个头不会太大。”

    “这样的话剥剥洗洗,剩不了几两肉,咱们要不要回去跟老板换只不迷你的?”

    她笑得前仰后合,把他吓了一大跳。

    她想,天地间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男人?这种宠物,就算花钱、就算养上一百年,她都甘之如饴。

    好不容易止住笑意,她问:“我饿着你了吗?”

    “没有,我每餐都吃得很饱。”他实话实说。

    她又问:“既然如此,为什么想吃兔子?”

    “兔子不用来吃,用来做什么?”

    “做朋友啊。”

    当时不理解他为什么满脸古怪,现在懂了,他定是在想,好端端的,怎么会想和畜牲当朋友?在他的潜意识,兔子归类在食物栏。

    “你笑什么?”萧易礼见她笑,也跟着笑,虽然他不是很明白她为什么突然大笑。

    “我在笑,养兔子是用来当朋友的,不是用来吃的。”

    叶雪此话一出,突然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射进他的脑袋,他愣住,傻傻地看着她,一语不发。

    “怎么啦?”她回视着他困惑的目光,问道。

    “阿雪,这句话好熟悉,以前你对我说过吗?”

    叶雪神秘一笑,她开启他的记忆了吗?终有一天,她的身影会在他的脑海里清晰吗?

    淡淡的喜、淡淡的幸福围绕着她,她开始期待那些日子的美好能够再次回到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