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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台北
春雨茗茶的职员们再度迎来他们的大少爷,也是公司未来的接班人,现任代理董事长。
虽说他那凛然进场的身姿真的很帅,配上那张俊朗的好相貌,还颇能唬唬外人,但春雨茗茶的职员们可不是外人,对于这位大少爷散漫怠惰的一面,他们看多了,再怎么满怀春情的女同事,也难以对这个搞笑咖动心。
“不过说起来,这几天好像都没上演猫追老鼠的戏码了啊!”同事甲悄悄对坐在身旁的同事乙低语。
“就是啊!”同事乙也颇为不解。“这几天大少爷怎么这么乖?”
“是不是被我们首席秘书给驯服了啊?”
“哈哈,有可能喔!大少爷每次见到她就好像老鼠见到猫。”
“那个程秘书有这么可怕吗?”
“你是新来的不晓得,她在我们公司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她说的话就代表董事长,连总经理都得给她几分面子,董事长也是因为她够威严,才派她跟在大少爷身边给他镇场子吧!”
“这么厉害啊?”
“是很厉害啊!我告诉你啊,上一任的会计部经理做假帐,就是被她抓出来的,听说那家伙到现在都还找不到工作呢。”
“哇喔!”
“所以你遇见程秘书时可得小心点,别被她抓到你犯了什么错,要不你在我们公司就混不下去了”
关于公司内部的这些闲言碎语,程思曼偶尔也会听到几句,可她并不在意,职员们聊八卦也算是他们上班的乐趣之一,做为流言的主角,只要他们不传得太过分,她不会特别去劝止。
更何况,这几天她的心情很不错。
因为正如流言所传的,自从郑奇睿回到公司上班后,表现真的很得体,他不再逃课,她为他讲解商业理论时,他乖乖做笔记,他也不再跷班,每天都认真跟着她处理各种公文,细细阅读每一份报告,不懂的地方也会主动提问,务求理解。
对他这样的态度,她非常满意,甚至有种为人师表的成就感。
她愈看他愈觉得他是个上道的好学生,只除了偶尔会像个好奇宝宝,玩弄着手边的各式文具。
像是一支自动铅笔,他可以乐此不疲地按来按去,将笔芯拉出又压回;橡皮擦也会拿起来研究,将纸上的字迹擦去时,会惊叹地睁大眼;当她教他利用荧光笔在书上划出重点时,他乐得连换好几种颜色,将一本书涂得五彩斑斓,更别说她拿光笔点着投影屏幕时,他一把将那支光笔抢过去,学着她的动作按亮灯光,在她脸上和身上点出一个又一个光晕,害她差点睁不开眼睛。
有时候她会怀疑他的脑子是不是撞伤了,除了失去记忆,连这些平常随处可见的小物品都忘光了?
虽然有点担忧,可在学习的时候,他反而比之前更机灵,她讲解过一次后,他会闭眸深思片刻,彷佛在脑海里组织着什么,之后便能够举一反三,将她讲过的内容分析得头头是道。
失忆会让人变得更聪明吗?
程思曼无法理解,却对他这样的转变感到高兴。
“瞧你这几天都如沐春风的样子,有这么开心?”正当她在茶水间泡茶时,一道低沉的声嗓由身后传来。
她转过身,迎向谢弘扬似笑非笑的脸庞。
“是你啊。”笑意未敛,弯着她秀丽的眉眼。
谢弘扬心弦一紧,她自己可能不晓得,她这样笑着的时候眼睛会特别亮,特别有种甜美的韵味。
“你很开心?”他的嗓音略微紧绷。
“开心啊!”她啜着刚泡好的乌龙茶,樱唇在杯缘衔出一个淡淡的唇印。
他不觉多看了两秒。“因为郑奇睿那个大少爷?”
“嗯。”她毫不避讳地点头。
他皱眉。“我还以为他溜到北京去,你会很生气。”
“我是很生气啊。”
“那怎么回来以后你都没对他发脾气?”
“谁说我没发脾气?我骂过他了。”
“那你这几天”
“因为他变乖了。”
“变乖了?”
“嗯,以前他总是会跟我唱反调,现在我要他念书,要他看报告或处理公文,他都会乖乖去做。”
“怎么会突然这样?他转性了啊?”
听闻谢弘扬的疑问,程思曼只是盈盈地笑,没告诉他关于郑奇睿失忆的事。
不知怎地,她的笑容让谢弘扬看得有些刺眼,俊眉又是一拧。“我不相信一个人会莫名其妙地转性,你小心一点,思曼,他可能在打什么鬼主意。”
“不会的,你别担心。”
“怎么可能不担心?那个花花公子可不是什么好货!你忘了他以前老是闯祸吗?”
“别这样说他。”程思曼蹙眉。“他不是你想象的那种坏人,他以前就只是爱玩了一点。”
她居然替那家伙说话?谢弘扬恼了。“你自己也说过他是纨袴子弟。”
“他是纨袴没错,可是他不坏。”程思曼正色澄清。“不管怎样,浪子回头,我们总要鼓励他的,对吧?”
谢弘扬抿唇不语。
程思曼见他脸色难看,也不再多说,朝他点点头后便欲离开,他忽地扬嗓。
“那个消息你还没听说吗?”
她一愣。“什么消息?”
谢弘扬紧盯着她,一字一句地低语。“总经理似乎想召开临时董事会。”
“为什么?”
“董事长再度中风的事,他已经知道了!”
程思曼闻言震住。这个消息她封锁得很严密,汪大器是怎么知道的?
谢弘扬彷佛看出她的思绪,语重心长地说道。“纸包不住火。”
是啊,纸包不住火,程思曼涩涩地苦笑。自从董事长中风后,公司内部便有些蠢蠢欲动,支持汪大器的派系愈来愈嚣张,现在他们知道董事长又再度入院,肯定会采取行动。
情势不妙
“你打算怎么办?”谢弘扬问。
程思曼默然不语。
朱佑睿悄悄转身离开。
他来到茶水间原本是想告诉程思曼他不想喝茶了,想试试看现代人最爱喝的咖啡是什么样的味道,却在无意间听见她和谢弘扬的谈话。
之前他在公司楼下见过那男人一次,她介绍对方是公司的营销副理。
据说他们俩也是朋友。
这女人的朋友还真多,而且还偏都跟男人做朋友!
他撇撇嘴,从谢弘扬方才说话的口吻,他听得出来某种敌意。
谢弘扬不喜欢他,甚至可以说是不屑他。
就跟这间公司的其它职员一样。
从第一天来上班开始,他便能感觉到这些人表面上对他端着毕恭毕敬的态度,有几个女同事眼里更不免流露出对他相貌的痴迷,可其实他们心下都瞧不起他。
这样的轻蔑很隐微,藏在言行举止之间,却瞒不过从小历练世情的他,比起那些口蜜腹剑的朝臣,他们演戏的等级还差上一大截。
他不在意这些职员们对他的看法,可谢弘扬异样的态度,他不能不琢磨。
似乎是把他当情敌了。
那家伙喜欢程思曼?
笨女人!还说是朋友呢,连人家觊觎她都感觉不出来吗?
朱佑睿忿忿然地寻思,也不晓得自己在气恼什么,总之就是很不爽,心海翻腾的情绪令他一时走了神,脚步拐错弯,不知不觉来到楼梯间。
一对男女正在阴影处激烈地拥吻,他愕然一震,不敢相信地瞪着眼前这一幕。
女人最先发现他,羞恼地尖叫一声,掩脸匆匆奔逃,男人却是愣愣地看着他好一会儿,忽地咧开讨好的笑容。
“奇睿,好久不见了不对,我们在北京还见过,也不算很久,呃,你从北京回来以后,一切都好吧?”
他们在北京见过?
朱佑睿眯了眯眼,想起程思曼曾经告诉他,他这个身体的原主郑奇睿在北京遭人追杀,不如试探一下这家伙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被人打伤了。”他淡淡地道。
“是啊,我知道。”男人有些歉疚似地揉了揉脸。“ㄟ,奇睿啊,你也别怪我没义气,当时那种场面谁都会想拔腿就逃,你说对吧?”
他不吭声,继续眯着眼,沉默的气场犹如巨岩般重重地压下来。
男人不禁颤了颤。“你、你别这样看我啊!我哪里晓得只是上个酒家喝个花酒就会中仙人跳啊!我也是钱没带够才急call你来救命,谁知道会惹毛那些黑道混混?”
仙人跳?黑道混混?
朱佑睿正在脑海寻思这两个名词的意义时,男人一手拉住他。
“这样吧,我请你去pub喝酒!看你今天要喝什么、吃什么,还是要带妹出场,全部算我的!ok?”
什么叫带妹出场?
朱佑睿好奇地眨眨眼,回过神时,他已经坐上一辆骚包的敞篷跑车,迎风呼啸而去。
他不晓得,当程思曼回到董事长办公室发现他人不在,找遍全公司都找不到他时,气得砸碎了一只茶杯。
郑、奇、睿!我要杀了你~~”
一阵密密麻麻的寒意窜上背脊,他还以为是路上的风太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