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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所料,西南、西北两方向果然有埋伏,对秦军拦这些人的装束,应属汉西重甲兵,行动略显迟缓,不及秦军灵活,秦军的新军配甲本来就属轻便型,如今脱去盔甲,裸甲上阵,更加灵活自如,只不过沾刀即伤,伤亡率相应大大增加。
新军的建设一直都是秦权一手操持,外加武敖、班骁两人的配合,当初他的意思就是打造秦军最精锐的先锋,如今看来确实如此,这些人一上了战场,比亡命之徒还显出几分野性,古有“啖血食人”以喻军士勇猛,如今看来确实不假,他们对自己的性命似乎并不在乎,所要的就是敌人的首级,难以想象,在三面夹击的情况下,新军的方阵不但不垮,反而如同利刃一般直插敌人后方,四万裸甲对十万重甲兵,硬是给他们杀出一条血路,敌军左右两翼的方阵渐渐失去阵形,新军此刻却已经杀到正西,反过身又杀了个回马枪,将西南、西北两面的敌人合围。
傍晚,夕阳血红,北风呼啸而至,战场上一片平静,第九波进攻刚完,敌军被围于一座山坡上。
再次见到武敖时,已经完全认不出这个满身是血,如野兽般的人就是那个我认识的那个人,见案上摆了饭菜,不顾满手、满脸的血,拾起来就吃,饭粒夹着血污一同嚼进口中,我坐在一旁静静看着,手中的热茶散出浑白的雾气,他抬头看我一眼。嘴一咧“姐姐站了一天,累了吧?”
“不累。”捻着茶碗盖,望一眼帐帘外地篝火“祁公傅是你让人射杀的?”
他停下动作,半天才将口中的饭咽下去,擦一把嘴角的油渍“不是。”这两个字听起来十分勉强。我几乎能肯定就是他让人射杀的。
“这么说。新军是不允许任何外人插手了?”
他没有回答我。不过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让下面人小心点,汉北军习惯夜袭,晚上才是最重要的。”提醒他一句,起身打算回帐篷,既然这次只能带一双眼睛,那就静静看着吧。
“自己小心点,我顾不到你。”刚到帐帘处。他在背后说了这么一句。
不免勾唇浅笑,好像我一直都是别人的累赘啊,这个身份可不好,非常地不好“不必管我,这种地方,没有本事保全自己性命地,留着也是无用。既然我来了。就清楚这一点。你只管做你该做得,其他事就让其他人自己去想。”放下帐帘,冷风迎面袭来。一旁地篝火噼啪直响,踩着沙尘黄土,闻着血腥味,一种孤寂感袭上心头,这里确实是男人的世界,想在这种地方站住脚,就不能做让人保护的女人,否则来到这里完全没有意义。
白天那个叫单末的年轻人代替了祁公傅的位置,下午我才知道这年轻人我曾经见过,他就是几年前,我被黑松他们劫走那个晚上,那个抱着自己兄长哭泣的少年,一晃眼,已经长成了大人。
“随军大人,汉北军开始突围了。”半夜时,外面一片杀声震天,单末在帐外适时禀报,披了件斗篷,点上风灯,赤脚来到桌案旁,看地图上汉北军所在的位置,此次扬谷一代地汉北军并非由师兄统领,是由汉北大将军襄君统领,此人擅长突袭,行事多诡诈,很难臆测。
秦军以四万人围十万人,一旦让敌人冲出包围圈,很可能会反向受制,希望一天的激战不至于让将士们失去灵活性。
正愣神间,一支火箭带着响声穿进帐子,正好扎在我脚前不远的地方,箭尾的火早已熄灭,只余白烟袅袅。
果然是往正东方向突围,哼笑一声。
这时帐外单末大声叫嚷“大人,敌军往正东方向突围,请大人火速转移。”
攥紧手中箭杆,静静思索半刻,掀帘子往中军帐而去,单末紧跟在我身后,想为我挡去四处飞来的箭,一时躲闪不及,有一支漏网,眼见对着我的左臂而来,最后却落入了伏影的手中,单末眼巴巴地望着眼前这个不知何时出现的人愣神。
中军帐是袁老四坐镇,见我进来,有些吃惊“夫大人怎么还没离开?”随即招呼外面人送我离开大营。
“袁将军,营中现在还有多少骑兵可用?”懒得跟他较劲,直接问我想知道地。
他脸憋得通红,看来还是不打算让我插手。
“听着,我是大将军特命地‘随军’参事,两位主将军不在,我有权下令,想不想听,都得听。”见他还是不动,对伏影挥手“临阵不听调遣者,当斩!”
伏影拔剑,袁老四瞠目,屋内其余护卫拔刀护住袁老四,我从地图上抬起头,看他们一眼“既然都想死,那就一起送他们上路!”
眼见情势紧张,袁老四对身旁的护卫挥手,示意他们退下“还有三千骑兵,五百巡弋,步阵兵千余,弩手五百。”
武敖的主要布阵方向在
西两个方向,必须以最快地速度堵住东边的缺口,防包围,想罢,伸手从案上取下一支令箭“袁老四听令,引三千骑绕至正南,将冲出包围的汉北军大队切断,如若失败,你就不用回来了。”如果他完不成,怕是不只他回不来,连我也要葬身这扬谷山岭上。
袁老四郑重看我一眼,单膝跪地接令箭。
“大人,我让人护送您到山里去。”临走前,打算安排我先进山。
“我就在这里等着袁将军的好消息。”安然地坐到帅椅上。
“属下定然不辱使命
点头示意他可以离开。
以不足五万的人马歼灭两倍人数地敌人,不冒些风险不可能。
一夜无眠。大约五更时分,近三千敌军闯出包围,往大营方向而来,面对他们的是五百弩手和五百巡弋,就在眼前,近三千敌军杂乱无章地倒落在山坡上。而我的五百巡弋,一个不剩,袁老四的三千骑只剩三百零八人。
旭日东升。金光灿烂。
摸摸自己的脸颊。凉如冰块。
命人收拾好战场。一切完毕后,已近正午,伴着满山红艳艳的血迹,吃了今天的第一顿饭。
正咀嚼着干涩的麻薯饼,山下跑上来两骑“降军十万!”“十万降秦!”
首战终于告捷。
十万降军缴械后,被安置于一处山谷。傍晚时分,武敖回营,看起来精神非常好。
“若不是姐姐出手相助,没这么快结束。”摘下头盔扔到一边,上下打量我一眼后,显得有些尴尬,我纳闷他地表现,不禁低头审视自己。原来脚上只穿了一只鞋子。另外一只不知去了哪里,只怕是匆忙之间踩丢了,居然一直没发现。
女子以脚示人。通常被视为不守妇道,暗暗叹息一声,幸亏斗篷够大,到也不易看到。
“我已派人向大将军禀报战果,处置完俘虏后,便可引军西进,接应班将军。”扯下战甲,肩臂上有几处箭伤,还有粒箭头留在肉里,见我看他地手臂,咧嘴笑一声,似乎又变回了往日地那个武敖。
“你先歇着吧,这些事明日再谈。”即便他的笑容依然,不过可惜,我怕再难当他是原来那个武敖。
两天一夜没合眼,身心俱乏,一头钻进被褥,再不想睁眼。昏昏沉沉的,只觉得周身疼痛,没过多久,手心已疼出汗来,睁开眼,长呼一口气,心想,怕是那毒又开始发作了。
爬下床,脚一着地,只觉得一股软热,原来白日里鞋子踩丢,脚底磨出了血泡,此时周身剧疼,脚上的疼到成了一股暖热,蹒跚着来到帐帘处,出声想叫伏影,可想起他昨夜里替我挡了一箭,伤势不算轻,还是作罢,反正不远处就是灶房,忍一忍还能撑着自己熬葯。
好不容易将葯罐放到柴火上,已是满头大汗,一屁股坐到干草上,捧着怀里的香袋不停地嗅着,这是庄明夏特制的葯囊,可减轻疼痛。
“你这是何苦!”一道黑影立在身前,抬头看,却是武敖,周身干净,头上还冒着热气,像是刚刚洗过澡“又发作了?”
恍惚地点点头,疼到一定程度,其实就已经感觉不到疼了,只觉得周身都不像不再属于自己。
他蹲身下来,顺便将背上的挂麾盖到我身上,伸手拉出我埋进草堆里地脚,脚底的血泡已破,连带裤管上都是血迹“别动。”他用力攥住我的脚踝,抬头看我一眼“放心,没人会看见,不会让你为难。”
“喝完葯我自己处理。”毕竟不是自己的丈夫,这样始终不好。
他扯了衣襟上一块碎布,裹在我的脚上,缠完闷头蹲在那里看着我的脚半天“我明天送你回去吧。”
“这疼到哪里都不会消,疼过去就没事了。”疼过几次,对这种疼痛都快习惯了。
抬眼直视我“这种地方不适合女人。”
勉强勾出一丝笑意“你说得可不算。”
“没有你,胜仗照样打,不是吗?”喘一口粗气“安稳待在家中享受富贵有何不好,偏偏要到这种地方,除了受罪还能得到些什么?”
他说得也不算错,世上女子都是这么安稳渡过余生的,有何不好?
“这话我早就想说了,既然你选择了他,那就该好好当他的妻子,你这个样子让我他看了怎么忍心?”
庄明夏说得不错,她和武敖始终是我跟秦权想逃避,却怎么也逃避不了地,与其这么糊涂地纠缠下去,不如趁此机会一起讲清楚为好,实在不想整天这么捉迷藏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