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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伤很厉害,暂时无法动弹,外面形式不知道怎么样,但我想雷应该已经脱险了。不过既然他们敢这么明目张胆的追击我们,想必计划不只一步,所以我不能贸然出去,就蛰伏在了这个女孩的家里。
这虽然是个地下室,却被她布置的舒适整洁,我从不知道女孩子的房间是这个样子的。雷的卧室只有两种颜色-黑和白,很大气,却总让我觉得冷。而她似乎很喜欢暖色的东西,从台灯到墙上的壁纸,还有床单枕套,不是浅橘色就是淡粉色,搭配的恰到好处,不俗气,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很温暖
这个女孩依然让我很困惑,据她自己说是从北方一个小城市来的,她说她的家乡很美,特别是冬天,银妆素裹,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她说最喜欢家乡的雪,下雪的时候真的像岑参诗里说的那样,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这个城市从没下过雪,我对雪的认识仅限于电视上,从没见过真实的。我也不知道谁是岑参,我,只会杀人。但我却产生了一种欲望,有机会一定要去她的家乡看看。
但是,我不明白,既然她那么喜欢自己的家乡,大学毕业放弃留校的机会也要回去,又有那么一份她喜欢的工作,她为什么要来这里?孤身一人,举目无亲,呆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每日为生计奔波,却只能住在房租便宜的地下室,她到底图什么呢?
对于我的疑问,她只是淡淡一笑,眼中却有着难以言语的哀伤。她不愿说,我也不再问,毕竟我们仍形同陌路。
她每日都很忙碌,没有本地的身份证,她找不到稳定的工作,所以她白天在超市上班,晚上还要去酒吧做侍应,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难怪她那么瘦。
生活虽然辛苦,她却依然很乐观,很爱笑。每天下了班,她就忙着帮我换药,小嘴却一直说个不停,都是她一天的见闻趣事,有时说到高兴地方,自己就会哈哈大笑,乱没气质的,惹得我直翻白眼。我,什么时候也染上了她的习惯?
刚开始觉得她真是聒噪,但慢慢的,听不到她的声音我会不适应,那感觉好像是寂寞。
就这样,过了半个月,我的腿伤好多了,已经可以下床走动一下。看她那么辛苦,我想帮她做一些家务。于是选了一个我自认为会比较胜任的工作-杀鱼。只是,没想到那条该死的鱼竟然那么难搞,明明奄奄一息了还在活奔乱跳,弄得我咬牙切齿,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我撸胳膊绾袖子,我就不信制不了它。
飞烟正站在凳子上换坏掉的灯泡,看到我这个样子,竟然笑得前仰后合,然后一个重心不稳就栽了下来。我再也顾不了那条鱼,立刻过去抱住了她。”还好我身手了得,不然你就摔成白痴了“我和她开着玩笑,没想到她却立刻推开我,脸色刷白,我感到她在发抖。
我直觉她不是怕高,而是在怕我。为什么?她为了救我的命可以把我扶回家里,细心照顾,却害怕我的碰触?还是她根本就抗拒男人的碰触?在她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
这女孩身上还是有很多未解的迷。
在那之后的第二天就有人找到了我,还好,是雷的人,这说明他已经控制了局面,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
飞烟不在家里,我却要离开。我竟然有些不舍,我的生活从未这么平静过,像做梦一样,可是梦终究要醒的。
“身上有钱吗?”我问一个手下
“啊,是,带了”他略微一楞,然后恭恭敬敬的将一叠钞票递给我
我把钱放在桌上,最近她为我花费了不少,我想这个对她会有些帮助。考虑了再三,我还是给她留下了一个手机号码。我知道她不属于我的世界,但是我却不愿就这样在她面前消失。
面对满桌子的美味佳肴,我却一点食欲都没有。
“怎么了?刚才的事情让你食不下咽?不会吧,你的胆子什么时候变小了?”雷正优雅的品着红酒。
我笑着摇摇头,刚才的画面固然震惊,却不会让我倒胃口,血腥的场面看得太多,早就麻木了。正如早就习惯了雷的冷酷一样,残忍是他的本能,而麻木是我的本能。
所以,看到自己的亲叔叔被砍掉四肢,挂在树上三天三夜,却还在喘气,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样子,他依然可以优雅的喝着血红色的酒,而我依然可以和他谈笑风声,没错,这是本能。
我不是为这,我只是在怀念飞烟做的饭菜,她很会做菜,她说那是因为她很喜欢吃东西,但是我却知道她吃得不多,那是因为她的胃做过手术,所以她经常会吃一些甜食来补充体能,她吃冰淇凌的样子就像一只小花猫
\"景笙?”我突然回神,雷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正皱着好看的眉毛看着我。
“你最近经常会一个人出神,有时还会傻傻的笑,在想什么人吗?”他带笑不笑的问我
我愕然,最近我经常这样?“没有,少爷你多虑了”雷的表情让我觉得危险
“景笙,我不喜欢你这个样子。那个人让我嫉妒”他吻上了我的唇,我下意识往后躲,却被他扣住了后脑,吻得更深。
我在心中苦笑,雷在性方面男女通吃这我早就知道,十年前,我也是他的床伴之一。那时,我只有十七岁,而雷只有十五岁。但是成年后,雷再没碰过我,他更喜欢让我替他杀人。他说比较喜欢看我杀人的样子,比在床上漂亮。
但我知道,他更不喜欢被人忽略。此刻,他要我,无关乎爱与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