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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某种巧合常常使人感到象是天意的安排。金秀怎么能想到,她在这样一个地方和少平哥相遇呢?当她面对受伤的少平时,心中不知是喜还是悲!喜的是,她这样意外地见到了他。悲的是,她见到的是一个受了重伤的孙少平。
悲喜交加的金秀现在既顾不上喜,也顾不上悲;她要全神贯注、全力以赴护理好亲爱的少平哥哥。也许这的确是一种天意的安排,使她有机会能以这样一种方式接近他不用说,金秀太熟悉躺在眼前的这个人了。在她童年和少年的全部生活中,他都是她周围少数几个最亲近的人。他是她哥金波的朋友;是她的朋友兰香的哥哥。他们两家人一直亲密无间地生活在双水村,每个人都象自家人一样可亲。
可是虽然如此,由于年龄的差别,以前她和少平哥之间犹如隔辈之人,不象她和兰香那样交往自如。从她记事开始,她就一直把少平看作是大人,而自己在他面前永远是个小孩子。
直到她自己感觉到自己也长成了大人后,细细一盘算,才有点惊讶地“发现”:少平哥只比她大四岁呀!
他们实际上是同代人。只因为少平哥成熟早,她才老早把他看成大人自己好象一直是小孩。就是现在,她也很难完全把这种心理调整过来。自从她考上大学来到大城市,进入另一个生活世界以后,双水村,石圪节,原西城,以及过去生活中亲近的人,似乎渐渐变得遥远而模糊了。新的天地和新的人物占据了她的生活。与此同时,她也告别了孩子时代,进入了成年人的行列。这种急速的变化,使人马上感到过去十几年的一切都成为久远的历史,被纷乱地存放在了记忆之中。生活中的金秀成了另一个金秀。接着,风度和学识俱佳的顾养民走进了她蓓蕾般的情感世界。她恋爱了。爱情之火烈焰熊熊燃烧了一些时候。后来,不知为什么,心灵中的这簇火焰跳荡得不象当初那般欢快。她渐渐感到她和顾养民之间有某种不太和谐的东西。不是他有什么明显的缺陷;恰恰相反,他各方面都很出色。但是,对她来说,他身上总缺点什么。而这种缺憾是不能通过其它途径所能弥补的。什么缺憾?归根结底是性格不合。他太学者气,而她需要一个性格刚健的男友。当然,这种学者风度决非什么缺点,对某些女孩子来说,她们对男人所追求的正是这一点。可是,这一点正是她所不满足的!
就在这种情况下,她想到了少平哥。这次,是她自己主动走进了一个男人的感情世界,而且自然得让她感到惊讶。她爱上了少平哥?爱上了!爱得如此强烈,以至都不由向她哥金波含蓄地流露了她的心思。在她迄今为止的生活范围内,她感到只有少平哥具备她所要求的男人的素质。是的,他许多方面都无法和优越的顾养民相比。他没有上大学。他是煤矿工人。但他强健的体魄,坚定深沉的性格,正是她最为倾心的那种男人。另外,他们从小就象兄妹一般相亲,如果一块生活,那种甜密也许是外人所难以替代的。至于煤矿工人又有什么关系!她已经是一个能超越世俗观念的人;她懂得幸福不在于自己的丈夫从事什么样的职业,而在于两个人是否情投意合。金钱、荣誉、地位和真正的爱情并不相干——从古到今,向来如此!到时候,她要求分配到他所有矿医院就行了。只要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即便到天涯海角去生活也是幸福的。
所有这一切实际上都还是她自己的单相思。她没有机会向少平哥表白她的心意。她曾想给他写一封信,但提起笔又鼓不起勇气。唉,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之间太亲近了,反而有一种难言的障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养民太爱她。使她的感情受到了牵制;她也鼓不起勇气斩钉截铁地断绝和顾养民的关系。初恋中类似的犹豫不决是允许的,也常常是不可避免的。这肯定是暂时现象,事情到最后总会有个难一不二的结局。因此,我们先不必匆忙地责备我们亲爱的秀!
现在,一次意外的事故,终于把孙少平送到了她面前。
不过,尽管看起来这似乎是一种天意的安排,但事情究竟会怎样发展,我们还很难预料得要顺便交待一下:顾养民已经在去年夏末的时候,考上了上海医科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他亲爱的姑娘,到那个庞大而杂乱的大城市深造去了。半年来,几乎每星期都要给金秀一封情意绵绵的信。他也能不断收到金秀的回信。但是,他并不知道,他所热爱的姑娘,很大一部分心思早已飞到了铜城那条小山沟的煤矿上秀是不久前来医院实习的。这次实习的同学分散在城内各大医院,他们宿舍只有她一个人留在附属医院。白天在医院搞实习,晚上要回去照门。
今天晚上,她不能回宿舍睡觉去了。她要守护在亲爱的少平哥身边
现在,天色已经发白。
远处传来车辆行驶的隆隆声。她没有一丝睡意,手一直握着少平的手。她知道,他此刻需要一个亲人在自己的身边。她为他的伤痛焦急难过,又为她能在这样的时候守护在他身边感到幸福
孙少平慢慢才弄清楚了他自己发生了什么事。
伤势不轻,这他心里明白。他庆幸他还活着。
但这伤将给他留下什么后遗症,他估摸不来。头剧烈地疼。右眼象戳进了一颗铁钉。会不会成为白痴或至少会成为“独眼龙”?如果是这样,那还不如死掉!象师傅和晓霞那样干干脆脆离开这世界。
是的,他才二十七岁,还没好好活几天人。但他不愿以白痴或残疾人的身份在这个世界上活一辈子。秀说“不要紧”这多半安慰他。如果“不要紧”为什么要把他弄到省城来治疗?
现在,他紧紧握着秀的手不愿放开。在这样的时刻,他承认自己的精神是脆弱的。他感谢命运把秀及时地安排在他身旁,使他有个依托。
“现在是什么时候?”他问秀。
“天已经明了。”
“太阳出来了吗?”
金秀抬起头,透过落地式大玻璃窗户,看见远方亮起大片的玫瑰红。
她对他说:“快了!”
“太阳”他叹息了一声。“以后还能看见太阳吗?”“怎么不能?哥哥!一切都会象过去一样。等你好了,咱们一块到郊外的山上去看太阳!”
“不过,秀,还是咱们双水村的太阳好。早晚又圆又红,中午象金子一般黄亮。城里的太阳有时候象蒙了灰尘,模模糊糊。秀,你不知道,矿山的阳光也好,只是我们一年四季很少能看见”
“哥,等你好了,咱们一块回双水村。要不,我跟你去矿山”
“噢你应该很快给兰香打个电话,让她来顶你。你一个晚上没睡了!”
“兰香不是到四川西昌实习去了吗?你不知道?”“噢!我忘了她是半月前走的。”
“要不要我给她发一封电报?”金秀问。
他没有回答。显然有点犹豫——他不愿耽误妹妹的实习。“不要给她发吧!”金秀自己先开口说。她愿意此间由自己一个人陪伴他。
“嗯。”少平肯定了她的意见。
“也不要让双水村家里的人知道。他们来也不顶事,只会着急。”秀又补充说。
少平用劲握了握她的手,说:“那这就要麻烦你了”
“这就是我的专业!哥哥,你放心,一切都有我哩!”
“秀”他叫着她的奶名,但不知该说什么。
他感到,又有两滴烫热的泪珠洒在了他的手背上。一层热浪漫过了他的心间。他还能对生活有什么抱怨呢?生活是这样地厚爱他,使他在任何时候都有温暖的感情包裹自己的身心。
孙少平!就因为如此,你也应该重新走向生活!二十七年来你付出的太少,不值得接受生活如此的馈赠。你应该在以后短暂的岁月里,真正活得不负众爱他在内心向自己发出忠告。
不知为什么,他猛然间想起了叶赛宁的几句诗:不婉惜,不呼唤,我也不啼哭金黄的落叶堆满我心间,我已经再不是青春少年
在以后紧接的日子里,本院享有国际声望的一位眼科教授为他的右眼做了手术。
手术十分成功。据专家称,以后也不会影响视力。
在他整个卧床期间,金秀既是护理,又是亲属,日日夜夜守在他身边。他眼上缠着绷带,看不见他的“守护神”他只能呼叫她的奶名,传达他内心那种亲兄妹般的感情。他已不记得金波曾提起的那桩事。他还和过去一样,把金秀和兰香一同看作是自己的亲妹妹。
在这些漫长的没有白天的日子里,由于有金秀在身边,他并没有感到过寂寞。他和秀用外人所难以体会的美妙的原西土话拉家常;有时候,秀还给他读小说,读诗;或者两个人一块听音乐
在他重见天日的那天,妹妹兰香也赶来了。当然,和妹妹一起来的还有她的男朋友吴仲平。
绷带和纱布一层层揭开当他时隔多日,再一次真实地看见立在他面前的亲人时,忍不住眼里含满了泪水。他有一种重新回到人间的感觉。
他泪花闪闪的目光依次在秀、兰香和仲平脸上停留了片刻;然后有点不好意思地扭过头,透过玻璃窗户,久久地望着室外灿烂的太阳。太阳,太阳,在任何地方都美好地照耀着我们!
因为脑震荡还没有痊愈,他要继续住院治疗。
这下子,陪伴他的是三个人了!秀因为还在医院实习,经常在他身边;兰香和仲平隔一天就来医院看望他一回,吃的东西堆得满房子都是。
这期间,少平接到惠英嫂的一封焦急万分的信,说她等轮休假一到,就带着明明来看他。他赶忙给她回了一封信,说自己一切都平安无事,不久就能出院,让她千万不要来,免得折腾不算,还要耽误明明的学习几天以后,吴仲平和兰香与他单独谈了一件重大的事情。仲平提出,等少平出院后,由他给父亲做工作,把他从大牙湾煤矿调到省城来工作。
“我已经从侧面打听清楚了,我父亲和你们铜城矿务局局长是老相识。我让父亲给你们局长写封信,你带回去直接找他也行,或者我跟你去一趟也行。估计问题不大。”仲平热心地对他的“妻哥”说。
少平也知道“问题不大”省委常务副书记通过局长调个煤矿工人,那的确易如反掌。
但他没有马上对这件事表态。他不愿用一些堂皇的高调拒绝仲平的好意,以此证明自己的“思想境界”不凡。但说实话,他至少在目前对来大城市生活产生不了热情。不是他对大城市有什么偏见。不,大城市的生活如此丰富多彩,对任何人都是有魅力的。
最主要的是,他对煤矿有了一种不能割舍的感情。感情啊,常常会令人难以置信地决定一个人的行为!正如男女结合,决定的因素往往不仅仅是因为对方漂亮,而正是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刻骨铭心的感情。是啊,大牙湾是他生活的恋人。他深深地爱着这个“黑皮肤的姑娘”;他不能在感情上和它断然割舍。他在那里流过汗,淌过血,他怎么会轻易地离开那地方呢?一些人因为苦而竭力想逃脱受苦的地方;而一些人恰恰因为苦才留恋受过苦的地方!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有一些人的认识超出一般的水平线。这种认识当然出自这些人非同一般的生活经历,而不在于读了多少伟人们的“生活指南”书。当然,这不是说,一定要在某些不协调甚至对立的认识中分出是非来。比如,孙少平自己不愿来大城市生活,并不意味着他对大城市和生活在其间的人们有丝毫鄙视的情绪。不,恰恰相反!这个人常常用羡慕和祝福的眼光看待大街上红光满面的男女老少。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对孙少平来说,他感到他目前的生活只能在大牙湾煤矿——那里有一缕深深的情愫在缠绕着他的心灵啊兰香帮仲平劝他:“二哥,我知道你的性格哩。但你现在受了伤,继续在井下劳动身体怕吃不消了。你到这里来,找个稍微轻松一点的工作,有个什么,我们也能照顾你”他指了指自己的脸,开玩笑对妹妹说:“我这副尊容,生活在这里,实在对不起这么漂亮的城市!漂亮的地方应该让漂亮的人们生活!”
三个人都笑了。笑中都深藏着酸楚。
仲平和妹妹走后,少平脸上的笑容即刻消失。是的,他说了一句玩笑话,但确实反映了他的真实心境。他知道,他的容貌被毁了。他脸上已经留下了一道永远不能消失的疤痕。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来说,这道疤痕是太可怕了。疤痕永远地留在了脸上,痛苦永远地留在了心上。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勇气去照镜子——他怕看见生活赠给他的这枚“纪念章”
在这里,春天的讯息比北方的山区早来近两个节气。寒冷不知不觉消退了,户外的阳光有了一种暖烘烘的感觉。风带着潮湿的柔情,开始亲吻这座城市。杨树和柳树的枝条已经泛出了鲜活,绿色的生命浆汁在看不见的地方悄悄地涌动。
谁都能感觉到,春天迈着轻盈柔曼的脚步走来了。
那是一个无风的阳光金黄的中午,孙少平无意间向窗外瞥了一眼,突然看见外面院墙下爆开了一丛金灿灿的迎春花。
他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起身走出病室,来到这丛迎春花前。他久久地凝视着那丛黄亮耀眼的花朵,由衷地喜悦使他不由自主满脸堆起了笑容。
这就是生命!没有什么力量能扼杀生命。生命是这样顽强,它对抗的是整整一个严寒的冬天。冬天退却了,生命之花却蓬勃地怒放。你,为了这瞬间的辉煌,忍耐了多少暗淡无光的日月?你会死亡,但你也会证明生命有多么强大。死亡的只是躯壳,生命将涅磐,生生不息,并会以另一种形式永存。只要春天不死,就会有迎春的花朵年年岁岁开放。哦,迎春花他在那片黄花中依稀看见了一头白发满脸皱纹的母亲。为什么此刻想起了母亲?母亲他抬起头,一群白鸽掠过蔚蓝色的天空,羽翼发出了嗡嗡的震荡声他听见远方传来海的呼啸;他看见,晓霞偏歪着脑袋,微笑着,赤脚踩踏光滑如缎的浪脊在遥远的地平线上跳跃着奔来,鬓角上插一朵金灿灿的迎春花闪射着耀眼的光芒
“哥”
他听见背后传来一声呼唤。
他转过身,眼睛被阳光晃得一阵发黑。
一个黑色的瞬间之后,他才辨认出站在他面前的是金秀。秀的脸就是一朵花。到现在他才惊讶地发现,秀竟然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是这样一个漂亮妩媚的大姑娘了。
他看见他面前的秀有点局促。为什么?她从来不会在他面前感到不自然。为什么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的脸——那块该死的疤痕。一定是这道可怕的疤痕使秀感到难堪。一种无名的痛苦即刻涌满他的心间。你这副该死的、丑陋的面孔,怎么配立在这里象一个江南白面书生优雅地观赏美丽的花朵?你怎么又可以面对这花朵一样美丽的秀呢?你应该立刻滚回大牙湾,滚到井下,滚到黑煤堆里!你只有和那个环境才是协调的!
“哥”
秀又叫一声,抬起头看了看他,欲言又止。她又在同情他,为他的不幸而难过。瞧,孩子的眼里都旋转着泪水!“我什么时候能出院?”他只是这样问了一句。他渴望立刻离开这地方,离开省城!
“还得一段时间你别着急。”秀说着,从自己的衣袋里摸索着掏出一封信。
她把这信递到他面前,说:“这是给你的信。”信?谁给他来的信?家里?惠英嫂?
他刚把信接过来,金秀就背转身走了。
信皮上无一字。封口也没封。
孙少平立刻抽出信纸。他只看见“哥,我爱你”几个字,就闭住眼发出一声呻吟般的叹息